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冬儿等在一旁,忍不住疑惑地问道:“爷?”
莫晓深吸一口气后辨明方向,迈步前行。
她一路走着,充满好奇地打量着这对她而言是全然新鲜的景致。
这时辰街上已有许多行人,匆匆来往,沿路有小贩挑担或摆摊叫卖着热气腾腾的馒头、烧饼、豆汁儿、羊杂汤……各式早点的香气飘散在初冬的街道上,既充满市井气息,又给人温暖而踏实的感觉。Χiυmъ.cοΜ
莫晓瞧了会儿新鲜,一瞥眼见冬儿背着背囊,提着她的午饭食盒跟在一旁,忽然想起一人:“冬儿,原先家中还有个小厮吧?叫什么来着……怎么这段时日一直没瞧见过他?”
冬儿道:“回爷,那是小春。夫人派他去灵州了。”
莫晓觉得意外:“为何?”
“爷受伤这么大的事不得让老太爷、太夫人知晓么?小春是报讯去了。”他本是外院跑腿干粗活的小厮,要不是小春出远门,还轮不到他来近身伺候主人呢!
“哦。”莫晓再一想,好像是有那么回事儿,那时候她才穿来没几天,伤重之际浑浑噩噩的,听蓉娘提过这事,只记得派人去了,却没记住名字。
后来她伤势渐愈,在书房里找到莫亦清收藏信笺与往来帖子的书箱,其中就有几封老家来信。前些日子,她模仿莫亦清的笔迹与口吻写了封报平安的信寄回去,就算笔迹不完全像,也可以解释为伤后手腕无力所致吧。
他们步行穿过两条巷子,许是开始靠近皇城的缘故,街道上行人车马增多,牛车驴背上满载货物来去,行色匆匆者有之,缓步而行者有之,提瓶挑担叫卖招徕者有之,显得十分热闹繁忙。
莫晓心中感慨这儿不愧是皇城脚下,京华风云之地,繁华如许,也不枉她穿来一回,正兴致勃勃地东张西望,忽听马蹄声声急!
向声音来处看去,她就见街道远处,有几匹骏马疾驰而来。骑者头戴尖帽,脚蹬白皮靴,锦绣衣,高头马,即使闹市亦不加约束,只顾策马狂奔,闻见者无不仓皇躲避。
她与冬儿亦往路边躲让,却见街道中央一孩童躲避时被人撞倒,摔在地上痛得哇哇大哭,一时爬不起来。
她离孩童不过三四米,看看奔马离此处还有些距离,估摸自己能赶得及,一撩袍摆便朝那孩童大步跑去。
“爷!小心!别过去!!”冬儿着急嚷道,拽了她一下。
莫晓被冬儿这一扯,踉跄几步,速度就慢了下来。但她脑中别无他念,只有救人。
她用力甩脱小厮,加速奔向街道中央,几步就冲到了孩子附近,然而眼角余光瞧见奔在最前的马已离他们近在咫尺!
俯身半拎半抱起孩童,她顺着冲势朝前扑倒,摔倒时侧身将孩童护在怀里,自己左肩却重重撞在地上,只觉一阵剧痛。
她紧紧闭眼,咬牙忍痛。耳中只听身后马嘶人吼,一片纷乱惊呼与怒斥之声。
疼痛稍缓,她松了口气,睁开眼回头看去。
只见方才那几名骑者大多都已经疾驰过去,唯有一人拼力勒马停下,只是收缰太急,马儿被惊吓到,高高扬起前蹄,仰首嘶鸣。
骑者却显示了极其精湛的骑术,在几乎垂直的马背上并未落下,反而如牢牢长在马背上似的,他稳稳控马前蹄落下,轻带了把缰绳,马匹小步原地踏了两圈便被控制住了。
马背上的骑者看向莫晓,见她穿着补子官服,以及她怀中所抱孩童,皱了皱眉,什么都没说便轻叱一声,纵马向已经驰远的同伴追去,很快也去远了。
莫晓舒了口气,抱着孩童从地上撑坐起来。
冬儿喊着跑向她:“爷?你可没事吧?”
“没事。”莫晓摇摇头。
冬儿扶着莫晓站起来。她松开怀中孩童问他:“你有没有哪里伤着了?”
那孩子不过四五岁的样子,懵懵懂懂,惊魂未定,也不知听没听见莫晓问话,只是嚎啕大哭。
莫晓向来对哭泣的孩子最没招,正不知所措间,就见一名年轻妇人朝她狂奔而来,在她面前两步扑通跪下,哭泣着向她道谢:“多谢官爷!多谢恩公!该怎么报答恩公啊!”
莫晓急忙扶起妇人:“算不得什么事,赶紧带孩子回去吧。以后把他看好了,别让他一个人街上玩。”
妇人千恩万谢,抱着孩子离去。
冬儿找回莫晓的官帽,用汗巾将乌纱上的尘土仔细掸干净后递给她:“爷,你的帽子。”
莫晓接过官帽戴上,拍拍身上的尘土,整了整衣袍,抬头辨明方向,便继续往太医院方向而去。
一主一仆走在路上。莫晓问道:“方才那些是什么人?怎地行事如此肆无忌惮?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这般纵马狂奔,不怕伤人出事么?”
冬儿有些惊讶地望着她,小声道:“锦衣卫向来如此行事,京城中还算好的,平日出门小心些就是了。毕竟京师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多,他们也得罪不起,外乡就不同了……”
莫晓呵呵一笑:“我还真是把什么都忘了啊!”
太医院署衙是在正阳门内,宫城外的东江米巷,此处过去已经没多少路,主仆两人说说走走,没一会儿就到了。
太医院并不是什么气派的大衙门,对比同在东江米巷的礼部官署,前门显得又小又旧,简直就像个小破庙。
进门后一个不大的小院,正中间一面照壁上朱色立额,上书三个黑漆大字——太医院。
莫晓入内还有点不辨东西,听着右手边有人说话的声音,便穿过大堂往南厅而去。
见莫晓回来,厅里数名同僚们迎上前来。这些面孔莫晓一个也不认得,只能嗯嗯哈哈地应付他们。幸好他们也只是客套,不咸不淡地慰问几句之后就散了。
莫晓回想莫亦清受伤后,也只有最初有人来探望过,之后养伤的几个月内都无人问津,出现如今这种境况,其实她是毫不意外的。
柳蓉娘与两个小妾不是学医的,加上秋冬衣物穿得多,一般人也不会留意她没有喉结的事实。但这里可是太医院!个个都是经验丰富的大夫,她不敢冒险,便用纱布在脖子上绕了几圈,准备有人问起时便说脖子不小心划伤了。谁想到根本就没人问她!
原身在太医院的平日为人,恐怕是不怎么样的!当然也可能是原身为了避免旁人发现她是女扮男装,才会刻意与人保持距离吧?
她想着是不是该拉住个人问问她该去哪里报道。几个月没来了,回来总该向领导汇报一下吧?
一名年长太医拿着本簿册过来:“莫太医,今日轮值名册上没你的名字啊!你去吏部登记过么?”
莫晓这才反应过来,她伤后停职,复职该先去吏部登记才行!
结果莫晓在大昱朝的职场首秀,不是在太医院替人看病度过的,而是在吏部面对一个严重耳背的老书吏度过的。
她大声说了好几遍,好不容易才让他听明白自己是来登记复职的,接着便站在屋里,耐着性子等他去册库里取出太医院的名册,又看着他慢条斯理地一页一页翻过去,终于从名册里找到莫亦清的名字。
“莫亦清,太医院医士,从八品迪功佐郎,因伤告假停职?”
“是我。”
老书吏抬眸看看她:“伤好了?”
废话,伤没好能自己走进来站你面前么?莫晓内心吐槽,嘴角却挂着虚伪的职场式微笑点头道:“完全好了!”
老书吏将她名字后面的“停”字上用红笔涂了个圈,又慢条斯理地找出另一本名册,翻了半天找到其中一页,在上面添上莫亦清三个字,后面注明署衙与官职。
莫晓充满期待地问道:“我什么时候能去太医院复职?这个月底前行不行?”柳蓉娘已经暗示过好几回家中积蓄不多了,她需要尽快开始赚钱养家。
“这个月底前??”
老书吏用种“年轻人你太天真了”的眼神看她一眼,倒转毛笔用笔管尾端点了点她名字前面一长列:“看见没?都等着补缺呢!”
莫晓抽了抽嘴角,这么多人在她前面排着队等补缺,轮到她要猴年马月的事啊?
“这些都是等着补太医院医士之缺的?”
老书吏眯眼看向簿册,嘴里喃喃数了两遍:“在你前面等着补缺太医院医士的啊……有三个。”
虽然听着只有三个,似乎不多,但所谓补缺是要等有职位空置出来,后面的才能补上,若是一直无人腾出位置,或升职或辞官或调迁,后面补缺的人就一直要等着,有些热门职位等上三四年也是常事。
“可是我和他们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你比他们多两个脑袋?多四条手臂?”
莫晓据理力争:“我本来就是太医院的医士,有经验有资历,和这些等着补缺的新手完全不同。我是官复原职,应该排在他们之前吧?”
老书吏没说话,莫晓似乎还看到他微微点了一下头,不由心中一喜,却听他悠然道:“可是前面没地方写了。”
嘶——还真是个无可辩驳的正当理由啊!
莫晓只觉失望,正要告辞离去,忽听老书吏慢条斯理地说道:“也不是没有办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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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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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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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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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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