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推测,是老太婆抓了绾绾各种欺负的,后来落了水也不肯放她走。一定是个坏人。”
“可惜,绾绾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
高翔的脸色发青,眸子震颤了一下,瞬间涌出滔天的杀气。
但只是一瞬间,那些杀气便收回去了。
站在他对面的姜军就感觉心神一寒,反复刹那进入数九寒冬,又刹那后返回人间!
他眨了眨眼,怀疑自己是不是着凉伤风了。
高翔很快恢复正常,又询问了不少细节。
当他知道绾绾的屁股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和一朵桃花样子差不多的时候,他的呼吸都火热了起来。
但很快便镇定了下来,又问了几个问题,最后忽然问姜军:
“你愿意当兵吗?”
姜军愣怔:“啊?你说啥!”
当兵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的,需要有名额。
姜军是家里唯一的男丁,所以村子里没给名额。
高翔如今问出来,姜军的心一下子火热起来。
想当兵吗?当然想!
尤其是今天看到乔连成的时候,那一身的戎装、如山般气势,他好羡慕啊!
试问又有哪个男孩子不想征战沙场,扬名立万!
只是,可以吗?
如今姜绾离开了,父母岁数也都大了,要是他再去当兵,家里的那些地咋办!
见姜军迟疑,高翔最后道:
“你可以考虑看看,你现在还年轻,还有机会!”
“若是你想通了,告诉姜绾!”
姜军沉默!
他离开后,高翔陷入了沉思。
现在看来,绾绾百分百是他闺女了,亲闺女!
那个绣着绾字的手帕就是慧芳的。
慧芳当年可是学校的高才生,最是喜欢古典文学,因此,她给自己起了小字:青绾。
她的手帕上也都绣上了一个绾字。
如果说,这是巧合,那么屁股上的印记就绝对不是巧合了。
因为,慧芳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胎记。
不同的是,慧芳的胎记在大腿内侧,绾绾似乎在屁股上。
只是,他调查下来得知,当年慧芳生孩子后,据说孩子难产死了,慧芳因为受不了刺激加上产后体虚,疯掉了。
孩子死去第二天就从山崖跳下去,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只不过,那个山很多野兽,不少人都说慧芳被野兽吃了。
至于孩子,按照当地的习惯,不到一岁的婴儿夭折也是要被丢到山上喂野兽的。
因为,他们说不足一岁夭折的婴儿都是庙里的野鬼,是来讨债的。
让野兽吞吃也是驱逐野鬼的一个法子,免得婴孩回来找父母的麻烦。
二十年前,山民更加愚昧无知,对这种说法是深信不疑的!
所以,他得知她们母女死去的消息,却连尸首都没看到。
现在看来,绾绾没死!
只是,从她出生到之后姜军找到她,这大约五年的时间里,她在哪里。
按照姜军说,她的身上伤痕加伤痕,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经历了什么!
高翔的心潮起伏不定,心口又隐隐作痛了。
他急忙拿出药吞吃了一颗。
好半天,起伏的心潮终于平息了一些。
他的眸光晃了晃,不怕的,人都找到了,当年的事慢慢查总会知道的。
现在,他要好好照顾女儿,要将过去对她的亏欠统统弥补回来!
想到这里,高翔似乎下了某个很重大的决定!
第二天早上,高翔吃了早餐就被孙牧接走了。
这一次他给姜绾带来了半头羊、一个猪腿、一扇排骨。
还有一百斤的大米,一百斤的白面,三十斤大豆油!
这些都是给她过年的年货。
似乎这些还不够,临走还要给姜绾塞钱,姜绾却死活不要了。
在她看来,不是亲爹却对她这么好,心里没底!
高翔离开后,姜绾把猪腿给姜军包上,还给拿了五十斤的大米和五十斤的白面。
“这些你回去的时候给父母带着,刚好过年的!”
姜军却摇头:“俺不要!”
姜绾瞪眼:“这是给爸妈的,也不是你给的,你有啥权利说不要!”
姜军依然固执地摇头:“我先不走。”
姜绾诧异,昨天晚上还嚷嚷要离开,谁劝都不行的,今天这是咋了。
不过他都说不走了,她也不能赶他啊!
“真不走?”她还是狐疑地问了一句。
姜军颔首:“嗯,先不走,好久不见了,俺想多和你呆几天。”
“俺今天去镇上发电报,和爸妈说今年在你这里过年了!”
“你放心,俺趁着没过年去找点活干,自己赚口粮,不会给部队添麻烦的!”
姜绾被气笑了:“别逗了,我差你那点口粮啊!”
“这样吧,你去给爸妈发电报,然后过几天跟我去干点活。到时候你就知道你会不会吃穷我了!”
要过年了,姜绾得给猎户村送几车粮食,顺便将入冬后他们村子里收集的山货拉出来给牧野。
牧野前几天来电话说,第一批山货包装好了,趁着要过年,各家都要走亲戚的机会推出的。
结果反应空前的好,第一批货很快就脱销了。
现在不少人已经找牧野预定!
牧野初步估计,若是按照这个趋势来,过这个年,流水起码能到十万。
姜绾欣喜,也顺便告诉牧野不可以足量供货,一定要让他们供不应求,要打造精品。
即便有货也不能全部放出去。
这个道理牧野还没意识到,姜绾这么一提,他立马懂了。
两人的公司来了一个开门红,姜绾现在也是小富婆了。
初略估算,光是第一批货分成就能拿到一万多。
姜军要去镇子上,姜绾本要陪着他一起。
刚好部队过来拉货的车到了,乔连成便建议让部队的车捎带姜军一程。
左右不过去镇上,发完电报就回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去的时候不好找路,回来却容易得多,毕竟昨天也是姜军自己找来的。
姜绾想想也好,农场这边也还有些事情要处理的。
眼看着要过年了,她想算算账,把该给何山海,刘倩倩的账给分一分。
就这样,姜军坐在卡车的后面,跟着农场的一头猪和几千斤大白菜一起朝着镇子里去了。
车走远,姜绾却拧着眉头站在农场前面不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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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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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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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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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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