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鹏宇正在跟战友探讨上一次演习失败的事情,斜眼看去,对方懒散地坐在椅子上,正在研究他的81式步枪。
“老沈,你听见我说的话没?”江鹏宇不大高兴地问道。
对方这才挪开视线,朝江鹏宇看过来,深邃的桃花眼微微上扬,眼尾一颗泪痣自带风情。
偏偏对方冷着一张脸,硬是看不出一丝勾人味儿,眉宇间多了丝锐气。
看见他那张招人的妖孽脸,江鹏宇忍不住笑出声:“还别说,你这张脸,怪不得不认识你的人都觉得你是小白脸。”
哪儿有男人长得那么好看的,还好他平时冷着一张脸能吓唬人。
沈程“啧”了一声,把步枪放在一边,身子往后靠,桃花眼里盛满不羁的笑意:“可是你输给了小白脸,滋味儿怎么样?”
“艹,你丫的。”
江鹏宇看他那嚣张样,气得牙痒痒,想给他一拳。
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响了。
江鹏宇立刻拿起电话。
江念姿站在一边,静静地等着丁红梅和所谓的堂哥打电话。
她想起来了,书中,江念姿这个早死的白月光,确实有个堂哥。
而且对方很厉害,已经混到正团级了。
听到侄子的声音,丁红梅一双眼睛都笑弯了。
两人唠嗑着说了一堆家常,丁红梅才道:“鹏宇啊,你啥时候回家一趟?你看你都三年没回家了。”
一提起回家的事,江鹏宇就脑袋疼。
不用说,奶奶和二婶儿肯定又想张罗他的婚事了。
“啊……这……”他拼命朝沈程使眼色,这是兄弟俩的暗号。
一旦家里来电话,提到相亲的事儿,就赶紧换对方去接。
看江鹏宇那紧张样,沈程暗笑一声,这才慢悠悠地接过电话。
“喂,婶儿呀,是我。”
听到电话里传来沈程的声音,丁红梅有些疑惑:“小程呀,怎么又是你,彭宇呢?”
沈程看了江鹏宇一眼,似笑非笑地说道:“嗷,团里有事儿呢,他忙去了。”
丁红梅哪里不知道这是侄子又逃避相亲的事儿了。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成吧,你跟他说,让他记得有空回家一趟,再不回家,以后就别回来了。”
赤裸裸的威胁。
沈程努力憋笑:“行,我会转告他。”
电话费贵,丁红梅长话短说:“还有啊,你告诉鹏宇,让他别往家里寄钱了,家里不缺,让他留着当老婆本儿。”
交代完重要事情,丁红梅挂断了电话。
江鹏宇凑过去问沈程:“我婶儿跟你说啥了?”
沈程摊开手,无奈地耸了耸肩:“让你赶紧回家一趟,不然以后就别回去了。”
江鹏宇:“……”
仰起脑袋长叹一口浊气,他无比忧愁地说道:“要不你陪我回去?”
“去你的。”沈程给了他一手肘。
这边,丁红梅挂断电话,跟女儿吐槽:“说什么团里有事,你堂哥还以为我不知道他憋啥屁呢,每次要提相亲的事儿,他就跑得跟兔子一样快,还每次都叫沈程接电话,别以为我不知道他肚子里的弯弯绕绕。”
沈程!
江念姿脚步顿住,忽然想起她遗忘的事情是什么了。
这本书的男主,就叫沈程。
是江念姿堂哥的战友。
心中百转千回,江念姿嘴上却不忘记回答丁红梅。
“妈,堂哥他现在不想结婚,你跟奶奶就别逼他了,等他遇到缘分了,自己会主动去想的。”
“缘分?”丁红梅好笑:“军营里那一扎堆的全是男人,他能遇到个啥缘分?要真能遇到缘分,他也不会28岁还没结婚了。”
这个年代,28岁没结婚,已经算大龄青年了。
江念姿“嗷”了一声,若有所思。
丁红梅继续道:“你堂哥记恩,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可咱哪儿能要他的钱,没个爹妈张罗着,已经够可怜了,到时候别结婚的老婆本都没有。”
所以江鹏宇寄回来那些钱,丁红梅都给他存着,一分都没动。
这让江念姿听了,有些动容。
家里条件这么糟糕,要是换做旁人,早就惦记上这笔钱了。
可是丁红梅没有,她泼辣归泼辣,却很有底线。
两人来镇上,除了打电话给堂哥,还买了些东西。
江念姿看见丁红梅从腰带里摸索出一个油纸袋,翻了几转,才把钱掏出来,全是分分钱,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估计也就两块钱左右。
她手上布满皲裂的口子,因为常年在地里干活儿,口子里染上泥土,显得又黑又脏。
“妈,你买啥呢?”江念姿问。
丁红梅拉着她的手,笑嘻嘻地来到卖护肤品的区域:“妈给你买蛤蜊油,快冬天了,你上回买的,不是用完了吗?”
听着丁红梅爽脆的声音,江念姿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受。
就好像心里突然塌陷了一块似的。
她从小就没妈,从来不知道被妈妈疼爱的滋味。
穿越到这本书里,虽然知道原主江念姿是个团宠,可她始终无法代入。
因为那像是偷来的感情。
她不是原主。
丁红梅爱的也不是她。
然而这一刻,看着丁红梅用布满皲裂口子的手去仔细数着钱,只为了给她买蛤蜊油的画面,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明明家里都穷成这样了,丁红梅却还惦记着买她要用的东西了。
怕丁红梅看见,她赶紧抬手擦了眼泪,瓮声瓮气地说:“妈,蛤蜊油不要了,奶一直教我学中医,我知道啥东西能护着脸。”
她一边说,一边拉着丁红梅往外走。
“诶,诶……”
丁红梅嚷嚷着,最后还是没有买成。
知道闺女是心疼钱,可把丁红梅暖心坏了。
江念姿一直在想,要怎么赚钱改善这一家人的条件,办法这不就来了吗?
她一直记着自己的主事业是格斗选手,却忘了自己还是名医鬼手呢。
以爷爷教她的中医术,赚点钱应该不困难。
江念姿是个行动派,就是这身体有点娇弱,一步三喘。
回到家里,她二话不说,就背上背篓去了奶奶家。
为了避免自己不认识老太太的事情发生,江念姿去的时候,还带上了年纪很小的江豆豆。
老太太还不知道江念姿落水的事,要是知道,能把江成骂得狗血淋头。
江豆豆一眼看见老太太,高兴地冲过去抱着她的腿:“奶奶,豆豆想你了。”
“小兔崽子,你想屁,别以为奶不知道你就馋那口吃的。”
老太太说话透着一股爽利劲儿。
别看她在骂孙子,眼里却都是笑意。
原来这就是书里那个一张嘴能骂死人的老太太。
江念姿笑弯了眼,迈着小巧的步伐走过去。
“奶奶。”她跟着叫了一声。
老太太看见她,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哎哟,这不是我念宝吗?外边儿冷,快进屋,奶给你卧个鸡蛋。”
“奶,我也要吃。”江豆豆喊道。
老太太好笑地戳了戳他的鼻子:“成成成,给你吃,先说好,你姐身体不好,她得多补些好东西,姐吃两个,你吃一个。”
能吃鸡蛋,别说一个,就是半个,那也能让江豆豆高兴许久。
“诶,好勒。”
老太太牵着江豆豆去厨房,不忘记回头招呼江念姿先去炕上休息。
读过这本书的前奏,江念姿知道,老太太的条件也没多好。
只不过因为她是村子里唯一的医生,别人找她看病,没钱的时候,都会拿些好东西给她当做医药费。
老太太嘴巴毒,心却善良得很,知道乡亲们没钱看病,她从来不收钱,就拿些小东西做补偿贴补家用。
别人拿当做医药费的鸡蛋,她从来不舍得吃,每次都留着给江念姿。
老太太医术不精湛,也就只能看些伤风感冒。
裹在被子里,江念姿猛地吸了吸鼻子,老太太对她盲目信任,一直觉得她是最聪明的,这样,她稍微突出一点,应该不会引来她的怀疑吧?
江念姿思考的档口,老太太牵着江豆豆出来。
两人手里各捧着一个碗。
“来,念宝,吃鸡蛋。”
“诶,来了。”
老太太心疼自己,江念姿也不好一个人吃独食。
说是荷包蛋,其实里面都没有放油,但这已经是家里最拿得出手的食物了。
江念姿分了一个给老太太,老太太死活不肯要,最后江念姿以在家吃了饭,再多吃要吐了为理由,才强行给老太太分了一个。
饭桌上,江豆豆小口小口地吃着鸡蛋,因为太好吃,舍不得一下子全吃完。
然而小家伙却把蛋黄留出来给江念姿。
“姐,你喜欢吃蛋黄,给你。”他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明明眼里满是不舍,却还惦记着她这个姐。
江念姿每次都能被这家人感动。
天气转冷,小家伙身上还穿着单薄的补丁衣服。
他冻得小手冰凉。
江念姿终于下定决心打破原状。
“奶,我记得你跟镇上的中医大夫认识,是不是?”
要想赚钱改善家里的条件,在老太太这儿跟着给人看病是行不通的。
因为来找老太太看病的,都是一个村里的,大家生活条件并不好,老太太又不忍心收人家的钱。
去镇里找门路,是最好赚钱的办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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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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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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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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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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