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家大门开着,还有好几个不用出工的老太婆在门口东张西望。
余穗问其中一个:“九太婆,你们看什么呢?”
老太太咧开没牙的嘴:“哈哈,我们看新女婿呀,余秋的对象,出得起五百块的金贵人!”
“哦,原来这样,啥样的?”
“嘿嘿嘿,小余穗,跟你那个对象不好比。”
余穗还谦虚了一把:“那肯定不好比,我对象就是普通人,出不起五百块。”
老太太笑容越发大了:“哈哈,我可不是那意思,要不你进去看看?”
余穗还有点不好意思。
虽然她很讨厌余秋,昨晚上也是她把余秋差点吓死,但是跑到人家里看对象这种事,作为一个穿越者,她还有些做不出来。
只是她看见门口停着一辆很小巧的自行车,不禁指着车问:“这车,是余秋对象骑来的?”
这年头乡下看见的自行车,基本上都是二八大杠,很少见到这种小巧秀气的自行车,还真是挺好看的,就像是一群大老爷们里头来了个姑娘似的。
可这老太太还是笑:“呀,是啊,人小,自行车也得小,大的人家一定跨不上去。”
懂了。
这意思是说,这个对象个子比较小。
有多小?
余穗正在想呢,就看见余大潮陪着一个人出来了。
呃……
余穗乍一看,还以为是余秋的弟弟余和呢,一米六都不到。
余和比余程大一岁,但是余和小学毕业以后没再读书,而是去跟他舅舅学裁缝手艺了,平时不在家,也就罗素英死了才回来了几天。
所以余穗还算认识。
但是,今天这个男的,不是余和,虽然个子矮小,但当他抬起脸来的时候,显然不是少年了,鬓边的毛发天生很长很密,瞧着有点络腮胡子的潜质,额头生得比较低,鼻子又似乎特别大些。
怎么说呢,就是那五官啊,没有一样的好看的。
守在门口的几个老太婆毫不避讳地窃窃私语起来:
“就这个?太矮了!”
“头太大了。”
“是很大,怎么瞧着大得怪怪的?”
“怪道要出五百块,原来是这么丑的呀,不出这个钱,没有姑娘会答应的!”
“哎,那说书先生讲的武大郎,是不是就是这样的?”
“哈哈哈!”
“你们别说了,矮不矮的有啥要紧,只要有用就行。”
“啧,个子这么矮小的话,那啥都矮小,那能好使么!”
“哈哈哈!”
一旁的余穗:“……”我怀念夏凛生的手,快来给我捂耳朵!
讨厌余秋归讨厌余秋,收拾余秋也归收拾余秋,但用言语去侮辱,不是余穗的风格。
余穗默默地走开了。
就知道能拿出五百块,却是余秋无奈选择的男人,那必然是有点问题的。
现在明白了,原来是这种的呢!
这样一来,心高气傲的余秋,一定每一天都很憋屈吧?
真好。
这比让她去劳改好。
不过,这样一来,余秋的心里,一定恨所有人吧?
恨去她家大闹的余老太婆,恨去大队非要举报她的孙玉英,恨一点没受损失的余穗,更恨害她要卖了自己的队长张彩凤了。
以后,得提醒张彩凤多多小心才是。
余穗琢磨着这些,回到家里,就从箱子底下翻出来一本日记簿。
这是昨天晚上从余秋床上顺出来的。
昨天事情顺利,但终究是太晚了,余穗把东西拿回来以后都还没来得及看一看。Χiυmъ.cοΜ
不知道写的什么?
余穗把笔记本拍了拍,拍掉一点上面沾着的灰,翻开第一页,上面有个名字和一句话:余秋,新的一生。
时间也有:一九七四年八月十一日。
但余穗再接着往下翻,却发现下面一个字都没有。
一直翻,一直没有。
余穗真是疑窦丛生了。
她明明在窗户外面看余秋在认真写字的,怎么会一个字都没有呢?
难道,床上有两本笔记簿,她拿错了?
余穗把笔记簿拎起来,对着太阳照照,能隐约看到上面的书写痕迹。
但内容的话,就看不清了。
啧,这个余秋还真是奇怪,说她城府深,想不到这么深,写个笔记竟然还不留痕。
牛逼!
这样的话,她可就没有办法了。
余穗把笔记簿重新塞回了箱子地里。
反正也不可能还给她,先放着吧,以后再说。
中午的时候,孙玉英放工回来吃饭,全程都在议论余秋的事。
生产队消息还挺灵通,不过几天,很多人就把这余秋对象全家打听清楚了。
说余秋那个对象还真的姓武,叫做武上争,这次还是和他娘一起来看余秋的呢。
说那个娘个子也比较矮小,但家里是城里的,所以才能嫁给武上争的爹,这个娘在城里很有些关系的。
说武上争一直看中余秋,追着好几年了,这次终于答应了呢。
最后,孙玉英陈词总结:
“这个余秋还是能干的,赤脚医生说的,她对着那个武上争一直哭,说她没了娘可怜,这个生产队人人欺负她,那个武上争就说会马上结婚,马上带她去公社住。这个人家里还有公社里分配的公房呢,啧,以后,余秋是咱们大队第一个住上公社公房的人!这么一说吧,男人矮一点有什么要紧,对吧?”
一向来不怎么说话的余海潮突然开口:“呵呵,那要是让你嫁,你嫁吗?”
孙玉英愣住:“呃……咋说呢,要是,要是……”
余海潮:“你看你,只是问你一句,还不是愣了很久?要是真的要你嫁,估计你也想很久。结婚这种东西,一旦要想很久的,基本上都不是啥好事。好事还用想?”
孙玉英撇嘴:“倒也是。”
这事之后,没过几天,余秋家就传出了要趁着丧母七七四十九天热孝期结婚的消息。
这种类型的婚事一般能够简办,甚至都不用宴请,就算女方没有什么嫁妆的话,男方也不好嫌弃。
余穗家里听说这个消息时,孙玉英马上嗤之以鼻:“余秋厉害,这么一来,倒是既省了嫁妆,又省了办酒席,我们这些近亲,却不能不去给回礼金。好算盘。”
又过了一天,余秋家就把结婚日子订了,说是九月三十号。
啊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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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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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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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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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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