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正是此理!弟妹的眼光那是没说的。听了这番话,公孙厚乐连连颔首赞同地说道。
此时,公孙厚乐一直悬着的心也彻底归了位,有得时候,他甚至比卜至忠更加信服金知蝉,这是金知蝉多年的行事结果给了公孙厚乐这种感觉和信心。
公孙厚乐在生儿孙这方面,在汉武帝时期,可谓是冠绝大汉朝所有大臣,仅次于同样在这方面负有盛誉的中山靖王刘胜。
这在当时的大汉朝是非常出名的一件事,有这么多儿子,公孙厚乐自然是非常好色的。他被封为关内侯,单独立府之后,其家中姬妾和同房丫头最多的时候,居然超过了千人大关。
对此,有人曾经借用这个借口想要弹劾公孙敖父子穷奢极欲,没想到,汉武帝看到御史所上的弹章的之后,不但没有因此责怪公孙厚乐,反而还又赏赐了这个胖小子两个宫女和一千金。
这件事,在官场里被儒生们当成是罪证,暗中讽刺汉武帝和权臣们穷奢极欲的罪责,可在民间却被传为了佳话。
不得不说,儒生们治国打仗的能力很一般,可是,他们颠倒黑白、篡改历史记录的能力却是非常强的。
“我现在就把宝儿叫来,先让贤弟过过目,让你认识一下,别说,这小子反倒没有他姐姐大气,见到生人的时候,居然会害怕!”公孙厚乐也不怕卜至忠笑话,大大方方地介绍道。
说完,公孙厚乐便立刻大声将自己的亲卫首领叫进了书房之内,交代了几句。
不一会儿,其胡妻桃丽丝迈着莲步,手中牵着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子,走进了书房之中。
“卜叔叔,妾身有礼了。”桃丽丝非常有礼数地向着卜至忠行了一个利,便拉着两个孩子站到公孙厚乐的身后。
“小兔子,你刚才在车里面是不是说老字是神经病来着。”公孙厚乐瞪着小眼睛,紧盯着自己的老儿子公孙宝儿,质问道。
别看公孙厚乐的年纪大了,可是,他有一项本事不但没有因为年纪增长而有所退化,而且,在居延要塞这么多年,他把这项本事练得有些出神入化。
这个本事就是耳力!
公孙厚乐天生听觉灵敏,这个特点就让他成了天生就擅长于掌管后勤之人。
运送军粮到前线,尤其要敌方的游骑奇袭押运粮草的后勤部队,而公孙厚乐正因为过人的听力,让他可以每每提前很多、很早就能发现敌军的动向。这才是他一直能够及时调整自己所部后勤部队部属,成功抵御住敌军偷袭的原因。
而且,经过这么多年的训练,公孙厚乐已经练成了能够派出杂音干扰,只专注于一种声音的能耐。
故此,刚才在城门口的时候,公孙宝儿多嘴说了一句神经病,便被他爹逮了个正着。
“哇哇哇!”没想到,公孙宝儿这孩子居然不经吓,一听他爹问他这个问题,立即缩在了桃丽丝怀中,放声大哭了起来,嘴里面居然还反复嘟囔着一句话‘蛇精病要吃小孩子啦!蛇精病要吃小孩子啦!’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桃丽丝,你平日是怎么管理府中的,到底是谁教小孩子说这些乱七八糟话的,啊?我问你哪,你倒是说话啊!”公孙厚乐一听儿子的话,气得苦笑不得,不过,他知道,这话要不是有人在孩子面前提起过,肯定不是一个五岁小孩子能够说出来的,于是他把矛头直指娇妻。
公孙厚乐这么问,可桃丽丝却只顾着用双手仅仅保住儿子,和儿子一起低头掉眼泪,一句话也不辩驳。
“坏爹爹,您不能凶我娘。这话是我对弟弟说得,您要责罚,就责罚贝儿啊!”就在这个时候,一旁的那个小女孩突然站出来,用手指着公孙厚乐,大声插话道。
“啊?”公孙厚乐一看到说话的孩子居然是自己的宝贝老女儿,心中的气立刻就消了,他招招手,把女儿叫到身边,一把就把公孙贝儿抱在怀中,不再纠结于刚才的事,先是冲着妻子和儿子,安抚了一句道:“好了,桃丽丝,我知道这件事不是你的错,你不要哭了,把宝儿哄好。”ωωω.χΙυΜЬ.Cǒm
紧接着,他向卜至忠吐槽道:“贤弟,你也看到了,这个龟儿子也不知道是不是随了他母亲的胆子,天生一副鼠胆,怂的没办法看。幸好,我的这个宝贝女儿天生聪明,一点不比你的那个儿媳差啊!”说到最后,公孙厚乐洋洋得意地向卜至忠夸赞道。
“无妨,小孩子嘛!在陛下面前显露真性情才是好伴读,若是都像承温那样,时间长了,陛下肯定会感到无趣的。”都说知子莫如父,卜至忠这个做爷爷的,其实也很了解自己的长孙的性格。
说话的时候,卜至忠的眼睛却一眨不眨都紧盯着公孙厚乐怀中的那个小女孩。
这么一看,卜至忠心中讶异不已,这一次,还真不是公孙厚乐夸嘴,就算是以李招弟的聪慧,她初见金知蝉和卜至忠的时候,其表现与寻常百姓人家的女孩子无异,全都是畏畏缩缩、怯生生地躲在自己的父母身后看着他们夫妻。
可公孙厚乐他的这个老女儿却不同,从刚才到现在,这个小女孩,居然一直都在毫不示弱地与卜至忠对视,一双灵活动人的蓝眼睛,一眨都没有眨过。
不管这个女孩子有没有李招弟那么聪明,起码,这孩子天生一副好胆却是真的。真不知,这孩子天生就是如此,还是从小被公孙厚乐这个极为不靠谱的爹历练成这个样子的。
“贤弟,你老盯着我老女儿干什么,我可告诉你,你那猴儿想娶我女儿,门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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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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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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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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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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