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虽然也冲动,但很容易就可以控制住。
现在却不行了!
不发泄就一直蹦。
见到关小雅就流口水。
看到一点敏感的动作就要立正,就恨不得立刻把女人办了!
这些是不是都是年轻人的特征?
这到底是好是坏呢?
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谁不想做年轻人呢?谁想做一个糟老头子?
而且,心理上的衰老更可怕!
只不过,这样时间长了,怕是自己上辈子积攒下来的那些经验,都要随风而逝了!
哎!走一步看一步吧,经验少一点不怕,就怕变成弱智……
李青云着急出去,是因为,大队会议已经结束了。
自己家后天就要盖房子的消息,肯定已经传播了出去。
他要四处转转,找几个熟人问问大伙有什么反应。
另外,他还要去一趟公社,今天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办。
骑着摩托车,一圈跑下来,他在村子里了解了个大概。
除了那些亲近的人之外,大多数人对自己家盖房子,都抱的是看热闹的态度!
他们都是在嫉妒!
在赶去公社的路上,李青云一直在叹气。
人心真的控制不了,人性也真的丑恶!
自己重生以来,从来没动过别人的蛋糕。
甚至弄倒刘发,还是帮了普通社员的大忙!
最主要的,自己怎么说也是英雄,为民除过害,为这个大队长过脸!
这些加一块,不要求你们见到我就鞠躬,但你们也不能就因为一个嫉妒,就把我说成是坏人吧?
这就显示出人品了!
以前没分家到时候,全大队300户人有200多户是自己家的朋友。
现在呢?
就因为穿的衣服不一样了,吃的东西不一样了,就有一大部分人,站去了对立面上!
归根结底,就特么一个嫉妒!
真的好悲哀!
实话实说,李青云并不很在意这些,但他必须要掌控这一切。
他把普通村民看成是一粒沙子,最近这几年就是大浪淘沙。
他要一辈子生活在这里,把这里打造成自己的世外桃源!
想做到这些,只靠一个人是不行的。
毕竟隐士也需要朋友!
自己的弟弟妹妹老爹老娘,他们都是普通人。
生活在这里必须要有朋友,必须要有足够的社交圈子。
现在自己就要把可以交往的人筛选出来。
他们自己的培养价值不大,自己可以培养他们的下一代。
供他们去上学,送他们去当兵,甚至建立工厂让他们做工!
相信,十几年后,自己身边一定会围绕一大批可以信赖的人。
到那时物质生活丰富了,精神生活也不缺,那才是真正的幸福!
坚定了一遍自己的信念,李青云的摩托车已经停了下来。
在他面前是一扇大门,推开大门走进去,是一座破旧道观。
这里去年刚来了一个年轻道士,据说是某某山下来的,很有能耐。
他来这里,自然是找道士帮忙。
盖房子在农村可是最大的大事,最好是能找这些人去现场看一看,做做法事,除灾避难!
道士很年轻,但真有一丝仙风道骨的味道。
李青云说明来意之后,尤其是说明要出5块钱之后,道士的态度立刻好了几倍!
两个人定好了之后,他居然主动拿出符纸,当场开始画符!
“李同志,这张符你随身携带,可保你出入平安!”
李青云自然会办事,赶紧又掏出两块钱递给了道士。
道士千恩万谢,一直看着李青云的摩托车没了影子,才回了道观。
一天就挣了7块钱,足够他在这里生活一个月了,绝对的大喜事!
李青云和道士都没发现,就在道观的拐角处,阴影里站着5个人。
是5个咬牙切齿的凶人!
如果是大嘴哥和李青云同时在场,就可以破解这5个人的身份了。
领头的是一个40多岁的刀疤脸,正是栽赃刘巧芝的那个金老大。
他旁边那个30多岁的丰满女人,也是参与者。
在女人的旁边是那个三角眼年轻人。
之后是李青云的老熟人,建政大队支书的女儿万晓燕。
站在最末尾的,是一个独眼龙,正是李青云的仇人,“学习班”的那位。
三角眼年轻人,正是把万晓燕肚子搞大了的奸夫周忠义。琇書蛧
他家里还有一个媳妇,所以才没办法娶万晓燕。
现在万晓燕已经成了破鞋,他想甩都甩不掉,只能带在身边,再也不敢回家!
这一切他认为都是李青云造成的。
此时已经把李青云,看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
还有更窝心的。
在医院新兵体检那天,他们俩本打算收拾一下张云富。
哪想到不但张云富没收拾了,自己家里还吃了大亏!
自己的弟弟和万晓燕的弟弟,板上钉钉的事都黄了!
据说有人发话,他们两家这一辈子都别想再出当兵的!
这还不算完!
万家在县里的后台,据说都惹上了大麻烦。
现在姓万的已经没人敢进县城了!
这背后绝对有人使坏。
张守仁那一家人都是窝囊废,肯定没这个能力。
那剩下的就是该死的李青云了!
自己可是道上混的,过的就是刀头舔血的日子,这么大的仇恨岂能不报?
周忠义看了一眼金老大。
“老大,就是刚才骑摩托车的那小子,坏了我的大事,让我现在有家难回,这个仇我必须报!”
“现在没机会弄死他,我能忍,但我要在小事上恶心他一下!”
“他到这里来找道士,肯定和他家里盖房子有关。”
“我要去警告一下那个牛逼子,让他退了李家的活!”
这时候,独眼龙也说话了。
“金大哥,我也想弄死李青云那个狗崽子!”
“你说句话吧,今天弄还是不弄?”
金老大脸上的刀疤跳了跳。
“这个李青云,我也看不惯,穿军装,骑摩托车,敦化县都搁不下他了!”
“听说他和陈大嘴关系不错,不肯拜老子的码头!”
“嘿嘿,今天就弄他了!”
“你们的仇以后一块报,今天先让他知道知道,谁是这里的老大!”
“走,先去问问那个小道士,不管那小子要干啥,都别想得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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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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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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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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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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