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她还可怜兮兮地看着小汤圆:“我还是喜欢咱家汤圆。汤圆啊,你要记得婆婆啊,你想婆婆了,婆婆会来看你的。”
秋阿姨一走,余穗看着懵懂的小汤圆,心里五味杂陈。
当初和丁莉莉在江上滑冰的时候,可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
不过人生就是这样的,就算是亲姐妹,人生轨迹还会不同呢,就不要说她们这种本来并未深交的关系了。
各人有各人的命。
丁莉莉的人生要怎么样,跟她余穗无关,她帮付丁莉莉半个月的看孩子钱已经相当不错了。
当然,要是想从内心深处完全放下丁莉莉,余穗觉得,自己应该归还那张山河一片红的邮票。
虽然这邮票很值钱的事,目前只有余穗知道,而且当初丁莉莉也是已经要丢掉了,余穗才拿的。
但余穗心里总觉得,做人不能这样。
还是得把邮票还给丁莉莉,那才是真的没关系了。
余穗心里有了这个决定,就开始要付诸实施了。
第二天,余穗先去学校请了假,然后就带着小汤圆在城里溜达。
一是带儿子四处玩,二是找能看孩子的保姆,三是找邮票。
根据后世的记录,“一片红”这张邮票,当初还是首都先发行的,最后才被人发现问题叫停,所以,首都的市场存量一定是最多的。
余穗打听了人,四处乱窜着找集邮或卖老邮票的地方。
打听了一天,余穗倒是打听到了一些情况,她就带孩子去了。
五月的天气非常好,小汤圆坐在自行车前面的婴儿坐椅里,感受着风吹过他的脸,可高兴了,兴奋的“嗷嗷”喊。
第一站要去的旧货市场,藏在一间老寺院旁边的胡同里,并不算是公开的,但已经没有前些年那么隐晦,也有一些老头已经敢把东西放在地上,让路过的人随意翻看。
余穗停好了自行车,用在空间买的婴儿背巾把小汤圆固定在自己胸前,就很是惬意地翻看起来。
还别说,这年头的一些书籍和铜钱,竟然都是真的。
虽然年代不算久远,但相比后世的东西,都是有收藏价值的。Χiυmъ.cοΜ
余穗逛了一会儿,就买了一本线装字帖。
字帖看起来很新,但字体非常不错,余穗毕竟是外公那个喜欢书法的人带大的,虽然对书法学习不够透彻,但是好坏还是能分清,这一本字帖才卖五块钱,不买就是大傻瓜了。
余穗还买了一大把铜钱,大部分是很平常的乾隆通宝,但其中有一枚有些不同,余穗用历史系新生刚学的知识来看,那是一枚母钱。
什么是母钱?其实很好理解,就是通过它来翻铸子钱的,存世比较少,一定值钱。
她这应该是属于捡漏了,毕竟这年头大家只想着温饱,可没闲钱买这个。
摊主开价八十块,余穗还价五十,嘿嘿,成交。
余穗高兴的把所有铜钱揣进口袋。
胡同毕竟小,稍微走几下就逛完了,但是这里并没有邮票卖。
余穗向一个留两撇小胡子的老头打听,谁手上有邮票。
老头给余穗写了个名字和地址,戳着发黄的手指头说:“找他!他啥邮票都有,不过他一般不卖,都是跟人换的,你要是有他喜欢的邮票,就可以换到了。”
余穗捏着纸看。
纸上写的人名是林之翔,家庭地址是距离这里挺远的盘家园子。
余穗带着孩子,也不可能一天去完所有要去的地方,便先回家了,在家附近打听有没有帮忙看孩子的。
这么打听了半天,还去面试了三个人,却并没有合适的。
一个老太太指甲长得能杀人;一个中年阿姨一边和余穗说话还一直咳嗽;还有一个直接把花生塞在嘴里嚼了就想喂给小汤圆。
所以,都看不中。
但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余穗带着小汤圆回家。
小宝贝已经吊在余穗胸前的背巾里睡着了,睡容可爱极了。
余穗觉得,这么带着他也挺好的,毕竟读书对她来说,不是最最重要的,孩子才是。
晚上,等小汤圆睡着了,余穗还把当天买的东西拿进置换空间。
先是书贴。
很快,屏幕上出来一拍价钱:白蕉行草书真迹,29800元;
余穗笑得眼睛都看不见,看吧,她就是有眼光!
五块换小三万,这真真的一本万利啊!
然后就是口袋里那几个铜板。
屏幕上出来的价格只有两列:乾隆通宝大制钱七枚,每个230元;
乾隆通宝,宝苏局小平样一枚,55200元;
最后一行,是总计的数字,86610元。
旁边一个红色的按键显示,只要确定售出,这就是收获。
余穗毫不犹疑地一键按了下去。
钱在空间里哗哗地飘动,最后堆在余穗面前。
太爽了!
出去逛了一天,赚了这么多。
不不不,空间啊,你不要诱惑我,千万不要啊,这样搞钱太容易了,她可还怎么去学校摆烂啊?
内心要多努力克制,才能继续想读书啊,她可真是太不容易了!
余穗当即给小汤圆买了好些低龄孩子的玩具和衣物。
这种小玩意儿,只要把标签撕掉,基本上没人看得出来这些东西来自未来。
毕竟除了余穗,谁去过未来呢?
放你眼前也识别不出来啊!
余穗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很迟才起床,准备去潘家园子打听那个林之翔。
她照样用背巾背着小汤圆。
小孩子像只小袋鼠似的从余穗身前探出一个头,可爱又安全,余穗带着他,心情也非常好。
很顺利,挺好打听的,在盘家园子胡同里一说要找集邮的林之翔,好几个老头手指一戳:“那,就那!看见了吗,单独搭出来的那间屋子里。”
余穗定睛一看,那是一间靠着原有的围墙,单独搭出来的一间房,非常简陋非常矮小,整个屋子大概也就三四个平方,只有一个天窗和一个狭长的门。
余穗想,住在这样的地方,又是集邮的,那基本上是个老头了。
结果敲了门,门一开,是位有着颀长身材,皮肤白皙,头发乌黑的美男子,五官像后世一个演李寻欢的演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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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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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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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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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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