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很乐意收这些带血的武器,翻新一下也能赚不少钱呢。
“最近你好像不经常接任务,不会忙着泡妞吧?”雷蒙来到张烨身边,递给他一杯酒,然后问道,还瞥了眼不远处包厢里,和小猫咪一起开心干饭的希尔达。
“泡啥妞啊,最近忙得要死。”张烨一口酒一口烟,摇摇头道。
“是嘛,在捣鼓啥大事儿,说来听听?”雷蒙笑呵呵地问道。
张烨挑着眉看了他一眼,随后笑道:“推翻海都暴政。”
雷蒙:“别闹~”
张烨:“没闹。”
雷蒙:“……”
雷蒙的眼睛越瞪越大,最后连嘴里的烟都掉了。
“你认真的?”雷蒙惊愕道。
“嗯哼。”张烨点点头。
“这不像你的风格啊……”雷蒙嘀咕道,随后想到了什么,问道:“那群人惹到你了?”
“算是吧。”张烨哼哼道。
雷蒙咧了咧嘴,捡起地上的烟放入口中,两个人就这样抽着烟,靠着围栏看着楼下的人来人往。
好一会儿,雷蒙碾碎烟头,道:“你打算干谁?扎卡里男爵,还是副城主巴瑞?”
“海都城主。”张烨道。
雷蒙眼角抽了抽,随后失笑地摇摇头:“我说你小子怎么最近这么安静,敢情是憋着大事儿呢。”
“他怎么惹到你了?”
“他没惹我,但是他干的破事妨碍到我了。”张烨道。
“是嘛……”雷蒙又拿出根烟,发了张烨一根。
这是野狼帮出品的烟。
“小子,你多大了?”雷蒙突然问道。
张烨看了眼希尔达,然后小声道:“十六,你别说出去嗷。”
“咳咳咳!”雷蒙被呛了一下,随后满脸诧异:“我还以为你至少二十五了!”
“我有那么显老嘛?”张烨呵呵一笑。
“那倒没有,就是……反正不像十六。”雷蒙摇摇头,而后伸出自己那条钢铁手臂,道:“你知道我这条胳膊怎么没的吗?”
“哦?老大叔准备讲故事了?”张烨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雷蒙笑了笑,道:“我已经一百二十八岁了,这条胳膊,是六十年前没的。”
“被上任海都城主扯下来的。”
“豁,你干啥了,勾引城主老婆?”张烨惊讶道。
“去你的!”雷蒙笑骂道。
他吸了口烟,眼中流露出追忆之色。
“那时候,我也和你一样,有着雄心壮志,组了个帮派叫做钢铁帮,我是老大,管着三百多号小弟。”
“我也有着自己的佣兵团,酒馆就是那时候有起色的。”
“那时候的海都,比现在还糟糕,上任城主和现在这任一样,净干些破事儿。”
“有一天,我一个队友的家人,被上任城主害死了,我们实在忍不了了,于是决定反抗。”
“那时候的海都,还没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最强者就是城主,秘银级,没有传唱级坐镇。”
“我那时铂金九星,我觉得多叫上几个铂金级,一起上,就能干翻他。”
“我也是这么做的,密谋了三年,聚集了两千号人,足足一百多个铂金级。”
“我算是领头人,意气风发得很。”
“我们先是伪装成平民,假借游行抗议,包围了城主府,我找来的冒险者团队则趁机潜入城主府,来个里应外合。”
“一开始很成功,海都官方以为只是一次平常的游行,发一些粮食下来就能平定,所以没有多少反应,只有几百个士兵挡在我们前面。”
“然后我们一起暴起,以炮火声为信号,一起冲击城主府。”
“我带着我的佣兵小队,还有一群铂金级,杀入城主府中,找到了城主,那时候,他正在和那队帮助我们的冒险者战斗。”
“那个老头虽然已经两百多岁了,但实力真不是盖着的,一个人,硬是换掉了我们一半人,我的这条手臂也被他扯了下来。”
“就算是这样,我们也没能杀死他。”
“后来军队包围了城主府,我们为了活命,只能选择突围离开。”
“那队冒险者为了我们,选择留下来断后,然后我就带着我那所谓的叛军,逃出了海都,在海都外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扎营。”
“我们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那队冒险者能活下来,和我们会面。”
说到这,他突然沉默了。
张烨等了片刻,问道:“然后呢?”
“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雷蒙吸了口烟,缓缓吐出,道。
“那队冒险者竟然杀死了城主!”
“明明当时城主只是重伤,还被赶来的护卫保护了起来,就他们那十几个铂金级,怎么也不可能在重重包围中杀死一个秘银级强者才对,哪怕那个秘银已经重伤了。”wWW.ΧìǔΜЬ.CǒΜ
“但他们确实做到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冒险者队伍的队长,濒死之际突破了秘银级,才成功杀死了城主,并且拿到了城主令,滴血认主。”
“那位冒险者,就是现任城主——克洛佩斯。”
“我曾经的战友……”
张烨张着嘴,满脸的不可思议。
“很神奇是不是?”雷蒙笑了笑,只是笑容有些苦涩。
“杀了城主,就能当城主?”张烨问道。
“当然不是,只是当时不论是那些士兵,还是海都的人民,都已经对城主积怨已深,城主失了人心。”
“而城主令是帝国颁发,得到了它,就相当于得到了帝国认可。”
“且克洛佩斯是当时海都唯一的秘银级,所以,在场所有士兵都放下了武器,选择认可了他,他就这样从一个冒险者,成为了城主。”
“我因为他活了下来,我也为他感到高兴,那时的他,是一个正直的人。”
“他也没有让所有人失望,他召回了我们,我们一起治理海都,海都也快速发展,越来越好。”
“可才过去几年,他就变了,变得我不认识了,就好像彻底变了个人一样。”
“越来越重利益,我以为是权力带来的变化,也试着劝过他,可他依旧一意孤行,开始走老城主的老路。”
“我劝过他很多次,也为此争吵过,我们的关系也渐渐疏远了。”
“后来他退位了,不当城主了,转而推举一位海都的老官员当城主,那位老官员也为了海都人民,尽心尽力,一切就好像回到了正轨,我以为他变了。”
“但其实不是……”
“他将自己关在了城主府的最深处,就这样过了几十年,等他再出来的时候,他彻底变了。”
“变得更年轻了,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那样,就好像返老还童。”
“回来之后,他重新掌握了城主之位,也就是现在,海都人民口中的新城主。”
“海都的人民还以为他是个新来的年轻人,毕竟他变年轻了,很少人记得他年轻时的模样。”
“而这次,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眼中只剩下了利益,甚至还为此害死了我几个兄弟……”
“最后,我离开了城主府,也想要离开。”
“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不甘心吧,我还是没走,而是选择留在海都,当个佣兵酒馆的老板。”
“我想看看,六十多年前,那个能和我们并肩作战,能为了我们选择留下来断后,能为了海都人民,毅然决然选择帮助我们的冒险者,还在不在。”
“现在看来,他已经死了。”
“和上任城主一起死了。”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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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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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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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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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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