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那熟悉的生活又回来了,她泡茶我看书的生活竟然显得那么安静和温暖。为了迎接她的回家,我学会了一道菜:鸳鸯火锅。
这不光是跟我妈学的,还参考了川菜馆师傅的意见,结合她在大连时的口味,配齐了作料。宋姐买菜时,我专门跟她一起到了市场,我明白品种,她明白成色。
在机场接妍子时,她托运的行李有三大箱,我成了搬运工,骄傲地展示着力量。她看着我努力的姿势,眼神流溢着幸福,我看得出来,她很久都想拥抱我了,我张开了臂膀。琇書網
气哈出来,已经看得见白色了;热透过来,我听得到她的心跳。“哥,我哪儿也不去了,就跟你在一块。”
“嗯,回家,我准备了好菜。”我一边开车,一边对她说:“热烈欢迎首长回家,欢迎批评指导。”她打了我一下,打的是腿,因为我双手抓着方向盘。
整个路上,她一直看着我,没有移开一次目光,我不能跟她目光交流,我得看路。
到家时,宋姐出来帮忙。妍子根本没打算让我收拾箱子,对我说:“哥,快去炒菜,我要吃你炒的!”
好吧,是该展示真正的劳动了。我去厨房忙,毛肚水泡后,要撕成片,黄喉剖开要刮掉内部的油,生菜要多冲几遍,午餐肉已经解冻要切成片。
好吧,是该展示真正的刀功了。我开始大刀阔斧,肉片要细长,方便捞烫;海带要长丝,好看又好吃;有一个红罗卜可以雕花,玫瑰形状,我可是找专业厨师学过,自己悄悄练习了一周的。
好吧,是该展示真正的厨艺了。辣椒要过油吧,底料要炒;高汤炖好了吧,牛油要烫;葱节白、蒜泥香,麻油预备放一旁。
“哎,宋姐,漏勺在哪儿?麻烦递给我一下。”
怎么这么慢,汤面上的浮渣必须赶快去除。回头一看,妍子,她才找到漏勺,递给我,满脸幸福。
“哥,你好帅!”
“你怎么一直在这儿?”
“嗯,你现在好迷人,人家走不动了呐。”
“我知道,干活的男人最漂亮呗!”我不忘记调侃一下:“你是在鼓励我天天这样吗?”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意思”她高跟鞋还没换掉,跺脚的声音明显:“我只是觉得你好帅!”
火锅好了,当着宋姐的面,我将罗卜花送给妍子:“吃吧,我刚学会的,冬天玫瑰没了,但罗卜多,我随时可以雕。”
妍子红着脸,将罗卜花放在盘子中央,没有下锅烫。
这顿饭,让妍子吃得幸福,让她感受到我的温暖,让她寒冷的心情,在家中,在我这里,有一个热烈的开端。
如果一个女人,因你而感动。她会回报你的,到晚上你就知道了。不可描述,可以想象。
第二天早晨,我是筋疲力尽的,当我醒来,她正看着我,吓我一跳,双眼看到的是她整张的脸。一阵坏笑:“累了吧,哥,吃点东西。”
煎鸡蛋和牛奶,还有一盘炒青菜。难道?
她点点头:“先尝尝,我在北京跟我妈学的,能不能吃?”
当然说好,这是必须的。
“晚上,请妈他们一家吃个饭吧,我定好位置,然后我们开车去接他们,好不好?”
好吧,反正,家里的事,她说了算。
“本来想中午就请他们的,但是,他们都要上班有事,晚上时间充裕些,你觉得呢?”
都考虑得这么周到了,我还能说啥。
一上午都是整理,清理。她找了一个玻璃杯,倒上了盐水,将那朵罗卜花泡在里面,说是可以长久保存,我明白,凡是我送给她的东西,她都舍不得丢掉,就像大连那个贝壳,至今还被她挂在项链上。
中午,宋姐按妍子的品味,做了一大桌子菜,分量少品种多,妍子吃得开心,还不忘记跟宋姐开玩笑:“宋姐,今后不要炒这么多菜了,我要吃得像头猪,我哥不要我了,你要?”
宋姐也不是吃素的:“有人骂杨贵妃是猪呢,皇帝不也是爱得不能似的?”
瞧瞧,宋姐也是文化人呢,连杨贵妃都晓得。
午觉时,妍子抱着我,说到:“哥,抱着你就睡得着,为什么?”
“我是你的药呗。”
她嘿嘿一笑,接到:“特效!”
午后的阳光照耀着露台,看书喝茶的好时光,妍子就在身旁。仍然有绿色的植物环绕,这里是温暖的南方;仍然有土地的气息,这里是温暖的南方。
妍子打着毛衣,偶尔问我有一句没一句的问题。我翻阅着书本,偶尔给妍子一个眼神的回应。在这初冬的下午,躺椅加上了布垫,脚上也换上了棉拖,但仍有鸟儿飞过,鸣叫,留下影子,在抬头的碧净的天空留下痕迹,妍子身边的毛线球转动,那鸟儿的飞行轨迹,弯曲如她手中的毛线。
她打不出完美的毛衣的,所有对美好的想象,都敌不过季节的变换。但她追求完美的寄托,她可以在想象中制造永恒的春天。
“我说,妍子,把手中的活停一下,茶有点淡了。”
“哎,我这就去重新泡,还是这种?”
“换普洱吧,有陈香,你也可以喝点。”
“哎,我马上。”
听着她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听着她洗茶泡茶冲水的哗哗声,听着她用嘴尝浓淡冷热的喝茶声。我闭上眼神,感受到幸福。这是一个高贵的人,这是一个漂亮的人,这是一个叛逆的人,这是一个温柔的人,这是一个风情万种的人。她现在只有一个身份,她是我的人。
耳边响起那个骗子吴某的一句话:“你只不过比我幸运。”
是的,这只是幸运。所有努力、聪明、智慧、耐心,都不是原因,因为让这些机缘形成结果的,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幸运。
晚宴时,我妈及王叔一家都来了。妍子给每个人都准备了礼物。给我妈的,是一个白貂围脖,我妈笑着说:“这家伙一带上,就不敢去市场买菜了。”
妍子问:“为什么呢?”
我妈假装严肃地说:“我这一去,别人认为我不是来买菜的,是要买下整个菜市场。”说完,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我还是想到原来我卖水果那个市场走一走,戴上这个东西,气气原来看不起我的那些人。”
我接着说到:“光你去不够,我在工厂找几十个人,穿黑风衣,戴墨镜,把你围在中间,走着齐步进去,才威风,是不是?”
二牛突然问到:“扮黑社会吗?大哥,算我一个!”
小祁笑到:“就你那个样,穿一身黑也不像黑社会,最多像个挖煤的。”
妍子给王叔带了一件鸭绒袄,比较长的那种,说是骑电动车,穿上它不冷,是灰色的。我考虑王叔要干活,需要耐脏的东西,问到:“这个,黑色,可以有。耐脏,对不对?”
我妈反对到:“你懂个屁,黑色和白色都是最不耐脏的,灰色才耐脏呢,没洗多少衣服,就敢说耐脏?”
妍子笑到:“妈,一说耐脏,你脏话就出来了。这个颜色,我问过售货员的,是耐脏。”
王叔试穿了一下:“这么暖和?还这么轻?是啥做的?”
大梅解释到:“爸,这是真正的鸭绒,不比你原来的棉衣,你没穿过的。”
给大梅的是一套子化妆品,当然这品牌比较好,大梅非常兴奋,对我妈说:“妈,这一套要一万多呢,我在网上看过的,平时想是想要,哪敢买!”她丈夫说到:“也没见你说过你喜欢啊?”大梅反问到:“我要是说了,你舍得买?”她老公摸了摸头:“一个月工资,收早工,开不得玩笑。”
大梅的老公和二牛分别得到各自型号的风衣,我惊奇妍子怎么知道他们的型号的,妍子朝我妈挤了挤眼神,我知道,她早就向我妈咨询过,没告诉我而已。
她给大家分发完礼物后,专门把小祁拉到身边,说:“新媳妇来了,当然有个见面礼物。她给小祁的礼物是一套红宝石的手饰,从项链到耳环到戒指。妍子说到:“本来想给你买个钻戒的,但后来一想,这是二牛的任务,对不对,二牛,这是你努力的方向,对不对?”
“大嫂说得对。”二牛站起来,给妍子弯了一下腰,然后对小祁说到:“我暂时没本事,你先戴大嫂给的吧,等以后我发了财,给你买个大钻戒。”
小祁拉住妍子的手,开始了惊叹模式:“大嫂,你是我见过最有钱的人呢,也是我见过的最大方的人呢,你快告诉我,这一套值多少钱?”
三句话不离本行,她天生就是个做生意的料,连妍子第一次送的礼物,她都要问价钱,俗不俗。
妍子倒不在意,对她说到:“这是我找我爸那个关系店子买的,哥也在那里买过,别人不会宰我的,对不对,哥,那个玉器店?”
明显妍子会错了意,人家是真的要问价钱,妍子还在解释自己没吃亏。当然那家店子我去过,给宁将军买田黄的那家,当然不会宰我们,我点了点头。
小祁还是不依不饶:“大嫂,你就告诉我吧,我要知道价钱。”
“难道,你还想还钱给我不成?”妍子又会错了意。
“不是,我就是想知道价钱而已。”小祁的心情有些急的,看样子,她真的是仅对价钱感兴趣。其实,在座的,除了我和妍子外,他们几个都没说话,他们都在等着妍子报价呢。
“不贵,四万多就拿下了,比上次送大梅那个还便宜些,但货不比那套差,因为人家给我们的是成本价。”
小祁惊叫一声:“哎呀,我的天啦!这得卖几百部手机才赚得回来啊。”
在大家的笑声中,小祁解释到:“我当姑娘时,和我的小姐妹一样,也买些地摊货来戴,塑料的红宝石我也戴过,二十块钱吧,没你这重。下次,小姐妹来,我就把这戴上,告诉她们,我终于有真宝石了。大嫂,我刚才非要问价格,你莫多心。我要知道这么贵重,平时我绝对不会带它的,怕丢了,怕碰坏了。如果要带,除原来的小姐妹在场的时候,红宝石,让她们眼红!”
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她炫耀的时候,必须要知道价格,要不然,别人问起来,怎么吹?
小祁在整个晚饭期间,都在跟妍子叽叽喳喳。我问到:“你们在说什么,那多话。”
“哥,我们女人开店子的,交流经验,怎么,不行啊?”
好吧,两个贫富悬殊巨大、家庭环境悬殊巨大的人,居然因为都开过店子,说起共同语言来了。尽管一个是开过酒吧,一个是守着一个手机店。
喝酒吃菜进行顺利,妍子突然端起一杯酒,对着对面的二牛敲了桌子说到:“来,敬你一杯!”二牛手中的碗筷还没来得及放好,就双手去捧酒杯,筷子掉地上哗哗响,他也顾不上了,毕竟,这是妍子第一次拿正眼瞧他,给他敬酒。
“大嫂,该我敬你的,要不是你跟大哥帮我投资,我今天还不知道躲在哪里打游戏呢。”二牛的话诚恳,当然有点结巴。
“二牛,当时给你投资,不是因为感情。是为了甩包袱,你知不知道?谁知道,你这好家伙,还真让人刮目相看,当起老板来了。以后你的事,我和你大哥都不管了,这不是有小祁呢吗!”
二牛一口干了杯中酒,说到:“大嫂,我觉得,我今天算是个男人!”
“切!算不算男人不是你说的,要小祁说了才算!”妍子这话,把小祁的脸都说红了。
妍子真敢往上捅词啊。她不见外,气氛就和谐起来。
吃完饭,把他们送回去,我们俩回到家里,我对妍子说:“你这红宝石送得好,看把小祁感动得。”
“啥嘛,大梅结婚时我是送的这,二牛的媳妇,当然也要送这哟。要不然,不公平,对不对?”
这都想到了?妍子真是越来越心细了呢。心细是说明她用了心,只要她用心的事,就做得妥帖。
又恢复到原来的生活模式,每天到工厂简单看一下,然后回家看书。有时,也与妍子出去参加一下她的同学或朋友聚会,但这种聚会越来越少了。有的同学已经结婚,有的朋友正在外地,人数越来越少疯狂的程度也越来越低,少年轻狂,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人的生活开始变得有重量,虽然想狂,但已经无法轻松了。
接到李茅的电话,他问我一个问题:“庄哥,你是搞传统文化的,南怀瑾这个人,怎么评价?”
“哪个南怀瑾?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怎么没听说过呢?这么有名。我也是要回山东去,想给父亲买一些传统文化的书,我咨询了一下学文科的同学,他们推荐了南怀瑾,就是温州那边的人,现在人在住在浙江,你怎么没看过他的书?”
“真没看过,最近我在看二十四史呢。”我把话题岔开:“怎么,要回老家,然然也要去吗?”
“她要去,算是正式登门吧,估计,明年,我们就要正式办婚礼了,到时候通知你。”
我正要表示提前祝贺,突然,他又插话来:“差点把大事忘了,日子得你定,跟我精确地算一下,记住了?”
当然得答应,这是我唯一可以帮李茅的地方了。
挂完电话后,我突然觉得,自己离开北京后,对文化方面的信息不那么敏感了,还留在刚日读经、柔日读史的传统模式,也没读出什么明堂,算了,管他南怀瑾是谁,看看不就知道了?况且,按李茅的说法,这么有名,浙江人,关键是,他还活着,我想了解他的兴趣大增。
到书店,一问卖书的,果然有名,有他的专柜,管他呢,先把找得到的,一样买一本,全部拿回家,总共有十几二十本之多,看样子,这人十分高产。
《论语别裁》、《孟子旁通》、《庄子他说》,这些都是传统文化的东西。还有什么《静坐养生与长生不老》这明显是道家的东西,还有《参禅日记》、《金刚经说什么》等佛家的东西。从内容上来说,可以说是贯穿儒释道、综合百家言。只要不搞成大杂烩就好,这类大杂烩的东西太多了,比如原来在人民大学听的那个所谓台湾来的国学大师,貌似四面出击、实则一盘散沙,没一样弄通了的。
从哪里看起呢?先看本人介绍吧。
一看他的事迹简介,就觉得这个人有看头。他的经历真是丰富,人生真是起伏。这种大起大落的人生,本身就是一本最值得欣赏的书。他少年成才,随蒋介石当兵,当军官,当军校教员,二十几岁就搞到校官。后来到成都修道家、修佛家,与诸多名人有交集。到台湾后,受过苦,讲过学,还当过蒋经国的高参。大陆与台湾三通后,又义务筹资,修建中国第一条民营铁路:金温铁路,并获得成功,开中国铁路建设风气之先,为家乡人民做百年功德。这样一个波澜壮阔的人生,成功和失败交织的经历,肯定给他的思想和能力带来了巨大的收获,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近代知识分子的样本,况且,他还活着,现在杭州,算是落叶归要,这真是了不起。
我部队的老指导员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经历就是能力。我非常认可,因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从哲学上来说,实践是知识和能力的第一来源,照本宣科的人一定不是好老师。我本人还有一个体会,自己没有过成功经验的人,他的学问就比较值得怀疑。比如孔子,他毕竟当过大夫,也是高干,当首都公安局长时,成功治理过治安。所以,在政治上,他有成功的经验,所以推销政治方案时,才有国王愿意接待他。成功过的人,尝试过成功的滋味,再谈宠辱不惊,就比较有资格。在人格上也可靠一些。当然,这只是概率上的判断,不绝对。比如陶渊明,他是成功过还是没成功过呢?当然,他的价值不是学问,是艺术情操和人生态度而已。
既然有兴趣看他的书,这么多,从哪里看起呢?我在书堆里扒了扒,两本书的书名引起了我的兴趣:一是《周易杂说》,我自认为自己对《周易》的了解,虽然不是特别专业,但也算是比一般人强许多,关键是我还有许多实践经验,这是普通学者比不了的。但是他既名为《杂说》,也就不是正说的意思。况且,我对所谓的“杂”最为忌讳,因杂而不专的事,我见得太多了,先把这本书放一放。第二本是《周易系传别讲》,我就是学《周易》的,孔子所作的系传也读得烂熟,但许多不明确不理解的地方,至今没人给我答案,因为董先生去世了,我问谁?孔子在作系传的时候,是对《周易》学习后的论文集,他企图用人文和道德的方式来阐发《周易》所蕴含的道理,摆脱单纯算命的误区。一本算命的书,如何能够成为指导天地阴阳、人伦社会、政治法律的综合性哲学经典呢?孔子在系传里,可以说把这种联系发挥到了极致。系传也可以当文学作品来读,文字优美,对仗工整,意义典雅,用词通俗。当然,所以这些,伟大而智慧的孔子,勤奋学习的孔子,韦编三绝的孔子,他所有的结论都必须站在中华文明最古老的根基上:天人合一。
时代已经很久远了,文字也改变了许多。今天我们读系传,虽然孔子当时用词明白,但也有许多我们理解不了的地方。况且,对系传的解释,历代均有大家,他们的文字更难懂,意义阐发得更幽深,用词更为险峻。我不是没读过古人对孔子系传的解释,但越读越糊涂,后来干脆放弃,不猜古人的迷语。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些解释孔子的人,本人也没真正读懂孔子吧。
也许,这本书能够给我答案呢?试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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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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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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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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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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