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爷走在最前面领路,我走在最后面,拉着那个早已死去多时并且诈尸的女人。
我至今也不知道她叫什么,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
拉着一具可以走动的尸体,我多少有点膈应。
从招待所出来以后,我们直奔村头,一路上又看到不少人。
这些人一看到我们,要么扭头就走,要么慌慌张张地跑进屋里。
这是一种默契,他们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可能无数次看到过这样的场景。
所以我们心里很没底,高见雪已经在这里失踪了,洪涛也死了,这里的人会放我们下山去报警么?
答案是不会。
还不等走到村口,我们隔着老远就看到村口聚集着密密麻麻的人。
我怀疑全村的男人都在那儿集合了,个个抄着锄头或者劈柴刀在那儿等着我们。
看到这一幕,秦宇航他们傻眼了。
“走,快回去!”
七爷脸色大变,连忙又调转方向。
但肯定不能再回招待所了,一旦我们在村子里被人围住,那就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这里没有宋晓天,连七爷也不敢托大。
像这种野蛮又团结的村子,又多有青壮年,警察都不敢随便进来。
“接下来我说的话你们听好了。”
“我上了岁数,没办法跟他们拼命,不想死的话就给我机灵点。”
“马上进山,不能在村子里被他们包围,包围就完了。”
七爷说完,立刻领着我们拔腿就跑,往进山的方向跑。
堵在村口的那些人,有一半人都追了进来。
我们根本不敢放慢脚步,虽然追我们的是一群普通人,但这群普通人常年干农活,手里又有武器,人数又多。
万一被追上,我们就只有一个下场,男的死,女的被俘。
此时村子里的各个路口,也全都有人把守,见是个老头儿领路,这些人立马就冲了过来拦截我们。
七爷能跑就跑,跑不了也只能硬上。
他虽然不敢托大,但也不是吃素的,人数少的情况下,他也能应付自如。
几个人高马大的青壮年,很快便被七爷放翻在地。
但有人拿着锄头挥舞,又逼得七爷不断后退。
锄头这个东西,本来是用来挖地的,可这东西有时候比刀还具有杀伤力,而且攻击范围又广。
我趁着那人攻击七爷,立刻绕到他身后,对着他屁眼来了一刀。
“嗷!尼玛!”
“我草泥马!”
没人能抗住这一刀,这人很快便倒在地上惨叫起来。
但他的惨叫声,把其他路口的人也引了过来。
我们没跑出多远,几乎已经被包围了,连村口的那一半人也赶了过来,现场有二十多个人。
这些人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如同一群恶狼。
他们显然起了杀心,至少对我们这几个男的起了杀心。
一群普通的村民,他们为什么会这样,我想是因为那个招待所。
那个招待所不会平白无故地修出来,也不会为了给村子里的光棍找媳妇而修出来。
只有当收益大于投入的时候,才会有人去做这件事。
所以这个村子,他们就是专门干这个的。
他们在做的是一门生意。
“你们这些刁民想干什么!现在是法治社会!”
“你们这么做,全都要坐牢!老子一定要去告你们!”
秦宇航又怕又急,冲着这些人叫嚣起来。
但没有人把他当回事,这些人不让我们离开村子,就根本没打算让我们活着去报警。
“上!”
人群中有人吼了一声,其他人立刻围了上来,直接开始抢人,抢这两个女生,还有被蒙住脑袋的那个女人。
七爷怒不可遏地望着这一幕,不动声色地退到我们后面,摘掉帽子,掐起了道指。
“幽隐上古,万物狰狞,受命于舜,驰妖诛邪,百战功成,乾坤镇太清!”
“唤!穷奇!”
一声厉喝,兽纹浮现在脸上。
此时的七爷,犹如宋晓天附体,眼睛都变得红了起来。
他冲进人群,一拳势大力沉,当场把一个男青年的肩膀都给打得塌下去了。
他一拳便打倒一个,直接抢了砍柴刀,一刀劈飞了一条手臂出去。
原本他是想震慑住其他人,可没想到这些人反而更加疯狂起来,要砍杀七爷。
这群人压根不是什么刁民,是他妈野蛮人。
现场顿时混乱起来,鲜血不小心溅到了我旁边这个女人身上。
她原本还在发抖,此刻忽然抬起头来,原本惨白的眼睛,竟变得一片猩红。
七爷回头看了一眼,脸色大变。
下一秒,这个女人突然发怒了,比山中的野狼还要凶猛,直接就朝一个人扑了过去。
那个人当场就被咬死在了地上,脖子里的血,跟喷泉似地往外喷。
人群这才开始恐惧。
“是王四家的媳妇!”
“他媳妇诈尸了!”
“快去请老太太!快!”
七爷刚变身没多久,突然就闲了下来。
这个女人似乎被鲜血刺激了,变得凶猛无比,见人就扑,见人就咬。
不一会儿,已经咬死了五六个人。
这时不知道是谁泼了硫酸过来,泼在了女人的脸上。
她原本已经死了,没有痛觉,可此时却忽然惨叫起来,脸上被硫酸泼过的皮肤瞬间腐蚀往下脱落。
我闻到了一股腥臭的味道。
那不是硫酸,是黑狗血!
七爷立刻脱掉大衣,挡在女人面前,可此时又有一碗黑狗血泼了过来,泼在七爷脸上。
七爷瞪大双眼,兽纹立马消失不见。
“快走!”
我立刻拉起七爷和那女人,对秦宇航和沈东叫喊道:“往山里跑!”
“乾字,八门之法,迷魂阵!”
我掐起道指,死死盯着这些人。
他们立刻开始原地打转,在寻找我们。
此时七爷他们已经跑远了,我还站在原地,尽量帮他们拖延时间。
人群的后面,站着一个老太太,那老太太眯着眼睛望着我,突然掏出一个碗,又拿出一双筷子,不停地用筷子敲打那个碗,嘴里不知道念的是哪门哪派的咒语。
本来我已经暂时控制住了现场这些人,可忽然之间,他们的目光全都锁定在了我身上。
眼看一把锄头已经挥了过来,我再次掐起道指。
“乾字,伏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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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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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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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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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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