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后悔自己当初一看见女人就动了心,也后悔自己单纯地以为婚姻只要付出真心就可以,更后悔自己不该搬到丁团长家里住。
最后,韩多米把半碗酒一饮而尽,说:“我跟丁莉莉提了离婚,她恨死我了,觉得是我对不起她,但她不知道,如果我不离婚,我或许就要死了,只是想到我娘提起我就是骄傲的样子,我才不敢死。所以,就这样吧!”
余穗和夏凛生相互看看,都选择不再说劝慰的话。
喝了酒,吃了饭,韩多米摇摇晃晃地离开,都已经九点多了。
夏凛生目送他离开,回头和余穗说:“唉,我看他今晚都没地方住呢,丁团长在团部办公室就直接骂他了,这事儿闹得挺大的,我看后勤上都不敢安排了。”
余穗:“那你没留他住?”
夏凛生:“那不行。他自己做出的选择,自己就要承受。”
“你是觉得他做错了?”
“是啊,是他的错啊!来,我给你打水洗洗,这几天会弄湿手的事你都别做了。”夏凛生一边打水给余穗洗脚,一边回答得肯定。
余穗倒想不到夏凛生会这么回答:“你不是和他好兄弟吗,怎么这么说?那也没见你说他?”
夏凛生的手温柔地按摩着余穗的脚:
“是好兄弟。但我现在去说这个做什么?木已成舟。他这个婚,也确实是离了比较好。我说他错是觉得他一开始选择就是错的。但是结婚这个事,又不是搞政治,不是左就是右的,是不是?
既然老婆是自己选的,那就得自己想办法过好日子呀,当初也是觉得好才结的婚不是吗,为什么结了婚又不好了呢?是不是?他刚结婚那会儿跟我讲,呀,‘我媳妇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小姐,那见识就是不一样’;现在又觉得,‘媳妇一家太过高高在上了,受不了’。
那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大户人家的小姐肯定难伺候啊,高傲啊,是不是?当初的见识高和现在的态度高,都是一样的,没变过。只不过是他自己,当初一腔热血,觉得见识高让他开了眼界,现在一旦身在其中,发现人家见识高就骨子里看不起他,他就觉得受不了了。
唉,我不忍心说他,都是自己不自量力罢了。人这一辈子,总有那么一些时候会做出些愚蠢的选择,这也是没办法的。总要吃些亏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归根到底,还是得要认清自己才行,我看他这辈子都不敢高攀了,挺好。”
余穗看着蹲在眼前的男人。
从余穗的角度往前,只能看见他乌黑的发顶和高高的鼻梁,还有那耐心给她按摩小腿的手,骨节分明。
一直觉得这男人稳重,想不到他还不骄不躁的,非常有见地。
挺好的。
是她想要的男人。
真是越来越满意了。
说不定,真的可以给他生个孩子。
余穗心里是这么想的,不知不觉的,手就捧住了夏凛生的脸:“呀,我家夏营长看得很透彻呢,那你是不是觉得,你娶我,就不是高攀?”
夏凛生握住她手,顺便就拆了之前包的纱布,仔细检查了伤口:“嗯,不流血了,我再给你搽一点消毒水,纱布换薄一点的,这样好的快些。”
眼看着男人要走,余穗拉住他衣摆:“刚才问你话呢!”
“问我什么?”
“你娶我,就不是高攀?回答问题,回答得好,有奖。”
夏凛生重新蹲下来,挠头。
这哪是有奖题,这简直是送命题啊!
“老婆,干嘛说这个。人和人是不同的,我要是韩多米,首先我不会娶丁莉莉啊。”
余穗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那你当一回韩多米。要是你娶了丁莉莉你会怎样?”
夏凛生:“假如我成了韩多米,娶了丁莉莉,那我也不能让自己走到离婚的地步。首先,结了婚,就不该和老丈人丈母娘住一块儿,这种事一开始就该拒绝的,感情再好,也经不起旁人的挑唆呀,他要是非不去住,丁团长还能绑了他?再说了,刚结婚,肯定是感情最好的时候,说服丁莉莉也容易呀,是不是?那不就没有后面的事了嘛!”
余穗开始笑:“行。咱再假设,要是你劝不动丁莉莉,还是住下了,那怎么办?”
“哎哎哎,什么叫我劝不动丁莉莉啊,关我啥事,我的人生,不可能有这种假设。”琇書蛧
“反正你回答我。假如你是韩多米,丁莉莉非要你一起住娘家了,然后你怎么办?”
“唉!非要,非要……”夏凛生叉着腰站起来,嘴里喃喃的:
“要是这老婆非要这样的时候,就已经很难办了,但也不是办不了,要是真的住在一块,那就尽量少回家啊,然后就是努力工作表现啊,争取升职呗!”
余穗:“那韩多米不就是这样做的嘛。所以你看,你要是韩多米,你也没辙!”
“所以我绝对不娶丁莉莉!老婆,我回答的好不好?”夏凛生说着,凑到余穗跟前。
余穗让开那张大笑脸:“还行吧。”
“奖什么?”
“奖什么奖,我说还行,没说好呀。”
“想耍赖?我有一个耍赖媳妇,哎哟哟,我有一个耍赖媳妇,哎哟哟……”夏凛生一下子就把余穗抱了起来,往卧室去了。
嗯,跟小媳妇在一起,做点啥不好,竟然去假设啥韩多米。
他才不要成为韩多米呐,他要当夏凛生,当那个被老婆甜甜抱着的夏凛生!
冬夜漫长,小夫妻俩一通热爱中场休息,也不过才十一点。
夏凛生有些战战兢兢地盯着余穗的表情,嘬牙花:“啧,我这该死的脑袋,忘了,真的忘了,刚才你就没提醒我一下?”
余穗把被子拉到脖子处,斜着眼睛看夏凛生:“每次都要我提醒?可我怎么觉得你就是故意的。”
“我……老婆,天地良心,真忘了。最近实在太忙了,真把这个事忘记了,主要有时候你会算那个排什么什么的日子提醒我,今天你没提醒……我就,就大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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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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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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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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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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