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张元君刘艺菲>第三十七章 造孽啊!
  之前王京说过几天杜其峰的人会来京城,到时候介绍他认识。

  可这一过就过了十好几天。

  今天张元君才接到王京助理的电话,说尤乃海晚上落地京城,明天中午安排两人见面,地点就在王京在京居所。

  助理补充说明,明天的会面由王京父亲王天临做东牵线。

  这就说得通了,杜其峰是王天临带入行的,老头儿给自己学生牵线,再自然不过了。

  等等!

  张元君脑子一激灵。

  王天临+杜其峰+尤乃海,这阵容怎么越看越熟悉。

  张元君想起来了,这是《黑社会》的阵容!

  王京给自己做介绍,王天临做东,自己排面这么大吗?

  自己能演《黑社会》里的谁呢?

  东莞仔?还是吉米仔?

  吉米仔吧,吉米仔第二部是主角呢!

  张元君很兴奋,很激动。

  下午没课就出去给王天临买礼物,初次上门,人家还给自己介绍这么好的剧组,总不能空着手去。

  老头儿是越州人,魔都出生。张元君琢磨了下,平常的礼物老头儿估计不缺,也看不上,得往他心缝里送。

  张元君一咬牙,当场订了一张就近飞魔都的机票,打算去魔都亲自采买。

  但他对魔都不熟,思来想去,决定求助于仅有一面之缘的胡哥。

  他不清楚胡哥在不在魔都,但还是打出了这个加入到通讯录之后从来没联系过的号码。

  胡哥接到张元君的电话非常意外,他跟对方压根不熟,不过听张元君说要买点老魔都特产,请自己做个向导,他还是欣然接受邀请。

  胡哥是个自来熟的人,大咧咧地骑上自己的小摩托从家赶到和张元君约定见面的地点。

  张元君先是感谢他答应给自己做向导:“不好意思麻烦你了,不会耽误你的事吧?”

  “没事,我暑假也闲。”

  “不拍戏吗?”

  “谈定了一个戏,还没这么快进组。你呢?你怎么有时间来魔都了?”

  “去看望个长辈,常年在外,买点特产哄老人家开开心。”xǐυmь.℃òm

  “那你找对人了,我老魔都人,闭着眼都能带你逛遍大街小巷。”

  张元君坐上胡哥的小摩托,在后面听他介绍:“魔都开阜以来,就是个沟通中外南北的中转站,所以魔都本土的东西其实很少,魔都的特色就是大杂烩,你能在这里买到任何你想买的东西,这就是魔都最大的特色。”

  “你那位长辈是老魔都人的话,我带你去南货店看看。”

  “南货店是什么?”张元君问。

  “南货店就是卖南方货物的店,魔都饮食其实还是江南一派,受江浙影响很深。老魔都人都喜欢逛南货店,特别是腊肉香肠火腿一类的腌制品,我们都特别喜欢吃,还有干果海味什么的,应有尽有。”

  “我先带你去我小时候家里常买的南货店,魔都老字号,物美价廉。”

  胡哥介绍起魔都来眉飞色舞,小摩托骑得飞快。

  “你慢点。”

  “没事,”胡哥怎么也喜欢开快车,“这路我熟得很!你坐稳了。”

  不过20分钟,胡哥的小摩托到了南京东路,停好车,胡哥带张元君进到一家名为“三阳南货店”的大型商场。

  “百年老字号,南北货应有尽有。”

  但张元君还是要听取胡哥这个魔都人的建议采买。

  “逛南货店肯定要买腌制品。腊肉来一条,火腿……金华火腿和金钱云腿各来一条。再拿两只板鸭,这两只大,来。”说是说张元君买东西,可实际上进了商场,胡哥一个人逛得可起劲了,张元君推着购物车跟在后面,负责接胡哥挑选的商品。

  来都来了,张元君所幸多买了点。

  不多,总价才两千块钱不到,装了满满一大箱子。

  胡哥把箱子绑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带着张元君往回走。

  “你晚上的飞机回京城吧,我带你去我家吃饭。”

  “这多不好,麻烦你带我买特产,还吃你一顿饭,要吃也是我请你。”

  “多大的事,我出来的时候跟我妈说了,说今天带朋友回去吃饭,估计他们已经开始准备了。”

  “这不好,我空着手呢。”

  “谁说你空着手,后面不是满满一箱的东西么,你走的时候留两条腊肉给我家就行。”胡哥笑道。

  “那行,爱吃什么随便拿。”张元君本来也打算送胡哥点东西作酬谢。

  胡哥家在天平路街道,老房子。

  胡哥吃完中饭就火急火燎地出去了,出门前说下午带朋友回来吃饭。

  胡家父母可乐开花了!

  儿子可算开窍了,知道带女朋友回来吃饭了。

  早就说少跟那个姓袁的同学来往,要多认识女孩子,多跟女同学交流。

  胡家父母吃完中饭就马不停蹄地准备下午这顿丰盛的饭菜。

  耳听着儿子的摩托声停在楼下。

  “回来了回来了。”

  张元君提了两条腊肉,一只板鸭当作礼物,和胡哥一起上楼。

  “叔叔阿姨好,我是胡哥朋友,来的仓促,买了点东西。”

  见到张元君的第一眼,胡家父母感觉天都塌了!

  造孽啊!

  老胡家就这么一个独苗苗!

  许是张元君看出了胡家父母复杂的表情,他赶紧解释说:“我来魔都办点事,请胡哥做个向导。晚上就回京城了。”

  不是对象啊。

  儿子还喜欢女人就好。

  胡家父母暗自送了一口气,胡父笑道:“来来来,快坐快坐。抽烟吗?”

  “不会抽烟,呵呵。”

  “不抽烟好。”胡父说着自己点了一根,“你们坐,我去厨房看看。”胡父叫胡哥陪张元君坐。

  “饭马上好嗷。”

  胡哥陪张元君说了会话。主要是说自己签约唐仁后,得到的机会:“后面拍《新聊斋志异》,我演宁采臣。”

  “不错啊,又是单元主角,谁演聂小倩?”

  “一个叫杨密的,我还没见过。”

  张元君心想:“以后你们会经常见的。”

  “你呢?你这几个月都在干吗?”胡哥问道。

  “《天下第一》杀青后我就一直在学校上课。”

  “没接戏?”

  “我一个跑单帮的,没人找。”张元君干笑两声。

  胡哥内心有些窃喜。因为刘艺菲对他的疏离,他暗自会跟张元君比较一番。

  现在听闻他还没接到戏,心中有些得意,觉得自己比过他了。

  这种虚荣很正常,胡哥安慰了张元君两句,两人就被招呼着上桌吃饭了。

  胡家父母热情地招待了张元君,吃完饭还把张元君送到楼下,给他打辆车,送他上车才算完。

  张元君晚上九点多抱着箱子回到寝室,洗漱睡下,自不多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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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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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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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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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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