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给人的感觉,就是阴冷和挑剔!
没有人愿意和她站在一起,当然,她也不屑和别人站在一起。
公正对待,她长得并不算丑。
但微微下垂的嘴角,体现出了她的凉薄!
那一双眼睛,看谁都是鄙视,全部都是盛气凌人,给人的感觉极其不舒服!
最主要的,她太瘦了,就好像一两肉都没有,偏偏她还有1米65左右的个头。
所有特点加一块,她就是一根竹竿!
就比如她身上穿的衣服,给人的感觉,就是被一根竹竿挑起來的,所有的地方都在下垂,没有胸,没有屁股,现实版的瘪瘪瞎瞎!
她盯着李青云的同时,耳朵一直在偷听旁边女人们的说话。
一个大眼睛女人说道:
“我的妈呀,今天可开了眼了,新娘子的衣服可真是太漂亮了!”
另一个长脸女人也是啧啧有声。
“你别光看漂亮,你看看布料,你见过这样的吗?这要多少钱一尺?咱们估计买都买不起!”
大眼睛女人点了点头,小声回答道:
“这衣服新娘子穿着咋这么合身?你看那胸那腚,是不是都恰到好处?还有长短,难道……”
长脸女人立刻接住了话头。
“肯定是定做的,肯定是他们家找人自己做的……”
两个人都沉默了,她们就算是农村人也知道,做衣服要样子,还要有手艺,这件衣服的这两点都超出了她们的认知!
她们真不明白老李家是怎么弄来的这套衣服!
细竹竿女人撇了撇嘴,两个没见识的东西,一件衣服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就是颜色好看点吗?
到大城市去,肯定找个地方就能买到!
其实,她比那两个女人更喜欢这套新娘服,毕竟她也是个未出嫁的大姑娘。
她正好有穿这种衣服的机会,她甚至幻想过穿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样!
结果,她认为自己只要把胸垫起来,穿上去一定能比这个女人漂亮!
因为自己个子高,有气质!
下一刻,她的自尊心彻底找回来了。
新娘子脚下的皮鞋竟然有一个很高的根儿!
这是啥意思?
说明她身高矮呗!
自己可是有1米68的个头,穿平底鞋都比她高,这衣服穿在自己身上肯定更漂亮!
还有,新娘子虽然盘头盘得很漂亮,但上面插的都是假花。
到自己结婚的时候,让老娘给自己买两根铜簪子插上,那是不是就比她强百倍了?
一瞬间,细竹竿又长高了两寸!
就在她感觉高高在上的时候,突然间,大眼睛女人又说话了。
“我的妈呀,你看看新娘子的手,那是不是金戒指?”
长脸女人眼睛瞬间瞪大了。
“是……是吧?那……是不是还戴着手表?”
细竹竿女人瞬间愣住了,手表她不羡慕,因为她爹答应过,只要她找到对象就给她买。
但金戒指是什么鬼?
谁家会买那个东西?
细竹竿有些气急败坏了,看着新娘子一脸的杀气。
哼,我结婚的时候,一定也要买一个!
李青云几乎所有心思都在姐姐身上,但就在要拜天地的刹那,他突然感觉身后传来了一股杀气,这让他瞬间转回了身。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瘦女人。
卧槽,烧火棍成精了吗?
就是她对姐姐不怀好意吗?
啧啧,就这模样也能理解,这大概就是女人对女人的嫉妒了!
他自然不会和一个女人计较,甚至还撇着嘴留给了她一个微笑。
再见到李青云的那张脸,瘦竹竿女人的小心脏,立刻砰砰砰地跳了起来!
这个男人她认识,去年就认识,只不过当时的印象并不好。
就是这小子破坏了自己奶奶的80大寿!
那时候他只是个低三下四的厨子,她一个大小姐怎么可能看中?
今天不一样了,这小子穿着一套学生装,怎么看怎么帅气,毫不夸张的说,这小子就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帅的男人!
不但帅,还有男人味儿……
你看他的肩膀有多宽?要是能在上面趴一会儿,是不是会很舒服?
尤其是他那个个头,和自己是不是正相配?
气人的是,就在她进入幻想状态的时候,那两个女人又说话了。
“那个大高个,是新娘子的弟弟吧?”
“对呀,这你都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李青云呀,总是骑着摩托车,还有枪能打猎的那个,咱们整个公司谁不认识他?”
“我知道他的名声,就是没见过他,这小子可真帅,再加上他家里有钱,这要什么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他?”
“哎哟哟,别不要脸了,反正不可能是你!你看你的眼睛,是不是都要扒人家的裤子了?”
“小点儿声,这话你怎么说得出口?我可是晓东的婶子!”
“对了,我听小东说过,林业机械厂的那个工作,本来应该是他的,但他却让给了姐姐!”
“这是真爷们儿,我一个老娘们都佩服,可惜了,我们家的丫头太小,否则,就算倒贴,老娘也要去试试!”
……
细竹竿女人拳头都攥了起来,眼光恨不得要杀了那两个女人!
就你们也配?
他是本姑娘的了!
我大伯父是京城里的大官,我大哥在县里做科长,我还有一个堂哥在公社上班!
我大哥说了,过几天我的高中毕业证就能弄下来,到时候我就能去公社做老师了!
就以我这身份,找个媒婆上他家去提亲,能不能把他家乐死?m.xiumb.com
他家就算有点钱又能怎么样?
一个农民配一个老师,怎么说也是他家高攀吧?
到时候我对这小子好点儿,他还不是乖乖地伺候本姑娘?
让他天天用摩托车接送本姑娘上下班,肯定很舒服,他还会做菜,正好补一补本姑娘的身体……
越想越美,细竹竿儿认为这件亲事板上钉钉了,就差一个媒婆的事了!
想到这里,她哪还有心情看别人拜堂,最后看了一眼李青云的背影,转身就走。
回家告诉爹娘一声,让他们这就去提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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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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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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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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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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