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自把这道护身符给安宁戴在了脖子上。
至少这半年,我可以安心点,不用担心安宁会被我克到。
我也希望这半年之内,能让自己的命格恢复正常,让我和安宁的生活能走向正轨。
接下来这段时间,我们两个依旧保持着从前的相处状态,甚至没有刻意和对方多待一些时间,更没有在休息的时候单独出去过。
可是,爱意怎么能掩藏得住。
一个眼神,一句关心的话,都变得不再和从前一样。
内心的躁动往往会在无意识间体现出来。
爱情这东西,真是叫人沉迷而不能自拔。
难怪现在的电视剧,干啥都得先谈个恋爱。
大概又过了半个月,七爷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他打听到了会剥魂术的那个人。
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中午我连饭都没吃,急忙开车去七爷那边。
他在电话里跟我简单说了一下,说这个会剥魂术的人,也就是张乘风,最近在林城的平县出现过。
平县最近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案,当地排查得很严密,张乘风就是在农贸市场采购东西出来之后,被警方查身份证查到了。
但是查他身份证的那个警察,不知道为什么,没把他逮到,让他给跑了。
后来警方排查沿途监控,发现张乘风逃往了农村。
那个农村周边有几个村子,其中有个村子叫塘村,这个塘村,就是张乘风的老家。
张乘风是逃亡了二十几年的逃犯,他当年犯的是杀人案,杀人案一旦立案,不存在追溯期这一说,只要张乘风还活着,警方就会一直追查下去。
既然已经找到了张乘风的下落,警方自然是要追查到底,于是就派了大批警员去塘村搜查,结果没找到。
然后这批警员又去了附近的村子搜查,但还是没找到。
他们以为张乘风已经跑了。
当年负责这起案子的一位老警员,不甘心张乘风又跑了,于是一个人跑去塘村蹲守。
他认为张乘风一定还在塘村,因为那几天是张乘风老婆和父亲的忌日,两个人的忌日相隔没两天。
结果这位老警员,不仅没蹲守到张乘风,从塘村回来后,精神还出现了问题,据说是重度失常,现在还在医院里面接受治疗。
“他是不是被张乘风袭击了?”
到了七爷家后,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不知道。”
七爷拿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将手机递给我。
我接过来一看,这是一个荒村的照片。
“这就是塘村?”
“没错。”
七爷点点头:“这个村子,早在十多年前就荒了,变成了鬼村。”
也就是说塘村已经没人了?
一整个村子的都没了?
张乘风当年不是灭的欺辱他妻子的混混一家吗,难道其他人因为灭门案,都被吓跑了?
胆子不至于这么小吧。
“塘村那个地方处于半干旱山区,十多年前发生了一起泥石流,有两户人家半夜直接被埋了,可能是出于地形的考虑,加上那个地方不好种庄稼,于是整个村子的人集体迁徙,大部分的村民都搬迁到了附近的几个村子里。”
“后来塘村就荒废了,之后有喜欢去探险的,发现了这个荒废的村子,就在网上传谣说那是一个鬼村。”
七爷说完后,我倒是不关心塘村是荒村还是鬼村。
我只关心柳乘风还在不在塘村。
如果他又跑了,只有警方才能抓到他。
只要警方先抓到他,我就没戏了。
“一个六十来岁的人,往哪跑啊。”
七爷淡淡道:“别说县城里面,就是镇子上也到处都是监控。”
我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他一直生活在那个荒村里面!”
如果他用的是假身份证,正好这张假身份证上的人跟他长得很像,那警方在查身份证的时候,就查不出他有什么问题。
除非他用的就是自己的身份证,所以警方一查就查出来他是逃犯。
而且他要是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城市里面生活的话,他早被抓了吧?
所以他就没在城市里生活过。
他如果生活在农村里的其他村子,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也能把他查出来。
这人肯定跟个野人似的,要么生活在那个荒村,要么生活在山上。
“那个从塘村回来的老警察,精神失常了,警方请了个高人去给他看,发现他人魂不见了。”
七爷说道:“现在这个高人,带着他徒弟去了塘村,据说是今天去的,还不知道情况怎么样。”
我毫不犹豫,立马跟七爷说我也要去一趟。
这张乘风胆子太大了,敢袭击警察,他这次肯定会被抓,那个高人和他徒弟要是也出事,接下来肯定会源源不断地去很多人。
我得趁他被抓之前,去捡个漏。
但七爷却让我暂时不要去。
“这个张乘风,不简单。”
七爷说道:“当年因为他,圈子遭到严打,就有很多人想去报复他,人家肯定要事先做调查,结果查到他在省外根本没有工作记录,他于三十年前就出国了,大概两年回来一次,他犯下杀人案之前,一直都在国外。”
“三十年前,正好也是组织集体出逃的时候。”
七爷这话已经不是暗示了,属于是明示。
“您是说,张乘风也是组织的人。”
“可能吧。”
七爷说:“先让那个高人去探探路,你才能知道这一趟到底凶险不凶险,而且你现在去,会进入警方的视线,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听从了七爷的建议。
而且也不用等太长时间,最多两天,要是那个高人和他徒弟没从塘村出来,大概就是出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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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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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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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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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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