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多,位于江海市市区的一幢高档住宅楼内,十八层住户彭先生的房间此刻仍亮如白昼。
他本人则蹲在沙发上,用一床厚被子紧紧裹住全身,只将脑袋露在外面好观察周围的动静。
来了,又来了!
头顶的吊灯忽然开始闪烁个不停,客厅的冰箱自己开了又关,两盒泡面浮在空中,又慢悠悠地飘进了厨房。
三分钟后,当那看不见的东西把其中一桶泡好的泡面递到他面前时,由于胆怯而始终没敢逃跑的彭先生终于受不了了。
他大叫一声,伸手把面打翻在地,直接披着被子跑出了家门。
彭先生跑得快,因而没听到身后有个细小的声音在抱怨,“这人可真没礼貌,不吃就不吃嘛,怎么还浪费食物啊。”
陶明娟对着洒了一地的面汤摇了摇头,熟门熟路地找到清洁工具开始打扫起了卫生。
她曾经也是这所房子的主人,精心挑选的实木地板被弄脏实在是让她看不下去。
三个月前,陶明娟在一场高空抛物中死去,变成灵体的她压根不想去投胎,在亲眼目睹那个乱扔垃圾的家伙被带走后,她就像往常一样继续生活在自己的家里。
陶明娟的父母已经离世很多年了,这套房子就是留给她的遗产之一,如今陶明娟也死了,她还没结婚生子,房子自然便归陶家的亲戚们所有。
那些亲戚坐在一起商量了下,决定将房子卖出去,得来的钱财大家平分,就这样,陶明娟被迫和别人住在了一起。
她现在虽然是个灵体,可做人时的许多习惯还在,白天太阳大不能随便出来,她就选择在晚上四处活动。
于是,现任房主彭先生在购房之后的十来天里,陆续见识到了深夜发出炒菜声响的厨房,凭空挪动的桌椅板凳,会自动开关的电视机……
以及那碗由不明生物亲手泡给他的泡面。
他简直要吓死了好吗?
去附近酒店住了一晚,第二天彭先生便打车直奔本地最有名的道观。
正在殿中打坐的温霖听到他诚心诚意的祷告,猛然睁开了双眼。
身旁侍立的小童见状,赶忙走了过去,“神君,可是发生什么要紧事了?”
温霖面色肃然道:“凡间有人唤我降妖。”
小童瞬间明了,神君是由玉帝册封的正神,八百年来尽心竭力护佑一方平安,现在准是他管辖的那片地区又有人在向他烧香祈愿了。
不过这种小事哪里用得着神君亲自出马呢,小童思及此处,立马表示要为神君分忧,自己下去一趟把那妖怪捉住就行了。
温霖并未接受他的提议,“左右本君闲来无事,前去看看也无妨。”
话音刚落,他便化作一道流光径直入了凡间。
这晚韩先生住在道观中没有回家,倒正好方便了温霖行事。
见到温霖后,陶明娟本能地想要逃走,然而下一秒她就发现她动不了了,只能任由对方将她带进地府。
走在开满曼珠沙华的小路上,陶明娟苦着张脸为自己求情,“不是,这位神仙大哥,我真不想投胎啊,你能不能把我放了,我保证不伤害别人还不行吗?”
温霖看她一眼,仅用一句话就打消了她这不切实际的念头,“灵体在人间是存留不了多久的,你难道没发现你的灵体已经开始变淡了吗?”
听了他的话,陶明娟十分惊讶地低头瞧了瞧,果不其然,她的手脚颜色确实都变透明了点。
“如果你还继续留在凡间的话,至多三天,这具灵体就会彻底消散,到时候你连投胎的机会都不会有。”温霖又补充道。
陶明娟望着路边盛开的曼珠沙华,没再说话,之后便自觉跟在温霖后面去地府接待大厅登记去了。
里面的职员谢过帮他们抓住遗落灵体的温霖后,迅速办理好相关手续,将一个号码牌交到了陶明娟的手上。
同时告诉她她前面还排着几十万个灵体,轮到她估计得等到两三年后,请她不要着急,在地府耐心等待,而在此期间,所有花销需要自行支付。
陶明娟闻言顿时高兴起来,本来以为来了就要立即去投胎呢,想不到还能再等个两三年,这不正合她意嘛。
至于费用自付这事儿,陶明娟是完全不担心的,她已经决定好了,以后只要缺钱花了,就轮流去找她的亲戚们。
都拿走她价值千万的房子了,给她点供奉那不是应该的吗?
将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后,她马上就和温霖说了再见,兴冲冲地步出大厅熟悉地府环境去了。
温霖看着她越走越远,心念转动间,已然从此地离开。
他静静立于云端之上,目光仔细巡视着整座城市,顺手收拾掉几个正欲行凶的妖魔,这才放心地回到殿中。
然后一眼就看见了坐在堂前自斟自饮的唐僧。
“哎,你终于回来了,快过来陪我喝酒,这可是我珍藏了多年的千日醉!”
不请自来的唐僧笑嘻嘻地招呼温霖道。wWW.ΧìǔΜЬ.CǒΜ
他此次带来的“千日醉”虽说是款素酒,但自瓶口发出的香气却极为纯粹浓郁。
温霖也没客气,直接走到桌子对面坐下了,两个老朋友边喝酒边漫无边际地聊着天。
千年过去,当初那个取经团队的成员们早已经各奔东西——
斗战胜佛孙悟空回了老家花果山,之后便不问世事,很少再出来了。
净坛使者猪八戒在亲眼见到前妻高翠兰另嫁他人且子孙满堂后,默然不语许久,最终悄悄从高老庄离去,从此开启了云游天下之旅。
金身罗汉沙僧向来勤恳,对于念经做早课之类的事情十分上心,照目前的情形看,过段时间他可能会迎来晋升的机会。
而唐僧,在取得真经后他曾返回大唐,将厚厚的经书送到了唐王手里,之后又陪着凡间的父母直到他们老死,这才安心去往西天做起了旃檀功德佛。
温霖自己呢,因为对奎木狼和他的两个孩子有恩,又一直非常努力地在修炼,所以他渡劫时并未受到过多的为难,很顺利就位列仙班,又在奎木狼的大力举荐下领了个不错的官职,如今是美丽富饶的江海市的守护神。
那两个由他养大的孩子本就是半神之体,修炼于他们而言简直不要太简单,仅仅在白虎岭上待了不到两百年,他们就轻轻松松飞升与父亲团聚了。
萝卜精来福和蝎子精追风后来也都成功进入了天庭,并被编进天河水兵的队伍中,平时得了空闲常会来拜见他这位从前的大王。
再说温霖所属的狰兽一族,当年他们对温霖的认亲十分无所谓,族长更是放话说往后族中荣辱通通与他无关,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会找上他。
事实也的确如此,过去的一千多年里,狰兽族群大大小小历经了十几场磨难,但他们从没有向他求助过哪怕一次。
温霖得承认,他有点佩服他们。
不过,人家既然不要他帮忙,他肯定也不会特地跑去多管闲事,两边渐渐的就没了联系,狰兽族群现在情况如何温霖可就不知道了。
虽然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可自己终究还是实现了当初想要得道成仙的愿望,如今又有知己好友陪伴身旁,望着面前滔滔不绝的唐僧,温霖饮下杯中美酒,他想,他已别无所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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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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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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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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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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