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有钱也买不到。你知道他那双鞋要多少钱吗?得三百,那是去南方的批发城才有的卖!”
旁边一个老太太忍不住接话,“这年头,他穿的那么打眼儿,只怕今儿要出点血了!“
这话一说,旁人都不吭声了,大家心知肚明,就现在这条街上,本地的和外地的,都不知道站了多少个害呆手!
害呆手顾名思义,害的就是呆子!
偷的就是傻蛋,害的就是呆子,机灵的人钱也不会被人偷走。
那男人刚刚往人堆里一站,就已经引起所有贼的注意,接下来就要看谁能最先得手了。
“来来来,大娘你买的什么?哎哟,您这里有虫啊,我老婆娇气,淘米的时候最见不得有虫,上回淘米淘出两只虫,吓得米罐子都被砸了,你这米我不能买!不能买!”
大娘深深的后悔,早知道就不往里面掺孬米了!
太阳即将升起来的时候,集市上的人群达到了最多,就在这时,一声尖锐的、刺耳的电铃突然在喧嚣的人群响起。
“滴铃铃铃……”
男人反手转身,一个擒拿抓住还没来得及把手从包里掏出来的人。
“哟,弟兄,原来是你啊!”
周围立刻围过来三四个人,纷纷的问:“干什么呢?干什么呢?”
说着伸手就要拉开两人,一副要拉架说和的架势。
不用想也知道,后面围过来的三四个人,都是他们的同伙。
男人却微微一笑,“这是我弟兄,他跟我开玩笑,你们谁?”
这话一说,围过来的三四个人一顿,怎么可能是他弟兄?怎么可能是开玩笑,但是这男人这样说,围观的老百姓了然了,“认识啊,吓我们一跳!”
抓着双方手腕的那几人面面相觑,这时,几个小孩一下冲了进来,“小叔,你找到老叔了?”
男人低头对孩子笑,“找到了,这不就是?”
那几个小孩顿时冲过来,一边一个抱住男人的腿,七嘴八舌的喊:“老叔!老叔!”
旁边有老头开口:“人家是认识的开玩笑了,不需要我们拉架,大家都该干嘛干嘛去,不用紧张,人家都认识的!”
这话一出来,那几个男人要是再继续盯着,就显得有些不正常了。
所以那三四个同伙只能松开手。
提皮包的男人顺手把包塞给孩子,还特地伸手拉开包口给那被捉到的人看,“不好意思,我这包里没别的东西,就是买了两毛钱纸给孩子擦屁股哟那个的。”
一伸手搂在贼多肩膀,直接带到了桥尾。
桥头是贼窝聚集地,桥尾可不是。
那贼刚到桥尾,冷不丁男人突然一个神龙摆尾,脚“啪”一声踢在贼脸上,贼扑通一声摔在地上。
“你们是谁呀?你们想干什么?我、我会报公安的!”
男人这个动作其实是在杀鸡儆猴,他已经发现了贼多不少同伙跟了过来,他就是做给那些尾随而来的贼们看的。
果然男人这一招当场就震慑住了那些尾随的人,这男人身体强壮,腰杆笔直,行事做事都很板正,还留着寸头,一看就是退伍兵啊!
意识到这些的尾随者终于怕了,一个个以各种方式离开了桥尾。
关键是,桥尾不远处就是马屯派出所,他们本来也不敢靠的太近。
如今再看这男人一打十的身手,就更害怕了。
等那些同伙都离开之后,几个小孩才围过来。
凌寄看看向男人,“明哥,辛苦了。”
赵明明后退一步,虎视眈眈地盯着那个贼,“不辛苦,应当的。”
赵明明退伍两年,当初在部队是有名的兵王,可以说上刀山下火海,样样都拔尖,他要退伍的时候,领导很舍不得。
但是赵明明家里有四个老人要养,他入伍这些年攒下的钱都寄给了家里,可即便这样,也架不住老人接二连三的生病。
不得已,为了照顾老人,他只能选择退伍,人不在钱在,钱没有人就必须在。
赵明明刚退伍那会儿,也焦虑的很,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好在退伍没多久,以前的领导突然给他拍电报,说有工作介绍给他,工资一个月四十五。
工作内容是保护一个因为生病在修养的孩子,孩子十一岁,本来应该是上学的年纪,但这个孩子不但没上学,还特地送到农村来了。
赵明明甚至一个好的保镖,就要守口如瓶,他既然分不清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就要压住自己的好奇心,宁肯不问也不能问错。
所以到现在为止,赵明明都不知道那个叫凌寄的孩子,究竟生了什么病。
但有一点赵明明从接触凌寄的第一天开始,就发现这孩子独来独往,不喜欢人群,也没有朋友,任何时候,他总是习惯性地站在人群的后面。
他显然不是很适应这里的生活,但这不妨碍他每天爬在树上独自一人待着的场景。
每当这个时候,赵明明就会找个安静的地方避开,躲在角落里看着他。
凌寄是个很奇怪的孩子,他可以一整天都坐在树上,就连吃饭都不愿意下来。
赵明明陪凌寄去凌家老家待了三个月,凌家庄最爱八卦的大婶,都没觉察到他的存在。
赵明明心里隐隐觉得,凌寄这样的修养方法,真的管用吗?
他没有朋友,没有家人,甚至连亲戚都是他的晚辈,他就像个被人扔在海面上的孤舟,随着波浪起起伏伏,随波逐流的样子。
赵明明以为,凌寄会以这样的姿态一直待下去。
结果事情很快出现了转机,凌家整理族谱,规整墓地,结果就捉到了几个调皮的小孩,在那个小女孩做了捣蛋的事,被她爸追打逃跑的时候,凌寄突然“扑哧”笑出了声。
那是凌寄第一次表露出不同以往的表情,他好像突然就有了情绪,虽然那是短暂的一瞬,笑完,他就恢复了以往的模样和姿态。m.χIùmЬ.CǒM
赵明明以为那不过是个插曲,没想到,凌寄突然表现出对同龄人的好奇,让他打听那个丫头的事,随后不久,他就像以前一样爬在树上,只不过,他爬树的地点变成了芋头村。
赵明明看着那孩子天天过去,直到有一天,那个小丫头背着书包,“吧嗒吧嗒”从树跟前走了过去。
这时候赵明明才明白,原来凌寄在守株待兔,他每次都用看宠物的眼神观察那个小丫头,似乎在权衡,要不要把她养在身边。
真是个可怕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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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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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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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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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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