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娇娇听后都气笑了:“行,你最好告诉吴设练一练把式,他也就是个子高点,一下攮仨还真不好说。”
沈衡听白娇娇还有心情跟他开玩笑呢,知道丁母没有给白娇娇造成什么心理阴影,才放了心。
“你别生气,他们嘚瑟不了多久。”
沈衡本来只想让丁世芳该上哪上哪去,但现在要想办法让姓丁的一家都消停消停了。
吴设被沈衡保了出来,他没想到沈衡竟然说话算话。
“我说到做到了,现在要看你的诚意。”
两人坐在路边的凳子上头,沈衡双臂抱在一块,说话时也没有看向吴设。
吴设心里转了个弯,他的眼睛最毒,一眼就能看出来沈衡也不是个吃素的,既然有这样的机遇,他当然不想放过。
“大哥,你放心吧,丁世芳你就交给我。”
吴设打算用这件事表表忠心,以后能跟着沈衡混的话,不就有人照应了吗?
沈衡看了他一眼:“你先说你要怎么办。”
“那娘们让我给她办了不少事,虽然都没有留下来证据,但她那些歪心眼我都知道。这回是对付白娇娇,上回还对付过另外一个女的,叫诚诚,好像是人家抢了她进合唱队的名额,再往前,还有一个......”
“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说点用得上的。”沈衡打断他。
吴设本来是想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以显示自己是个有用的人,但他看出了沈衡的不耐烦,尴尬地咳了一声:“那个,就有一件事,我觉得应该能帮上忙。”
“说。”
“不过这件事我也不是很清楚,她之前让我联系过一个人,那人我看着并不像是咱们普通老百姓,而且丁世芳还交代了这事谁也不能说。”
“她让你干什么了?”
“让我递了一个信封,给我的那个地址是个招待所,那个招待所环境非常差,而且离咱们这边也挺远的,但是他穿的衣服一看就是有身份的人,”吴设也是这样才觉得奇怪,留了心,“大哥,你知道我这种人生活靠的就是个眼色,从丁世芳的神情还有那个收信封的男人来看,这件事绝对有猫腻!”
“是多久之前的?”
“去年。”
“去年?那个男人早他妈跑没有了,你上哪查!”
沈衡给了吴设一脚,吴设直接从椅子上摔了下去:“不是,大哥你听我继续说。”
吴设爬起来,但是没有再继续坐着了,而是低头弓腰,像汇报一样:“这事我干了不止一遭,我的意思是,咱们去找找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这人。”
吴设从小就会察言观色,丁世芳给他信封的时候,虽然勒令他保密,但吴设还是能从里头看出丁世芳的兴奋,他怕自己的话没有实质性的作用,便带上自己的猜测:“我看丁世芳对这事挺上心的,一看对她来说就是好事。你说,她会不会是投机倒把啊?那一信封,不会是一信封钱吧?”
听他这么说,沈衡才露出考虑的神态。
吴设见状,立马加把劲儿:“这两人一看就是做长期生意的,我估计今年她没找我,也是做两手准备。这事肯定是个偷事,我们要是给揭发了,她肯定得完!”ωωω.χΙυΜЬ.Cǒm
沈衡一想,这事有门,去看一看也不亏。
“你先去看看,要是人还在那,别打草惊蛇,先回来跟我说我告诉你怎么办。”
“明白了大哥,你放心吧,在咱们这一片儿,就我办事最靠谱的。”吴设立马表决心。
“行了,我隔一天就去你家找你一回,有事你汇报。”
沈衡也不会让吴设知道自己的信息,吴设却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那我今儿晚上吃完饭就往那边走,我在那边蹲一蹲!”
沈衡回到家之后,跟白娇娇汇报了今天的进度。
“在招待所住的?”白娇娇皱眉,思考着些什么。
“对,不过也不一定外地人,毕竟有些事见不得光,就随便找个接头地点。”
白娇娇道:“但要是一直在招待所,那就值得深思了。衡哥,假设是你去干这种买卖,你的接头地点会选在招待所吗?是我的话,我宁愿随便找个人少的小巷子,最好还是一次一换。”
“你说的也有道理,先让吴设去打听打听。照你的分析,这事只可大不可小了。”
吴设说那人穿着体面,就一定是个不差钱的人,但选择一个不符合身份的招待所,白娇娇大胆猜测:“他估计是没有像样的身份证明,跟那个招待所的人走后门糊弄过去的。”
这是唯一一个合理的解释。
丁世芳要跟一个黑户做什么?
沈衡道:“不管干什么的,只要吴设打听好了,直接报警去堵门查。”
白娇娇有点不祥的预感,不过是替丁世芳感到不祥。
毕竟她知道,丁世芳并不是像她在外人面前表现的那样怯懦,她很有主意,甚至可以说是有胆识,去干那种绝大部分人都不敢干的离经叛道的事。
她仔细想了想,沈衡之前问过她车祸的事情。
虽然后几年经济发展越来越迅猛,燕城也是一个经济中心,但丁世芳能买通一个人开车撞人,实在是很大的手笔。
“什么东西能放到信封里给别人?总不能是丁世芳往外拿钱。”
“信封里的东西,肯定是纸。”
“文物?”白娇娇说完又摇头,“要是有人对这个有兴趣,还不如去收废品的地方找呢,省事还省钱。”
他俩在家里也琢磨不出来,沈衡第二天就去了吴设家里。
吴设正在他们家门口坐着吹风,见到沈衡,赶紧迎了进去:“大哥,我猜的一点都没错,那个人现在还在招待所里呢。我看他不只是在招待所接头,估计是一年四季都住在招待所,好人能连个家都没有吗?”
“你去蹲好,我明天就去报警,别让那个人跑了。抓住他,你算大功一件,派出所的公安都得谢谢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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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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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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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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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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