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万古我为王>第二十二章 玉阳城的崛起
  两拨人的腰间,一人别着一套刀具。

  叶凌站在中间,一边是摆弄饭食的的,一边切死人的,做在一起,叶凌心里头觉着膈应,便赶紧让府中兄弟带几位大厨去厨房忙活。

  屏退了闲杂人等,叶凌关上门,与仵作饮茶议事。

  仵作拱手行礼道:“叶城主,此番叨扰城主府,主要是因为我们几位仵作,在冯府发现了两件怪事,不敢私做决断,来和城主大人汇报商议。”

  叶凌一抬手,“几位不必拘礼,今后有什么事,就直接开门见山的说。”

  仵作头子闻言,把身子往前探了探,小声说了起来。

  冯府中,共找到尸首七十三位。

  像冯家这种大宗族,每一位亲属、仆役,都是要登记备案的。

  那些冒充冯府仆役的人,冯万里不会放他们进入府中,所以按照登记数量来计算,府中应该是有七十四人才对。

  “少的那个人查到没有?是不是侥幸逃走的家仆?”叶凌问道。

  仵作们相互望了一眼,谨慎道:“不是,我反复查验过,家仆无一幸免,少的那一具尸体,是冯家的大公子,冯玉书。”

  叶凌闻言,瞬间皱起了眉头。

  天雷轰击之下,冯玉书不闪不避,理应化作焦尸才对……

  “先处理其余人的尸首吧,冯玉书的事情,我会留意的。”叶凌起身道。

  仵作们临走前,神神秘秘地交代了第二件奇事。

  他们说,冯府的大火熄灭后,整座大宅化为废墟,唯独那西北角的冯家祠堂,连它周围的墙壁都烧塌了,那祠堂居然只是外壁微微泛黑。

  如此大的火势,那祠堂可以说是毫发无损,甚为诡异。

  “冯家这几代人虽然可恶,但祖上都是能人志士,将来把冯府拆除,改为民居,至于祠堂……天雷都不灭它,就修葺修葺,留下来吧。”

  叶凌一声令下,冯府足足占了玉阳城十分之一的巨型宅院,就此拆分成两半,一半建起了原定的民居,一半则建了勾栏瓦舍。

  …………

  五年时光,如白驹过隙,匆匆流逝。

  叶凌褪去稚气模样,从十四岁的孩童,长成了十九岁的翩翩少年。

  一袭白衣,立于城头,在他的治理下,如今的玉阳城生机勃勃。

  这五年来,叶凌广施仁政,先是上书他那位皇帝哥哥,免去了玉阳城整整一年的赋税,令百姓在冯府的余波之下恢复生计,而后,又大兴本地漕运,三年时间内新建两座大型码头,令原本就繁荣的海路经济,更上一层楼。

  如今的玉阳城,不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处卫城,而是摇身一变,成为了洪元帝国的第一富城!

  沿着玉江的那些西部小镇,如今也大规模开发内陆航运,与玉阳城紧密合作,大力发展家庭手工制造业与农作物种植,将产品远销外陆,生活日渐富庶。

  甚至,由于叶凌的阅历丰富,精通外族语言,所以在段巍山的允诺下,洪元帝国还将贸易范围扩大到了其他的大陆上。

  短短五年,叶凌的功绩早已不局限于一名小小的城主!

  坊间,尽是关于他的颂词与赞歌。

  当年皇帝赏赐的金银珠宝,被叶凌尽数拿去建设城邦,如今玉阳城暴富,他不仅没有赔本,反而是不得不多次扩建家中的宝库!

  若是换做别人,如今名利双收,自然愿意躺在金山之上,舒舒服服地度过余生。

  可叶凌不一样。

  洪元帝国439年,玉阳城城主换届,受到万众期待的前任城主叶凌,却宣布退出了比赛。

  城中百姓,乃至朝廷官员,无不震惊愕然。

  原来,叶凌早就物色到了合适的继任者,李家的一位后起之秀,李云成。

  这位李家后人,如今已经24岁,幼年时便去了马格斯大陆留学,在经济以及机械制造等方面,都有独到的见解。

  而且,他的性格与叶凌相仿,与家族中那些墙头草截然不同。

  二人如今已经是至交好友,叶凌虽然卸任,却也时不时的在李云庆背后做出指导。xǐυmь.℃òm

  这一段,暂不细表,总之城主的变换,对玉阳城的改变不大,人们依旧安居乐业,只是码头上,多了几艘样式奇怪的金属货船。

  …………

  十九岁,人生中最宝贵的年纪,叶凌却摘下了城主金冠,穿上血迹斑斑的围裙,在登瀛楼对面的牛肉铺子,当起了学徒。

  起先,大家都以为叶凌只是来体验民间疾苦,在肉铺做两天就回去了。

  没想到,他往铺子里一扎,就是大半年。

  这家牛肉铺子,连个像样的招牌都没有,却是全程百姓最认可的一家。

  他家的牛肉新鲜细嫩,足斤足两,关键是从不会渗进污血,口感极好。

  时常有那些腿脚不灵便的老人,不惜从老远的地方走过来,花上一上午的时间,就为了来这家肉铺买一小块牛肉。

  自打叶凌一来,那肉铺老板就把别的小伙计全辞退了,自己也从不拿刀,每天往来顾客买到的牛肉,全是叶凌一个人切的。

  偶尔有闲下来的时候,叶凌还得来到铺子前,给老板端茶扇扇子。

  玉阳城的百姓真是奇怪极了,这位堂堂的城主,天子的义弟,曾经把冯家撵在脚底之人,如今为何要屈尊纡贵,来伺候一位肉铺老板?

  这还得从五年前,叶凌请登瀛楼的厨子来家里做饭时说起。

  依照叶凌父亲留下了的藏宝玉佩,登瀛楼这片区域内,隐藏着天界秘宝。

  当日散了宴席,叶凌便亲自送厨子回到酒楼,并且让灵鼠招财一路随行。

  它的鼻子对秘宝极为敏感,可以探知方圆十里内的一切宝物。

  可是,在叶凌的反复询问之下,招财都说这登瀛楼里绝对没有宝贝。

  紧接着,招财从叶凌的口袋里跳出来,跑到了酒楼对面的一家店铺,说拿自己的一世鼠名担保,真正的宝贝,不在登瀛楼,而在这油腻腻的店铺里面!

  它还说,若是它此番看走了眼,就情愿被叶凌剁了炖汤。

  五年任上,叶凌日理万机,丝毫不比皇帝轻松,实在是没时间来肉铺寻宝。

  后来他退了职位,才迫不及待地换上一身粗布衣裳,扎进了这家铺子中。

  肉铺老板姓刀,没什么特殊的地位,就是平民老百姓,但因为他的体型十分健硕,胳膊比人家大腿都粗,面相也十分骇人,大家便都客客气气的喊他一声“刀爷”。

  以刀爷的性格,别人说什么都没用,叶凌以其尊贵身份整日伺候他,他也安之若素。

  “师傅,今天的肉都切完了,我府里还有事,早走一会儿。”叶凌在油腻的水盆里沾沾手,解下围裙,朝老板道。

  “等等。”刀爷沉声道,“今天是四月初一,咱爷儿俩又该比试武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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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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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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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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