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大堆偶然的集合,在这些偶然的际遇中,有没有必然的成份?
第一章深山遇故人
一般来说,我们对生活中的偶然已经有心理准备,大多见怪不惊。但我们还是把超越正常理解程度和心理准备的偶然,称之为奇遇。就象你暗恋的女神突然扑在你的怀里,你的心灵会受到重击,身体的应激反应应当包括毛孔收缩、心跳加速、手足无措等。再次见到庄娃我就有这样的反应。
之所以叫他的小名,一是因为他不想太多人知道他,另一方面我本来就是他的发小,一直叫他庄娃。
我本来习惯把所谓奇遇归结为命运,卑微地接受。但庄娃喊出名字的那一霎,我毛骨悚然、瞬间石化!
我出生在一个大巴山深处的贫穷的小山村,由于贴近自然而敏感、由于出生贫困而自卑。从我们的说话习惯就可以看得出我们多么卑微:与外人说话时,我们从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从我们的土语中就可以看得出我们有多么贫穷:我们把工作叫“活路”。多年来,在我们那里要想有出息主要有两条:考学和当兵。考学受老师影响,当兵由官员说了算。所以我们最尊敬的两种人就是老师和官员。当然我们是80后,90后不管这些,他们最重要的是“挣钱”。
我和庄娃是老庚,也就是同年出生。我们住在一个院子,山区农村可适合居住的地方都是零星小块的平坝,一个院子也就七八户人家。因为同岁,所以我们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同学。我高中考入了县中,最后考上了重点大学,现在在西安一个二本院校当老师。如果按父母的设计和理想,我算是成功人士,但今天看来,我没挣到大钱,不如我弟三娃子当包工头吃香,我屁民一个。
庄娃天生聪明,本来成绩一直比我好。初中时他爸因为在打工时摔伤了腿,后来他妈跟别人跑了,他情绪变化巨烈,影响了学习,高中没考上县中,在乡中读了三年,后来读了一个三本院校,再后来,听说他又当兵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消失了。他消失了十五年。
在西安当老师的生活平静如水,不再赘述。
但我有一个习惯,我喜欢山。不像我老婆喜欢自驾游走马观花似地看山,我喜欢独自一人爬入深山,听松涛蝉鸣、看野蜂飞舞。不知是弗洛姆还是荣格说过:所有的人生都是成就你的童年。
这天,我在终南山一个不知名的小山顶下来,双肩包里还有一个用野花编成的小花环,准备回家送给我3岁的小女儿。我不喜欢走回头路,但下山也迷不了,只要你找到一条小溪,顺水而下就可以,绝对可以回到山下。
这条小溪流到一个稍微平坦的地方,我看到一个石头砌成的小坝,溪水成潭,潭边有一竹槽,相接而下,明显是人为取用。如此深山难道还有人居住?
攀木而下、依竹而循。拐角有屋,石片参差而垒;屋边有地,瓜菜鲜嫩成畦。
山林寂静,我突然听到自己的心跳。我常来此山,估计此处距离最近的人家也有两个小时的路程,况且这里根本就没有路。我看过一个小说《珊瑚岛上的死光》,等待孤岛上那一声“whoareyou?”
寂静,我靠近,看着那扇虚掩的柴门;寂静,我确认,重重地咳嗽了一声。
“二娃!”
就在屋后的一个石块上,坐着一个鬼魂:须发蓬乱中向我射来的炯炯眼神!这是故乡的口音,这是我的乳名!
“我是庄娃,我是庄娃啊!”
庄娃,那个庄娃?我大脑一片空白,腿有点软。这时,只见一砣泥块打在我身上,“狗日的,连我都认不出来了嗦,非要逼我铲你一耳屎!”
“庄娃,真的是你,真的是你!”
第二章孤独的少年
进屋喝了口茶,定了定心。屋内正中是一尊佛像,前有鲜花香炉,一边是一个石榻,被褥卷在一边,另一边是一个锅灶。佛像前有一案台,有一块红布盖着什么,我刚想问,他就对我说:“那是经书,你别乱动!”
“你这些年跑哪里去了?这么多人找你,最想你的就是我,你知不知道?看样子你现在在念佛,究竟咋回事,老实交代!”
“你问了三个问题,先回答第二个,我知道你最想我,其实我也很想你。”
“那你不来找我,村里任何人都知道我的电话和地址,找我是分分钟的事,你狗日早把我忘了!”
“你讲不讲道理,我要问村里人,那我不就回去了吗?还用你找吗?”
“那这些年你在哪里?”
他双眼淡然地看着我,停顿了几秒后说:“漂泊”。
“如果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身在漂泊;如果回答你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心不再漂泊。”
“少扯把子,细细讲来。”
“你知道我爸爸腿摔伤了后,家里太穷,住不了大医院,回乡卫生所保守治疗,什么保守治疗,其实就是个心理安慰,腿最终还是残了。后来,我妈嫌家穷,跟别人跑了,你也知道吧。”
“我全知道,伤心的事就别说了。”
“我妈走的前一天晚上给我留了一封信,大意是说,娃儿,我对不起你,我和你爸本来感情都不好,是你外公贪图彩礼才软硬兼施逼我嫁过来的。现在你也长大了,妈的初中同学也来找我来了,我养了你十几年,现在我要去过我自己的生活了。你要努力学习,今后多挣钱,如果想妈妈就到外婆家去说,妈妈到外婆家看你。记住,要学本事多挣钱,没钱,难哪!她还在我枕头下压了一张我满月时她抱着我照的照片”。
“我看完信后,就把它撕了,当时没有哭,一个人跑到后山上发呆,就是有坟那个树林里,你知道吧。”
“知道知道,我们经常去捡柴。”
“我当时想,如果妈妈嫁给爸爸是个错误,那么,我的出生就是个错误。我是一个连妈都不要的孩子,那我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我曾经有几次想到过自杀,一是想结束没有意义的生命,二是想死给妈妈看,想让她后悔。后来,幸亏张老师看出来了,张老师你记得吧。”
“她都不记得,我还是人吗?一下雨就在她家蹭饭,你还在她家住过几晚吧。”
“那几次就是我精神崩溃的边缘时刻,张老师不准我回去,非要我在她家里住,她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但有几点说服了我。第一,妈妈的承认并不是你的全部价值,你有人爱,张老师就爱你。第二,自杀不会让你妈妈后悔,因为你妈妈已经不很爱你了,但你爸爸、张老师、最喜欢你的人会痛苦。”
“虽然我自杀的念头没有了,但因自卑而过于敏感的心灵常常让我自寻烦恼,有段时间,我甚至在偷偷观察你,如果连你都看不起我,那我就真没什么活头了。幸亏,你从-来-没-有!”
“你都怀疑到我头上了,估计你差不多快疯了。”
“就是那样的状态,所以中考没考好,只能上个乡中。你也知道,乡中的老师就那样,身边没你这样的参照物,学习也进入不了状况,考个三本也算完成任务了。我上大学,你家还给了我三千块钱呢。”wWW.ΧìǔΜЬ.CǒΜ
“那肯定,我们穷人必须相互扶持才能生存,这是穷人的道德,也是抱团取暖的意思。况且,我们几代人的邻居,互助账本已经算不清楚了。”
第三章哪里是出路
“你知道我的学校和专业吧。”
“知道知道,你写信都告诉我了,你是至今唯一给我写过信的人,我也是我们大学宿舍唯一接到过信的人。你学的是国际贸易吧。”
“为什么写信?因为我买不起手机,打不起长途,也不好意思借别人的电话,你知道我自卑的敏感,所以只好写信。当时选这个专业真是图样图森破,以为学了它能挣钱,结果到学校,听师兄们说,这个专业连工作都难找,当时我什么心情,你懂噻。”
“掉坑里了”我笑道。
“况且我们学校的教学水平,你也知道,老师上课照本宣科,考前划重点,考试全通过。同学分三种:一是总在运动场宣泄、练肌肉的,二是总在女生宿舍下转悠、谈恋爱的,三是总在宿舍或网吧、打游戏的。只有我,是在想出路的。”
“凭我们老家人的思维惯性,出路不外乎考学和当兵,当时,部队在学校征兵,保留学籍,我是当时全校唯一的一个报名的,后来,就到了一个武警部队当兵了,我记得到部队后第一天给你打了个电话。”
“是的,我当时非常吃惊,你怎么去当兵了,好像是个座机号码打过来的。”
“那是部队的电话,专门让新兵给家里报平安的。我爸爸没手机,除此外,就你算我最亲的人了,所以就给你打了。”
“算你聪明。接了你的电话,我又给我爸爸打电话,让他转告你爸爸,转了好几道弯。”
“当新兵时是懵的,后来下连队,到了一个看守所,看守犯人。我在部队努力训练,积极表现,当时就想考个军校或转个士官什么的。队长指导员都很喜欢我,要调我到队部当文书,毕竟我是个大学生,文笔还行。但我们班长给队长提意见,说我是个军事骨干的料子,是班上的示范兵,不同意调我走。我们班长是个老士官,就像是《士兵突击》中史金那样的人,非常敬业正直,而我就是有文化的许三多,吃苦精神是钢钢的。我拿过支队的擒敌能手、训练标兵,还被评过优秀士兵,自己也觉得出路有希望了。”
“那后来呢?”
“要说命运。有人说,幸福的家庭是一样的,不幸福的家庭各有不同。这话在我这里是刚好反过来。在考军校前一周,我在一次训练中从单杆上摔下来,把脚扭了,跟我爸爸的腿伤了是一个意思,改变命运了。军校没考成,后来转士官,当年上级规定主要考虑有技术专长的人转士官,我没学过驾驶卫生员厨师什么的,只会军事训练,也没转成。在干部和班长的齐声惋惜下,退伍的日子到了。”
“离开部队的前一天晚上,班长悄悄把我拉到楼顶,他从炊事班拿了些卤菜,掏出一瓶白酒,对我说:兄弟,莫怪我,没把你带出来,想哭就哭吧,不解气就打我一顿,你要放不开,就喝一大口酒吧。其实我家里的情况班长都知道,他这样说,是他把我当亲兄弟。但我没哭,只喝酒,一大口一大口地吞。我看着班长说:哥,我认了,这就是命。班长看着我,他哭了。
他在说这段的时候,我发现,他情绪有点激动,眼眶有点异动。他笑了笑:“都过去了,还忘不掉,可见我修行不到家啊。”
给读者的话:
请给孤独的奋斗者点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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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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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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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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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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