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的梦,越来越真实。
听说弥留之际,曾经的事会像走马灯一样重新来过。
她再一次看见了沈衡。
白娇娇仿佛回到了他们结婚那天,破旧的茅草屋内,“囍”字通过煤油灯把整间房都映得通红,桌上放着半盘红枣和半盘花生,床上的被褥也全是新的。
沈衡结实的小臂撑在她身侧,整个人肌肉都绷得紧紧的。
白娇娇没有像年轻时那样,从枕头底下拿出早就藏好的剪刀抵住自己的脖子,而是伸手拥住了他,扣住他结实的臂膀。
沈衡明显愣了愣,却又欣然接受了白娇娇的邀请,俯下身去。
白娇娇以为沈衡会很凶,毕竟他个头不小,平时性子也并不算温和,甚至可以说是恶名在外。
但是沈衡的动作却格外地小心,白娇娇看着沈衡脑袋上全是汗珠,却束手束脚,生怕弄疼了她。
沈衡的克制又贪婪地拥有着白娇娇的一切,白娇娇抓着沈衡的手,笑着流眼泪。
真好,就让她在这个梦里死了吧。
别再让她受病痛折磨,别再把她一个人留在这个世上了。
若她能重来,一定会在和沈衡初遇时就紧紧握住他的手,而不是等到最后才看清自己的心意,后悔莫及。
“滴哩嗒嘀嗒嘀嗒——”
村里的有线广播刺耳又粗糙地播着一段响亮的旋律,是催促大家上工的信号。
白娇娇被吵醒,浑身酸痛的感觉十分真实。
她皱着眉头睁开眼,看见四周黄泥糊的墙上大红喜字张扬地贴在那里,十分醒目。
墙上近乎稀薄的劣质月份牌赫然写着1976年,6月7日。
是她被养父母送回十里村的第三年,她嫁给沈衡的第一天。
她重生了?
重生在十里村,重生在一切都没发生的时候,她没有回城找她的养父母,更没有失去沈衡!
白娇娇双手不由抓紧了床单,明明心中无比欢欣,却忍不住泪流满面,抽泣得太狠,浑身都在颤抖。
上辈子错失真心人,这辈子,她绝不重蹈覆辙。
白娇娇下了炕,看到桌子上沈衡给她留的早饭,眼里划过一缕温热。
三年前,白娇娇爸妈突然领了一个女孩回家,说她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而白娇娇,被赶回了十里村。
为了回城,白娇娇不惜攀附村中的知青,将自己的名声糟践得一塌糊涂。
嫁给沈衡之后,即使沈衡对她百依百顺,给她吃穿,供她上学,但她却被回城的执念蒙蔽了双眼,毅然和沈衡离婚,却不知,回城后的日子才是真正的深渊......
上辈子沈衡功成名就来找她复婚,她却迟迟不肯答应,等她终于站到能和沈衡并肩的高度时,却和沈衡阴阳两隔。
老天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她绝不辜负沈衡。
上辈子的话,没说出口,这辈子她要用行动告诉沈衡,自己也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
不过现在有个迫在眉睫的困难。琇書蛧
明天大队就会接到通知,为了避开大雨,抢收麦子的时间缩短了一半。
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十里村三分之一的麦子在地里发了芽,这等重大事故,需要有人为此负责。
而被沈衡惯着不去上工的她就是这口黑锅的主人。
她被批为公社蛀虫,游街、挑粪,这些苦都是沈衡替她受的。
白娇娇不允许这件事再次发生。
她没时间感怀,也来不及为重生激动了。
白娇娇打水胡乱把脸上的眼泪洗干净,就从自己装嫁妆的小箱子里翻出文具,叩在桌子上画起图来。
上辈子她考了两年,才考上一个农业大学,读的是农业机械化专业。
后来被她养父母家的亲生女儿丁世芳搅和得没能当年入学,还是后来沈衡帮她恢复的学籍。
现在她学的东西,正好能帮上大忙了。
短短一天时间,生产出一台收麦机显然不现实,但让自己这辈子不被扣上公社蛀虫的帽子,她还是很有把握。
夏天公社早上上工的时间是早晨六点,白娇娇把图纸画出来,也才八点多。
她把图纸揣进怀里,随便收拾了一下,就骑着自行车往镇上走。
沈衡能干,日子过得又糙,平时没什么人情往来,所以存下来不少钱。
村里总共有两辆自行车,一辆是村长家的,一辆就是沈衡的。
这倒是给白娇娇行了方便。
庄稼地里,一个人颇有深意地冲沈衡喊道:
“哎,沈衡!那不是你刚过门的媳妇吗?她这是骑着你的车要跑啊!”
现在大家都在上工,这一嗓子,让所有人的目光都向沈衡汇聚。
沈衡一般很少搭理村里的人,但是听到关于白娇娇消息,不由抬眼看向田垄,果然有一抹穿着白底蓝碎花衬衫的倩影,扎着个利落的马尾,随着骑车的动作一甩一甩,看起来充满活力。
他从白娇娇进村第一天就一直注意她,对她的身影再熟悉不过。
她要出村?
沈衡以为昨天晚上白娇娇的表现是认了命,以后愿意留在他身边。
沈衡抓着锄头的手不由握紧,思绪一乱,“咔嚓”刨断了一颗土豆,他的脸更黑了。
跑?
往哪跑?
沈衡知道自己命不好,无父无母,孑然一身。
但是他见到白娇娇的第一眼,就找到了自己这辈子最想抓住的东西。
他既然在村里流言四起的时候趁人之危把人娶回了家,就绝不会轻易放她走。
沈衡一把扔了锄头,向田垄走去。
众人的目光都颇有兴趣地跟着沈衡,想看一出好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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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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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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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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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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