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攀龙化鸾>第636章 下南洋35
  幸好,金知蝉一直让转附港出发的海船负责金铜岛的运输。

  也许,是金知蝉身上有幸运光环的加持,凡是从转附港出发的海船,无论到哪个海域执行任务,即便会遭遇到海上的风暴,最多只会沉没两三艘海船而已,就算是在去金铜岛的海路上,也没有遭遇过整个船队覆灭。

  就算是沉没两三艘的情况也并不多见。

  安全有了保障,整个青州地区加入到移民行列的百姓变得越来越多。

  这些百姓也很清楚,东莱郡等几郡内聚集的百姓人数越多,汉武帝会一直每年都从这些郡县中抽调百姓来填补在西北新征服的匈奴领地内的郡县欠缺的人口。

  在东莱郡等郡过惯了舒服日子的百姓们自然是不愿意去西北地区吹风沙,喝西北风的。

  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东莱郡等由金系官员们管辖的青州诸郡中,人口增长停滞不前,而南洋诸岛中,那些中等岛屿也逐步被金知蝉派出去的手下逐一占据,并成功建立了汉民的定居地。

  与此同时,吴忠开始率领金知蝉给他派去的五万大军,沿着海岸线开始了南征。

  此时,安化城地区以南的扶南国还未出现,这里大致还处于母系社会末期的早期王朝进行统治的。故此,在面对汉人大军时,哪怕这些并不是汉军中最精锐的部队,只是木栋私下里派人训练出来的地方部队的时候,也是毫无招架能力的。

  吴忠出发的时候,其所帅部队骑乘的大多数都是滇马,速度不快,马匹矮小,好在这种马非常适应当地酷热潮湿的天气,而且,消耗草料的数量也不是很多。

  在这次南征的过程中,前锋军也曾遇到过有少数部落骑着大象想要冲击汉军阵营,碰到这种情况,如果是在雨天的话,汉军会立刻散开,给其让开道路,从两面夹攻。

  大象体形庞大,冲击力十足,可是,正因为它的这些优点,使得这种战争巨兽转向非常困难,并没有战马来得更灵活,何况,在南方行军打仗,汉军前锋骑兵全都是轻骑兵,士兵们手中除了弓箭,连一柄马刀都没有。

  吴忠之所以这么安排,一方面,就是要大幅度减轻前锋军士兵个人身上的负重,另外一方面,就是要预防前锋军遇到战象部队。

  幸好,这个时候,扶南国地区的部落都不大,偶尔遇到战象的,最多的一次,前锋军面对的战象也没有超过十匹。

  而那些被吴忠专门挑出来作为前锋军的士兵,也全都是身材相对矮小之人,故此,并未遭遇到什么损失。因为不适应当地的气候而病死的士兵反而比那些在战场上被敌人射杀的士兵要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哪怕金知蝉给他们配齐了蚊帐和铁炉铁壶,哪怕吴忠为了这场南征之战,足足等了一年的时间,却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很快适应东南亚那种潮湿酷热的天气的。事实上,与华夏南征越国的战损相比,吴忠这次南征时损失的士兵人数是最少的。

  非战损伤亡率只有不到一成,就算是加上战场上直接死亡或者因伤死亡的战事,也没有超过一成。

  南征之战非常顺利,因为金知蝉自然吴忠占据东南半岛沿海地区,故此,吴忠的行军速度非常之快,在海船的支援下,吴忠只用了一年的时间,便从安化城一直打到了马来半岛的最南端。

  当然,行军速度这么快,自然有不小的后遗症,当大军通过时,一些地区又被当地的部落重新说占据。m.χIùmЬ.CǒM

  遇到这样的情况,吴忠就要在第二年,开始实施金知蝉布置的第二个计划重点进攻。

  吴忠第二年的任务,就是要集中重心,每个月清理一个之前占领地区被当地部落重新占据的地方,将参与此事的部落彻底剪除掉。

  这个时候,吴忠出兵的时候,就不再会只用汉军参战了,他会用各种手段招募一些当地的敌对势力参与到消灭那些部落的战争中。

  在这方面,吴忠做得就没有黄天彪做得好,现如今,黄天彪根本不用派汉军参战,只调用火山岛上那些愿意归附于他的势力的士兵,去对付岛内其他势力。

  这么做的效果居然还出奇的好。

  原因有二,

  一、兵器。

  在双方兵力相仿,士兵战力相仿的情况下,谁手中的兵器更锐利,更坚固,哪一方自然就占据优势。黄天彪在招揽当地愿意归顺他的部落的时候,会将汉军士兵们淘汰下来的兵器分给这些部落。

  同时,当征服一个部落之后,黄天彪还会把那些被征服部落中,长得较丑的女人分给参战有功的部落,同时,会专门挑出其中较为漂亮的女子赏赐给参战有功的当地部落首领和猛将。

  黄天彪非常清楚,他率领这些部落打仗,真正需要的不是岛上这些部落眼中的金银财宝、也不是女人和物资,而是青壮,俘虏的青壮越多,他就可以交换更多的汉民到自己的岛上定居。

  照着这种局势发展下去的话,就可以逐步取代岛上的原住民,成为岛上第一大民族。而岛上的汉民数量越多,就可以进一步压缩岛上土着部落的生存空间,并逐步汉化那些愿意归附于他的原住民部落。

  当火山岛上的汉人数量聚集到一个临界点的时候,火山岛上土着部落最终消亡,并不是妄想。而且,战事月顺利,岛上的汉民自然增长速度越快,这个进程就越快。

  当然,黄天彪知道自己的寿命有限,他必须尽快培养自己的继承人,并且,加快征伐火山岛的速度,在几年之内征服全岛。

  为了以后的发展,甚至于黄天彪开始已经不接受其他部落的归顺了。

  对此,那些已经归顺黄天彪的土着部落反而更高兴,因为,征服的部落越多,他们得到的东西也就越多,参战的也就更大,排他意识也更加强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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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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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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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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