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鞋,是金知蝉在得知新上任单于的名字后,给他起的一个诨号。不知怎么的,这个诨号竟然不胫而走,一不小心就成了匈奴新君主在大汉全部臣民中的统称。
金卜两家草草结亲,汉武帝除了亲自赐给卜忠一个新的名字卜至忠之外,再无其他奖赏。这就让外界有了诸多的猜疑,很多人都以为,金知蝉的这个小丫头已经失宠了,而金家在失去这个能干的女儿之后,剩下的寡母幼子连支撑起这个家都有些困难,更遑论稳固现在的地位和宠遇。
只是,金修其实从来都不在乎这些东西,她知道,自己和子女能够过上今天的好日子,固然有二丫头的功劳,可她做的事情顶多算是锦上添花,而刘彻当年将她们一家四口救出火坑,那才是真正的雪中送炭。
贤君的爵位、前任丞相的豪华府邸,家财百万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出自她那个皇帝弟弟的恩赐。若是失去了恩宠,金修朴素的思想认为,大不了把这些身外之物都还回去。
如今的金家,只剩下她们母子二人,就算只剩下那两百亩水田,还是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的。
那些可以随时舍弃的东西与自己子女的幸福比起来,孰轻孰重,金修还是分得清的。
而此次事件的另外一个当事人,金知蝉,作为一个女子,不管是不是穿越者,其内心当中当然不愿意自己的婚礼举行得如此草率。
可是形势逼人,金知蝉生怕自己大张旗鼓的在长安城举行婚礼的话,先不说那些为了此事至今都纷纷不平的长安少年,单说汉武帝,万一他们二人的婚事刺激了这位至尊的神经,他只要一句话,就能够轻易阻止,甚至是破坏他们二人的婚事。
那之后,万一卜家就此变卦,金知蝉只能当她的老姑娘了
除了皇帝之外,谁还敢娶她呢?
也许,那个福大命不长的霍去病敢,可金知蝉自己却不愿、也不敢嫁给他。
……
金知蝉和卜至忠小两口成婚之后,在进入洞房的时候,就出了岔子,金知蝉死活都不肯和卜忠行周公之礼。
其中的原因,倒不是金知蝉是个拉拉,或者性冷淡患者,而是,她觉得卜至忠的年纪实在是太小,实在是下不去手。
而另外一方面,这个时代没有简单有效的避孕手段,金知蝉还不想那么小就怀孕,说到底,她这副身体还差一个月才刚满十八岁而已。在这个缺医少药,医疗水平和医疗条件都非常落后的年代,金知蝉实在是没有勇气早早就怀孕。
听了金知蝉的解释之后,卜至忠同意了此事。而且,金知蝉答应他,等到一年之后,也就是卜至忠年满十六岁的时候,二人就可以再行周公之礼。
不过,在这一年之内,卜至忠要接受金知蝉非常严格的训练,将他的身体锻炼的结结实实。
对此,卜至忠并没有放在心里,他自出生懂事之后,作为卜家的长子,五岁开始就跟着父亲一起养羊,粗活累活脏活,他什么没有干过。卜至忠年纪不大,却生得极为敦实,这都是在养羊的过程中,锻炼出来的。
可是,金知蝉在知道这点之后,才更加担心了。
养羊虽然没有养牛累,却也不是个轻松的活,尤其是,卜至忠居然从五岁起就干这种活,风吹日晒雨淋,常年如此劳累,这无疑是在透支他的生命。别看,卜至忠现在身板结实,实际上,他全身上下都有些损耗过度。
因此,金知蝉给他制定了一套非常翔实的锻炼和饮食保养计划。
首先,将卜至忠吃饭的习惯做了大幅度改变。
从古代汉人习惯的一天两顿饭,改成了一天四顿。
由于金府之中不缺粮食,也不缺各种肉类,因此,金府的下人一直以来都是吃一天三顿饭。
受此影响,就连金知蝉的公公也跟着儿子一起享福了。
金知蝉为了让公公能够延年益寿,她也派了一位金府的厨师,专门为卜式和伯道恭做饭,而卜式的手下和负责看守这块上林苑养羊地的禁军士兵,也都跟着一起沾光,他们虽然没有卜式和伯道恭吃得那么好,可是,他们不但能够吃上一天三顿八成饱的干饭,中午的时候,还能喝上一碗用猪骨头熬制的汤菜。琇書網
这种待遇,已经让卜式的手下和禁军士兵们非常满意了。
其次,开始的三个月,金知蝉知识让卜至忠进行恢复性训练,晚上要用就知道专门配置好的药液煮沸之后,浸泡上整整一个时辰。
这种药液,是金知蝉家传的秘方,当然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家。她的外祖父是时代的祖传中医,家训非常老古板,依然保持着传男不传女的传统。这个秘方还是她花了极大的代价,偷偷贿赂自己的表弟,从外祖父那里偷出来的。
即便如此,后来,金知蝉才知道,她上了表弟的大当了,因为,这个秘方,既有很多的局限性,而且,它还是简配版。
此秘方只能用于幼童或者少年的身上,不论男女身体一旦长成之后,便无法再用。说它是简配版,是因为药方中少了几样非常重要的佐药,使得其药效被大为减弱。总得来说,年纪越小的孩子,使用这种药液浸泡的话,效果自然是越好,年纪越大,效果就越不明显。
而且,这种药对于女子就极为不友善,女孩子身体成长停滞的时间基本上都要早于男子,尤其是这个时空,这个年代,女孩子都必须早早嫁人,生了孩子的女性,再泡这种药液,既无用说不定还会影响到母乳,进而影响到孩子。
还有,事实上,就连这个简配版药方都不是祖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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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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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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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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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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