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八零嫁给全军第一硬汉姜绾乔连成>第924章 刘金凤与林瑶居然是妯娌
  刘金凤的故事很炸裂,但让姜绾做梦都没想到的是:她还和林瑶有关系。

  不!

  确切地说,刘金凤的悲剧是林瑶一手促成的。

  不得不说,姜绾这一脚油门不但没给自己带来太多的麻烦,反而给了她一个天大的惊喜!

  运气简直逆天了啊!

  刘金凤是小张庄的闺女,年轻那会也是貌美如花的!

  说起来是十多年前,那时候刘金凤刚刚满了十八岁。

  家里提亲的踩破了门槛,但她却看中了一个穷小子。

  穷小子是几十里外李家村的,叫李胜天。

  那时候两人都是生产队的劳动模范。

  一起去城里开表彰大会的时候认识了,而后二人便一见钟情。

  那个年代与现在还不同,那时候还没有改革开放,吃的都是大锅饭。

  也因此,他们只要有本事有力气肯吃苦赚工分那就是好同志。

  两个年轻人的心是互相贴近的,尽管没有正儿八经地谈恋爱,但是彼此暗生情愫。

  在表彰大会半年后的一个傍晚,李胜天对刘金凤表达了自己的爱恋!

  他很羞涩地问:“刘金凤同志,你愿意做我对象不?”

  刘金凤默了默,红着脸嗯了一声,算答应了。

  半个月后,李胜天找了媒人上门提亲。

  “多好的两个孩子啊,结果没想到,总有那搅屎棍子在里面搅和!”

  姜绾说到这里的时候,无限唏嘘感慨啊!

  李胜天在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不过,这个弟弟脑子有点不好使。

  怎么说呢,就是出生时候因为难产,在母体里憋了一会,脑子缺氧,傻了。

  李胜天的弟弟叫李胜地。

  李胜天和刘金凤都不知道,哥哥偷摸去找刘金凤谈恋爱的时候,弟弟每次都偷偷跟着去。

  他也喜欢刘金凤。

  哥哥和家人商量提亲,弟弟便听到了。

  他傻归傻,却知道要!

  而且,他也不是完全的真傻,就是脑瓜子有点不灵光。

  起码家人是这么认为的,事实上,他一点不傻,就是那些聪明劲都没用对地方。

  李胜天找人提亲,刘金凤那边很快就答应了。

  婚期就定在了三个月之后。

  因为三个月后刚好秋收完,那时候有多余的粮食了,大队也能有功夫来参加他们的婚礼。

  刘金凤很痛快地答应了。

  她在家里准备嫁妆,满心的欢喜。

  大约一个多月后,李胜天的母亲干活时候摔断了腿。

  母亲在家里瘫痪了不方便,两个儿子也不方便照顾,于是李胜天就哀求刘金凤帮忙去家里住几天。

  帮忙照顾一些母亲。

  刘金凤很贤惠的,便痛快答应了。

  早晚要嫁,嫁了人也是要孝敬公婆,没区别!

  刘金凤住进来的第三天,便出事了。

  谁也没想到李胜地趁着家里人都出去上工的功夫,将未来嫂子给强暴了。

  李胜天母亲当时就在屋子里,就那么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拖走了未来嫂子。

  然后就在小厨房,在她能看到的地方扒了那个女人,毁了她的清白。

  等李胜天回来,得知此事后晴天霹雳啊!

  刘金凤哭着要去报案。

  李胜天见状受不了了,扑通给刘金凤跪倒:

  “你放心,今后你还是我媳妇,我一定好好对你!”

  “我弟弟是个傻子,他不会说出去的,今后我用一辈子补偿你!”

  刘金凤那一天哭得眼睛都肿了,最终却还是妥协了。

  或许是因为对李胜天的爱,也或许是因为她自己也害怕。

  这种事一旦传出去名声不好听,她娘家人也抬不起头来!

  刘金凤第2天就回家去了,再不管老婆婆的事。

  之后的几天里李胜天一直都来找她。

  每天对她温言暖语,而且对她特别特别的好,满心的愧疚,一心想要补偿。

  刘金凤的悲痛慢慢被抚平了一些,又开始认认真真地准备婚礼。

  但她心里也很担忧。

  很怕将来成亲了之后,那个傻弟弟会玩上了瘾,三天两头地来找她。

  她私下里和李胜天说了担忧。

  李胜天便言明,父母专门给他们弄了一间小院子也是在村子里,不过相对远一些。

  这样成亲之后就可以和弟弟分开,不用住在一个屋檐下。

  这个结果让刘金凤彻底满意了。

  转眼之间到了成亲的这一天,刘金凤穿着红色的裙子,胸前带着一朵红色的花,乌黑的长发编成了一条大辫子,辫子末端也带着一朵小红花。

  她特意画了一些淡妆,美滋滋地跟着李胜天回到了李家庄。

  外面办喜事的时候,她想要出去帮忙。

  毕竟她是新娘子,要给各个桌敬酒什么的。

  但是李胜天却没让她去,温润地说:“你也累了一天,你就在屋子里坐着,对外我就说你不舒服。”

  “让你休息休息,这样也免得你看到我那个傻弟弟心里不舒服。”

  一提到那个傻弟弟,刘金凤便应了他。

  她也真不想看到那个男人,每次看到就会想到那天晚上的不堪,就很想要杀了他。

  这种恨不是因为对方是个傻子,也不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小叔子就可以抹平的。

  因此刘金凤乖巧地躲在屋子里没有出去,也就不知道这场婚礼其实是有猫腻的。

  婚礼结束,客人都离开了,李胜天进来和刘金凤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就走了。

  婚礼上有好多剩饭剩菜还是可以吃几顿的,这年头粮食很珍贵。

  就算是秋收了也还是金贵东西。

  所以剩饭剩菜通常都会放在一个盆里,热一热可以继续吃,但送得多了也还是吃不完的。

  于是就将一部分剩菜拿着给母亲送了过去。

  李胜天给母亲送菜的时候,院子里就只有刘金凤一个人。

  刘金凤把身上的红花摘了下来,想要去外院收拾收拾。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闯了进来,正是李胜天的弟弟李胜地。

  刘金凤并没有认出他来,因为兄弟两个长得很像,不看脸或者不仔细看都看不出的。

  刘金凤正在屋子里收拾东西呢,没有看到人,只是察觉到有人靠近。

  一转头便看到了熟悉的皮鞋,熟悉的裤子,正是结婚时刘金凤给李胜天买的那一套。

  因为李胜天家里穷,买不起新衣服。

  刘金凤就用自己的钱给他买了一趟新衣服结婚那天穿!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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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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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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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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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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