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显然是沾了石头的光。若不是石头勇猛的名声传到米田的耳朵里,他也根本就不会到他们两个小兵跟前听墙角,若不是石头多嘴,也就不会引来米田的注意。
后来,在这一次的战事中,狗蛋和石头都因为这种新式甲胄保下了自己的一条小命。
原本,米田让人将四周围的猎人全都召集起来,并不是让他们继续布置陷阱,而是让这些人协助汉军防守大营。
毕竟,若是论射术的话,这些汉军士兵还是比不过那些常年在深山老林中与野兽搏斗的猎人。米田也知道,若是他布置的陷阱不起作用,或是起得作用没有自己想想的那么大,一场残酷的攻防战也就不可避免了。
到了那时,大营中的弓箭手越多,汉军坚持的时间也就越长。汉军的射术比不上匈奴骑兵,可汉军的军事装备已经在这几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汉军的长弓在射速上比不上匈奴,可射程上却超过匈奴不少。这也是程不识一直靠着军营就能将匈奴人挡在代郡边境之外的另外一个原因。琇書蛧
只是没想到,狗蛋他爹的到来,真得给他带来了预想不到的惊喜。
不过,当米田问清楚狗蛋他爹的大名之后,当场忍不住笑了出来,在场的其他将士也都跟着大笑了起来,难怪他一直叫儿子狗蛋,原来,他的大名也够呛。
苟活!
这个瘦瘦巴巴、瘸着一条腿的中年猎人,看面相比他的真实年纪要大得多。没办法,代郡虽然属于幽州,可它西依太行,北靠燕山,郡中的土地整体比较贫瘠,郡中百姓,也就比古晋国各边郡稍强一点而已。不像后世,煤老板靠着挖煤富可敌国,与房地产老板交相辉映。
在加上,这苟活受了伤,身子不便,家中孩子有多,他如今能够让一家人都活下来,已经不易了。
这也难怪,当初,程不识这么有名的将领,居然也会跟其他郡守一起,向汉武帝求取一个人,就是当初跟着金田一起到太原府担任农都尉那些巡查员,担任自己的助手雁门郡郡丞。代郡的百姓们实在是太穷了,向苟活家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
这次,程不识到朔方地区担任军事主管,可依然还是求着汉武帝,将那个郡尉也一起带走了。
米田就是那些人的头头,治政的水平肯定比他们更高,因此,汉武帝自然答应了此事。因为此事,他还变更了之前的任命。
夏宽调任北地郡郡守,程不识兼任五原郡郡守,而那个米田的老部下担任五原郡郡丞,继续当程不识的老帮手。
刘彻心中其实心中一直记得金知蝉说过的那句话,最好还是不要把儒生放到边郡担任重要的主官,夏宽为人通达,可是,他毕竟没有任何军事经验,五原郡不像北地郡,此郡和朔方郡分属河套地区几字头的东西两边,处在与匈奴人交界的第一线。
那里的形势凶险异象,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刘彻自然会第一时间将夏宽撤出第一线。
夏宽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其实,他自己心里面也很清楚,自己的本事。之前的任命,那也是汉武帝自己赶鸭子上架,夏宽也只好硬着头皮到五原郡上任的。现在这样的安排,总算让他松了口气。
边郡的郡守从来就不是那么好当的。东方朔自以为他当初干得不错,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么简单。最初,和他搭档的郡尉可是程不识,接下来是铁平。这两个全都不需要他担心军事方面的问题。
“大人,您找草民来,究竟有什么事情。若是草民能够办到的,一定尽力。”就算是铁打的汉子见到穿着官府的官员,也都会向现在苟活一样,软下膝盖,向着米田连连磕头。
若是换成刚刚当官的时候,米田见到这种情况,肯定会阻拦苟活下跪的。毕竟,他的腿脚原本就不利索。可是,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官,他已经明白,百姓对官员天生就有畏惧心理,你若是摆着亲民的姿态,阻止他们向你下跪,也不见得就能得到他们的拥戴。
也得时候,真得只有利益,只有为这些治下的百姓带来好处,能够让他们好好地活下去,才能得到这些朴实忠厚百姓的真心。
说起来容易,真正做起来,米田才明白,当初,二小姐初到东平里所做的一切,是真的不易啊!有得时候,米田会在心里想,若是换了二小姐担任一郡的郡守,此郡在三五年之内,其辖下的百姓会不会变得比长安城里的百姓更加幸福呢?
在长安城里当官当得久了,米田心里和金知蝉一样,都产生了很浓重的厌倦感。
刑不上大夫,这是一条不成文的铁律,即便他和夏宽再如何努力,长安城里面的贵戚,不是他们这些人想处理就能够处理的。
兴许,也只有苍鹰郅都和过去的宁成可以真正的让长安城里的贵戚们屏息闭户吧!
米田知道,从金府出来的人,变化最大的并不是他们这些原本籍籍无名的小卒子和草民,而是宁成。
现在的宁成,其政治手腕、处理政事和军务的能力,远不是他们这些人能够比得了的。
米田点点头,吩咐道:“起来吧,苟活,本官召集你们这些人来,一是本官要借用你们的射术,抵挡住将要入侵进入代郡的匈奴人,二是,想让你题本官去看看在大营前预设的陷阱,有没有需要改善的地方,或者疏漏之处。本官听说,你是附近猎人当中,最会设置陷阱的人。因此,你就不要推辞。
看过之后,有问题,不管大小,一定要向本官详细说明。还有,你若是有其他高明的、能够用来对付匈奴骑兵的陷阱,也一并告知本官。趁着这段时间,尽快将陷阱完善好。需要什么人手和其他物资,你尽管提就是了,本官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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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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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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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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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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