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假装认真地看着我,好像一个听话的小学生。还举起了手:“庄哥,我有问题。”
“请讲。”
“你得跟我买一身村妇的行头,并且,你下达的指示混乱,我理解不了,你能够解释一下吗?”
我知道,她戏精的精神又来了,假装跟我当学生,我也得假戏真做,搞得有意思些。其实人生如戏,把戏演精彩,就是把人生过美满了。
为将就她逻辑语言的习惯,我按部队规矩宣布了作业提要:“科目:村妇养成初段。目的:通过练习,适应农村生活,为做好一个标准的村妇打好基础。方法:自行体会,劳动试错。内容: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物品,浇花。时间:一天。要求:边做边改,总结经验。”
“yessir!”她学着香港警察,站起来给我敬了个举手礼。
我出门,还带了个竹棒,以作扁担之用。我想起了九十年代一个电视剧《山城棒棒军》,与他们相比,我的行头与他们差不多。最大的区别,他们以此为生,而我不是。除去生产,生活就可以变得纯粹而具有艺术气质。
田园牧歌的活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捏合了人文气息的所谓隐士高人的淡雅,向陶渊明靠近。另一种是下里巴人简陋而真实的情绪,向农民亲切。
我此时,更倾向于后者。以前,我总要模仿古人,搞几句“幽然风南山”之类的趋附,但现在,我更喜欢最简单的东西。我想起当年父亲在农村唱过的歌曲,大概他也是少年时期听别人唱的,在他腿没断的时候,在他那残存理想的少年时代,他也曾经充满希望地歌唱过。
“东方发白天刚亮,我急忙起身去卖粮;挑起担子咯吱响,走过了一村又一庄。”这首歌的曲调不成样子,估计当年父亲也走音,我就更跑调了,一如我轻快的脚步,与正步无关。
还有一首歌,我父亲爱听,但他唱不了。那时农村有广播,每天早晚播音。除了新闻之外,主要是公社或者乡干部播放通知发布指令的喇叭,但中间,也会放一些歌曲。尽管这些歌曲大多陈旧,但也算是我音乐的启蒙,让我在不经意的哼唱中,也有可以模仿的曲调。xiumb.com
“杨柳扁担软溜溜嘛,姐哥呀哈里呀;挑担茶叶下柳州呀,哥呀哈里呀。”当我满载物资回来的路上,不自觉地哼起了这首曲子。
你住在农村,做着农活,但并不意味着你就是农民。农民是以农业为生的人,我们做不到。但体验农村生活,也不容易。只有当你拥有农民的情趣和爱憎,唱着他们的歌,你才能体会到土地带给你的简单而直爽的快乐。
小黄不出意外地,在水泥路的尽头等我。他摇着的尾巴如同欢乐的旗帜,应和着我那跑调了的歌。
小池正在院坝提水,她穿的衣服与农村的景像不太协调,但也如一朵意外开放的花,空兀地飘香,扭曲地活。难为她了,为了我的幸福。
我放下担子,拿出了给她买的行头。今天的市镇已经买不到传统的衣服了。我给她买了整套的冲锋衣,雨靴,橡胶手套等,她马上欢天喜地地换上了。
我在镇上给蓄电池和应急灯充上了电,给收音机装上了干电池,家里算是有了现代文明的气息。我还买了几只鸡,算作食物储备,一切又恢复了农村的基本生活条件。
屋内,经过小池半天的打扫,已经比较整洁了,在基本生活条件满足后,就得向艺术性靠拢了。这间乡居就是舞台,我们就是演员,我们都明白,心理状态的真实,是戏剧表演的精髓。
“庄哥,按你们农村的叫法,夫妻之间该有个比较固定的称呼吧?是不是互称老公老婆呢?”她问到关键点上了,人物确定后,得有个正规的称谓,以确定相互的关系。
“按我们老家农村的说法,夫妻间的称呼很复杂的。过去的土话,把老公叫老倌,把老婆叫堂客,这已经不用了。后来,对外人,都把自己的配偶称为:我屋里的,或者那个人。有了孩子后,以小孩子的称呼代替对方。老了后,就称老头或老猫儿。”
“你再说一遍,怎么念的,老猫?”
我知道,她听不懂我们老家方言,我们老家有一种边音儿化的口音。老猫儿,猫儿连读为一个音,叫出来的效果有一种特殊的哆,只是很难学。我给她念了一遍,她学了学,不怎么地道。“算了,这个称呼我放弃,改其他的吧。”
她也有投降的时候,这很少见。
突然,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哎,我觉得,那个人,这个称呼不错,有一种羞涩与自豪的混合感,对外人和我们自己之间,都可以这样称呼,怎么样?”
果然高手,她仅凭对语感的想像就理解了四川土话的精髓。我解释到:“在四川老家,农村兴很早就订亲,从订亲起,就可以称呼对方为那个人了,这意思是那是属于我的人,我也属于那个人,是一种自豪和娇羞的意思。”
“哈,老实交待,你原来在农村订过亲没有?”
“没有,我家那么穷,谁看得起?打亲家是要钱的。”
“怎么?还要跟亲家打架?”
她明显误会了“打亲家”这个意思,这个打就是结的意思。但没有父母的打拼,亲家是不会上门结亲的。当年,我父亲拼命养羊,就是要攒钱给我打亲家的。
当我把这个意思和我父亲当年的努力讲出来的时候,小池紧紧地依偎着我,说到:“那个人,现在这么美的姑娘主动上门,你父亲要早知道,就不用那么辛苦那么危险了。”
我亲了亲她的头顶,原谅我,小池,当年我带着妍子,已经在父亲坟前告诉过他了。可惜,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了,无论我做了什么,无论我多么幸福,都无法挽回父亲的离去,他都享受不了今天的荣光。
当你所有的骄傲不能传递给最亲的人时,你会觉得,成功和努力没有意义。
过去心不可得,就像我本是农民,但今天虽然我与她用心扮演,也找不回过去的接头,连接不了过去的苦难,也洗刷不了过去的悲伤。
我的价值是什么呢?人的价值是对自己最重要的人来说的,最深的关系确定我最基本的本质,而当你所有成果无法影响关系人时,你的社会意义就失去了,仿佛一切都没有价值。
如此,我只能面对自身,以及现在可以抓住的最亲近的人。
“那个人”是生活的对象,在这最重要的关系中决定着最重要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称呼为什么美,因为通达哲学。
她刚才叫我“那个人”,我内心其实有一种酥麻的感觉,或者说猛地被酸爽了一下,五内杂陈。
“那个人”她又叫了,真不得了,她简直要把我点炸。“你看我今天上午的任务完成得怎么样?”
我不能忍了:“没时间看,我还要给那个人做饭呢!”匆匆跑进了厨房。她尾随着我,在我点火烧水的时候,倚着堂屋与厨房之间的门框,低眉顺眼地看着我,仿佛有羞涩的模样,搞得我心里好痒。
我突然丢掉火钳,冲上去抱着她,紧紧地,干渴与心火燃烧,我不顾一切地使用自己的力量。
我们就在门边,就在站立的地方,在小黄的注视下,我们手忙脚乱地进行着原始的动作,火塘的火在灭,余烟在给我们的动作化妆,飘起来的时候,吼声和惨叫偶尔突兀,如野兽进入了林莽。
此时响起了一首摇滚歌曲:“而我感觉,我要喝点水,可你的嘴将我的嘴堵住。”
一切结束,我们都不好意思起来。穿戴好,她说了句:“那个人,你把人家弄疼了。”
我不好意思回答什么,只好扯蛋:“我给你做饭。”
“我要说,我已经饱了呢?”
她真调皮,我知道她在说什么。无应期的男人是弱势的,无法接受她的挑衅。埋头做饭,根本不敢看她。
等她从厕所出来,看见我在准备菜,她说到:“我知道你最怕什么了。”
我不服,问到:“最怕什么?”她低头一笑:“你最怕我叫你那个人。”她对了。她突然把我往旁边一扒拉,说到:“你刚出了力,休息一下,我来摘菜洗菜,差不多了,再喊你来炒。”
这种体贴让我非常感动,舒服而自豪。我给她带来的快乐,她感受得到,尽管我自己也得到快乐,但她却认为是我给她的恩爱。古人讲:一日夫妻百日恩,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行,你给我快乐,我给你做饭,说过的。”我回绝到。
“在家里,不是我说了算吗?生活不是我说了算吗?你服不服?到边上去坐好,堂屋有茶,我早就给你泡好了的,再不去,我又要叫了!”
我就怕她再叫“那个人”了,来到堂屋餐桌上,喝茶。这茶肯定是她在上海买好了的,是我喜欢的绿茶,温度把握得也好。龙井在玻璃杯中沉浮,一旗一枪,安静地立在水中,等着我的手来摇晃。
她端着一筐菜,出来了,没看我一眼,故意昂着她的头,甩着她的发,骄傲去出去,屁股一扭一扭,很是夸张。她到井边洗菜去了,一边洗一边听她跟小黄说话。
“小家伙不老实,大人做什么,不要偷看,知不知道?今天就算了,不打你,跟你说过的,没下次了,听到没?晚上听到大人的声音,也不要乱叫,听到没?只有有外人来了,才叫,对不对?”
那小黄仿佛听懂了,汪汪地叫了两声,我笑得差点呛出一口茶来。
她进来的时候,眼光只是扫过我坐的地方,没有迎接我的注视,她身后跟着忠诚的小黄。留下我在这里一个人回想。我想起刚才的经历,非常奇怪,这创造了我个人的几个第一。
这是第一次在大白天,在太阳正烈的时候,第一次没有预兆地,站着进行。情不自禁到没有一点预兆,这是什么力量?这是为什么呢?我们原始的冲动,是谁诱发的,难道真是那个称呼吗?没这么简单。
想不出答案,只好放弃,反正,有些事,多些经历,自然会通。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小池是一本书,我自己也是一本书,我们互相阅读,并把体会告诉对方。我们有这个默契和能力,通过对方,能够比较彻底地认识自己。
当心无杂念相爱的人,彼此是对方的镜像。
“好了,你来炒菜!”她在里面喊,我蹦了进去。
当我在烧汤时候,她在一边烧火。她问了句:“你买衣服的时候,是不是早就谋划好了的?”
“什么意思?”我不太懂,这衣服仅仅是因为这镇上冲锋衣,女式的仅这一种,根本没法谋划。
“装吧你,一个活结,一拉就开,是不是早就有预谋?”
这个问题不是个小问题,这关系冲动的来源。如果是事先谋划的,这就不算突袭,这就不够原始,也就不够纯粹,也与她对我的称呼无关了。
“仅此一种,这个镇上。”
就这简单的解释,她就听懂了。她问:“你怎么那么粗野?”
“我不知道,晚上再说吧。”
“不行,不给你编的时间,晚上就不新鲜了。”
“好吧,我只是有一种想强暴的感觉,想占有和融化的感觉,不对,这些都不对,是什么?”我想了想,突然想起来了:“你叫我那个人,我就是想成为你的人,或者想证明你是我的人,就那个感觉。特别是你羞涩的样子,我就来神了。”
她点点头,说到:“知道你的软肋了,汤开了,快加蛋花。”
午觉是我一个人睡的,她说她来洗碗,这是村妇必须做到的功课。“我还要喂鸡,还要把晒的衣服翻一下,做女人很难的,知不知道?”
她这个口气,完全类似于农村家庭妇女了。
“我帮你不就行了吗?”
“不,自家的男人自已疼,你是要该出力的时候能够出力,就行了。你安心睡吧,你睡了,我也安心。”
跟小池在一起有一种完全不同的体验,就是不需要客气,不能够说谎。她完全能够读懂我,她也愿意完全无保留地展示她,所以,我们之间说话,完全是顺其自然。
传说,人与人之间,都有心理的安全距离,有人说是半米。能够突破这个距离的,可以算是亲人了。但有一种人,你甚至紧挨着她,都嫌不够,恨不得两两重合。
也许真像传说中的那样,上帝把一个完整的人,劈成了两半,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只有两人完全重合,才能够得到本质的完整。
每个对爱情有渴望的人,都拿着自己的缺陷寻找另一半,希望能够对得天衣无缝。但又有几个人实现了呢?不要说实现,对大部分人来说,他这一生,根本没有见到自己的另一半在哪里。
其实信号很明显,如果强大的吸引不能解释,不能拒绝,在一起时又永远不够,真爱只需几秒钟就可以确认,因为她原先就是上帝造成的你本人的另一半。
什么时候睡着的,我不知道。但醒来时,我隐约听到,她在低声地歌唱。没什么词,只有乐曲,仿佛是国外的歌曲,轻轻哼出来,如溪水般,跳动和流淌。我没有睁开眼睛,只想听听这个曲子,代表着怎样的境象。
她原来在北京跟我普及音乐的时候,她说过,西方音乐要么是讲一个具体的情绪,要么是讲一个具体的故事,不像中国人喜欢在歌曲中概括思想,罗列事例。
具体的东西因真实的细节,而具有穿透力。我想问她这是首什么曲子,但自己又怕打断她优美的声音。等声音停顿下来,我才起来,她听到我起床的声后,也进卧室来了。
“那个人,下午我要做什么?”
又来,这家伙捏住我软胁,频繁使用。我回答到:“上午你做得不错,像模像样的,下午我先奖励你一下。”
我知道院坝边的野花,已经开出了好几种类型。粉红的、金黄的、深紫的,还有淡蓝的,长在远离院坝的正面的沟边。我让她坐在门口,我跑出来,带着一个篮子,各摘了一些,提了回来。
我搬了一个高凳子,坐在她的身后,弄她的头发,笨拙地盘起来,当然有点乱。我没有给任何女人盘过头发,我想为她做点不一样的事。
虽然有点乱,但总算盘起来了。她一动不动,不知是在硬撑还是享受。我就给她头上戴花,各种颜色的配比就不讲究了,我觉得怎么戴,都好看。
当我把一切弄完,拍了拍她的肩:“可以去照镜子了?”
“我不敢走,怕把头发弄散了,花弄掉了,你去帮我把镜子拿来。”
我到卧室,拿来了镜子,递给她,她左看右看,然后对着镜子里的我说到:“这就是你心目中的村妇?”
“对,我对村妇最美的想象,就到这个程度了。”我承认,创造美,从来就不是我的强项。
她突然将身子歪在一边,手在衣服里摸着什么,我想把她扶正,以为她要倒。“别动我,我拿手机呢。”
她摸出她的手机,说了声:“你闪开,我要自拍。”
我马上闪到一边,看到她先是对自己的头左拍右拍,又站起来,以房子、院坝、远山为背景拍了许多照片,当然,进入她镜头的,还有鸡、小黄和那条水泥的小路。
这一切背景,都没有我。
我大喊:“怎么把我忘记了?”
她在院坝边上回答:“你长得不像农民了,你自己看看?”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束,确实,虽然我曾经是一个地道的农民,但身上的外貌,已经没有农民的影子了。过去心不可得,过去的外貌也改变吗?
我把她变成了村妇,而我好像没变成农民,真是滑稽。
下午我继续着我的劳动,我在上午回来的路边又看中了一些野花,连根带泥地挖了回来,种在了院坝的四周。我想让层层迭迭的花,包围我们的居所,造成那种诗意: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跟她探讨一个问题,男人和女人之间,什么样的情况是最直接最合理的。
我们先说到了魏宁格,那个未经历女人的少年天才,他那本《性与性格》的书,然后又谈到古罗马的性开放与唐代的大胆爱情,最后驳斥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教条。
但说来说去,都不能让我们兴奋并具有继续下去的兴趣。小池突然想到一句话:“管它那么多理论干什么?人类最伟大的意义,在于实践。”
我回答了一句:“哲学家总在想世界是什么,而最重要的是,我们该怎么办!”
这两句话都与导师老马有关。
“劳伦斯探讨了性和身体,我们只要按他描写最美好的方式进行就行了。比如《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萨特和波伏娃探讨了男女在社会中纠葛的实践,比如各自在周末与情人相会,互相为对方约会前打扮,结束双方收获的痛苦比快乐更多,仅有的幸福,只不过是某个时刻,痛苦少了一点。我们吸取他们的教训就行了。如果感到快乐你就拍拍手,对不对?”
我说到这里时,她咯咯地笑:“无耻!但真的很对。我不想拍手,我想打几下你这厚颜无耻的脸!”
结果,我的脸上,迎来了她的嘴唇,我一动不动,享受被爱的感觉。
月光稍微比昨晚淡了些,估计天上有薄薄的云。狗一夜没叫,估计它听懂了小池的话。
这个夜晚,我们没有更多的动作,我们只是相拥而眠。有时候,生活不需要激动,也很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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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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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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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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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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