小女孩儿话还没有说完,坐在她对面的西装男已经放下了筷子。
“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男人放筷子的动作不大,但在这个除了孩子无人言语的当下,这一声倏然的撞击还是震了一下所有人的神经,他自己也觉察到这个动作有些过于严厉,脸上又露出慈父的面孔,“好好吃饭。”
小女孩没有再看爸爸,只是往妈妈的怀里钻。
徐如饴连忙笑了两声,看向女儿,“……你刚才说什么来的,孩子名字都已经想好啦?”
女人点了点头,刚要说下去,对面的男人就接过话头,“我说,如果是儿子,就叫时利和——这名字我想好久了,一直没用上。”
“好名字啊,”徐如饴附和道,“念起来朗朗上口的。”
坐在桌子另一头的赫斯塔懵懵懂懂地听懂了男人说的后半句,她看向丁雨晴,“……大家在说什么,谁叫时利和?”
“我姐姐没出生的孩子,我姐夫刚结婚那会儿就把名字想好了,一直留着呢。”丁雨晴淡淡回答,又切换成南十四区语,“时利和,天时、地利、人和,”
“这是什么?”
“‘天时’就是有好的机遇,‘地利’就是有好的环境,‘人和’就是有众人的支持,”丁雨晴朝着男人的方向挤出一个微笑,“怎么讲,主要还是姐夫有个好姓吧。”
“你姐夫一家都挺会起名字的,”徐如饴接道,“‘平川’这个名字也不错,以后你有了孩子,也可以让你姐夫参谋参谋。”
“平川?”赫斯塔又抓住一个名字,“谁叫平川?”
“就是我姐夫。”丁雨晴指了指不远处身着西装的男人。
“这个名字也有特别的意味吗?”
“一马平川嘛。”丁雨晴看着赫斯塔,“你现在是不是还没学过成语?”
“成语?”
“……算了,不重要,”丁雨晴轻声道,“‘一马平川’就是说一片土地宽阔平坦,可以在上面纵马疾驰——也是表达一种希望人生顺遂的愿望吧。”
“和‘甘之如饴’一样?”赫斯塔问。
丁雨晴的表情凝固了一秒,“那还是……有点区别。”
“有趣,所以你们每个人的名字也都有典故,”赫斯塔若有所思,看向丁嘉礼,“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丁嘉礼笑起来,“妈妈你说。”
“我们礼礼小时候不叫这个,他以前叫丁嘉懿,嘉懿嘉懿,嘉言懿行。”徐如饴接过话头,“后面因为懿字太难写,他大点儿的时候就自己选了个‘礼’做名字。”
丁雨晴看了母亲一眼,“……我也想改名。”
“手续很麻烦的,你现在都这么大了,只会更麻烦。”徐如饴有些无奈地看了看女儿,“而且你的名字又不难写,也好听。”
接着,徐如饴看向丈夫,“还有你伯父,叫丁贵生,是取《春秋》里‘莫贵于生’的意思,就是叫人要珍惜生命。”
“那‘雨晴’呢?”赫斯塔问,“雨晴有什么深意?”“……雨过天晴吧。”
“因为我出生那天在下雨,等我出生以后,外面天刚好转晴,所以我外公给我起的这个名字。哦,还有我姐姐,她叫丁雪阳:雪、阳。”丁雨晴望着赫斯塔,“你猜她出生那天什么天气?”
徐如饴在一旁笑起来,“我们这顿饭吃着吃着,都变成语文课了。”
赫斯塔的目光转向躲在妈妈怀中的小女孩,“她呢?”
丁雪阳微微一笑,轻轻拍抚女儿的背,低声道,“那边的大姐姐问你叫什么名字呢,我们苗苗叫什么名字呀?”
小女孩稍稍转过脸,朝着赫斯塔的方向露出一只眼睛,但并不说话。
“叫时一苗。时家一根苗,”丁雨晴轻声回答,突然哼笑了一声,“也挺好,反正跳出我们天气预报的圈子了。”
赫斯塔稍稍颦眉,“她为什么不叫‘时利和’,你不是说你姐姐姐夫结婚的时候就把孩子名字想好了吗?”
丁雨晴微笑,“好问题,为什么呢?”
“名字不能乱起的,”一旁徐如饴答道,“有些名字太大了,小女孩儿压不住,就养不大了。”
赫斯塔没有听懂,“……压什么?”
“哎呀。”丁嘉礼摇了摇头,“这里面的讲究多了,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的。”
丁贵生终于有些按捺不住——每当桌上的这些人同赫斯塔讲话,所有人都会主动切换成通用语,仿佛默认了让赫斯塔听懂是第一要义,然而所有人似乎都忘记了,餐桌上他既听不懂通用语,也听不懂第三区语。
他轻咳了两声,把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来,而后转头看向梅思南。
“你刚刚说你的名字是什么来着?思念南方……是吗?”
“对。”梅思南点了点头。
丁贵生面露笑意,“是你妈妈给起的名字吧?”
“是的。”梅思南回答,“我出生的时候爸爸不在身边。”
“我一猜就是,女人才会这么给孩子起名。”丁贵生吁了口气,“你来橘镇是做什么的,也是念书?”
“思南休学了,”丁嘉礼主动回答,“他之前在北十四区的学校读书……是不是?”
“对。我办了一年的休学。”
时平川皱起了眉头,“……休学?怎么了,遇上什么变故了吗?”
“算是吧,”梅思南的目光微微垂落,“到处转转。”
“他有个朋友病重,在松雪原那边住院很久了,”丁嘉礼看向梅思南,“你已经去探望过他了是吗?”
“嗯,但也不能天天探视,”梅思南答道,“每天的探视时间有限,我占了,他妈妈就不能进病房了。所以我现在每周过去一趟。”
“……剩下的时间就在附近玩乐?”丁贵生问道。
“这个在现在的学生里似乎挺流行的,”时平川轻声道,“是叫什么来着,间隔年是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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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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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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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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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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