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鹿侯将信将疑,就将孩子丢弃而没杀掉。妻子偷偷告诉娘家人,要他们捡回孩子收养,取名为檀石槐。
幼年寄人篱下的生活,造就了檀石槐狡诈和残忍的性格。
成人后从一名小兵逐渐统一整个鲜卑部落,据说他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是活蒸少女。
一队斥候前来禀报:“可汗,敌军主力在前方三十里,约有五十万人。”
檀石槐沉声问道:“有多少骑兵?”
“十余万骑兵,步兵不足四十万,带有战车。”
檀石槐转头对手下大喊:“区区十万骑兵就想对抗我们马背上长大的优秀儿郎,简直自不量力。传我命令,击溃汉唐军主力,以人头记功!”
二十万鲜卑骑兵爆发出冲天狂吼,挥舞着战刀,加速向领地联军扑去。
领地联军从左向右排开,各领地为一大方阵,战车居前,后跟步兵,骑兵分守两翼,典型的步骑配合战车对抗骑兵的阵形。
未曾发现敌军,先感受到战马奔腾带给大地的震颤,随后一条十几里长的黑线出现在草原与天空交界处。
黑线如同爆发的山洪,席卷前方的一切,带着滔天气势奔涌而来。
各领地纷纷令弓弩手上前,分成三排,第一排半蹲,第二排长跪,第三排站立。上好弦的神臂弩或连弩,齐齐对准鲜卑骑兵。
青色鹰旗下,檀石槐挥刀大喊:“儿郎们,杀光敌人,杀进汉唐,女人金币任你们抢夺!”
“冲啊!”
“杀啊!”
在鲜卑骑兵冲入射程之后,萧煌的第二军中五百架群鸦弩首先开火。
弩箭射在战马身上,强大的攻击力将战马当场穿透,倒地的战马将骑兵压翻在地不能动弹,后方硕大的马蹄踩在骑兵惊恐的脸上。
两轮发射之后,直接射死的骑兵近四千人,群鸦弩的威力让鲜卑骑兵吓破了胆,他们何曾见过这种一次发射八支粗大长矛的床弩,眼中有了恐惧,冲锋的意志不再坚决。
群鸦弩不多做停留立即后撤,连弩开始发威。毫不停歇的箭雨,让鲜卑骑兵一直冲不到三百米内。进入三百米,鲜卑的骑兵就可以在马上发射弓箭,有了还手之力。
领地联军布置在两翼的骑兵在群鸦弩发射时开始发动,迎着对面的鲜卑骑兵对冲过去。
双方尚未接触,密密麻麻的箭矢如密雨一般在空中飞来飞去,最后纷纷落在对方骑兵身上,一片片骑兵如同收割水稻一样跌下马,再被同伴的战马踩成了肉酱。
几轮弓箭过后,骑兵率先短兵相接。
鲜血飞溅,惨叫声不绝于耳,挥出战刀,不管敌人是否被砍中都不会再补第二刀。战马瞬间交错而过,再迎向下一个敌人。
鲜卑人的皮甲防御差着盔甲不少,但他们战马冲击力强过大多数领地骑兵。草原上基本没有矿物,仅有的一些都是从汉唐帝国偷运过去的。
萧煌带来的一万骑兵全部安排在右翼,雷鸣战马的属性虽说在白银级妖兽战马中普普通通,却是实打实的白银级,配合霜甲套装的属性,在骑术精湛的鲜卑人面前丝毫不落下风。甚至凭着综合实力和丹药的补给,稳压鲜卑人一头。
而左翼恰恰相反,数量占优的联军骑兵,战马等级参差不齐。白银级战马只占少数,最多的是黑铁级战马和挽马,综合实力差了鲜卑骑兵一大截。
长枪穿透身体,战刀划过胸膛,受伤摔下马被践踏而死的人比直接被杀死的还多。青色草原上到处是鲜血和残肢断臂,以及泥泞的肉酱。
正面战场上,在损失了大量骑兵后,鲜卑人终于冲到战车阵前。在经过大量伤亡之后,前排的骑兵将将战车挑开,打开了一条条可容战马经过的通道。
战场上杀声震天,每时每刻都有大量的鲜血洒地,都有大量的生命就此消逝。
骑兵不得不降低速度通过战车阵间隙,重甲蛮兵排列整齐以待。失去冲锋状态的骑兵得不到战力加成,在伪黄金境的重甲蛮兵面前,丝毫没有还手之力,纷纷被斩落马下。
步兵得到喘息之机,更换了弩匣,在蛮兵身后继续弩箭齐发。
蛮兵虽高大,骑兵的目标更大,一名鲜卑骑兵往往被斫上一斧后又被补上几箭,阵亡的速度非常快,连嗑药的机会都没有,如果他们有丹药的话。
萧煌在军阵后方舒了口气,战况之烈远超他的想象。除了自己的军队,铁血丹心和天音阁勉强站住阵脚,别的领地却有些危险了。
逾空桑派传令兵来,让萧煌派人支援其它领地军的阵地。萧煌明白,不管哪个领地崩溃掉,领地联军都会输掉这一战。
他急忙抽调五千重甲蛮兵,去住左侧阵地,再派一旅轻步兵持连弩去右侧阵地。得到增援后,整条阵线勉强维持住了稳定。
一场大战从中午打到黄昏,鲜卑骑兵反复纵马冲击,领地联军战线岌岌可危,却总在最后时刻起死回生。
领地军看似人多势众,却算不上多大优势。各领地哪有任何默契可言,全是各自为战,想要统合所有士兵打出什么战术,无疑痴人说梦。
鲜卑人在这方面的情况也差不多,有战事就从各部落临时抽调牧民,这种非职业军人,也别指望他们排出什么阵形。
檀石槐见天色已晚,想分出胜负不太可能,只得下令收兵,后退三十里重新安营。
深夜的营地静悄悄,篝火未熄,逾空桑帐中一众领地异人代表脸色都不好看。
白天残酷的战斗场面让他们一个个魂飞魄散胆战心惊,对鲜卑人再生不起轻视之心。
大半天的鏖战,领地联军共伤亡十几万人,而鲜卑人伤亡不足三万人。
“逾空桑领主,要不我们撤吧,反正打也打了,打不过就没办法了,帝国朝廷总不能怪罪我们。”
一位领地异人生出怯战之心,他的军队伤亡过半,生怕再打一仗就剩自己孤家寡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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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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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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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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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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