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的时候,傅廷修将一个大号的黑色背包塞进后备箱。
小棠忍不住问傅廷修:“你带了什么啊?”
“一点吃的。”傅廷修说。
“你考虑得好周到。”小棠笑说。
以后出门的话,她也会努力考虑得周全一点。
傅廷修挑挑眉:“拍摄会比较辛苦,容易饿,给你准备一点吃的补充能量。”
“嗯。”小棠感动地应声。
明明这是小事,可她就是会觉得感动。
也许,是她生命里对于爱,缺失得太多了。
那个给了她生命身为父亲的男人,她从来不曾见过。
深爱她的母亲,在她满月以后就车祸去世了。
她寄居在舅舅舅妈家,他们把她当成负担。从来不曾爱过她。
她的两个表姐,她也曾用心对待过,可是她们排斥她,始终把她当成一个外人。
郑瑶是她最好的闺蜜,她也曾掏心掏肺,可是为了一个男人与她反目。
她与傅廷修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他却是她二十年的人生里,对她最好的人。
突然感性得眼眶有点发红,小棠赶紧别过头去,将头看向窗外。
傅廷修感觉到了小棠的情绪变化,他心头微微抽疼。
她与他一样,都是对感情敏感的人,因为他们一样缺失。
但他比她好,他至少有深爱他的母亲十二年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的朝夕相伴。
而小棠,她一个月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
他试着转移小棠的注意力,介绍道:“丁香园的花开得很美,成片成片的丁香花,就像一片花海。每到丁香花盛开的时候,都会有很多外地的游客过来拍照。”
“嗯。”小棠低低地应。
傅廷修又说:“现在那边成了旅游区,各种配套都很完善了,要是你想要在那边感受一下的话,我们今天晚上可以住在那里。”
“你有时间吗?”小棠眸光稍亮地望着傅廷修。
“有。”傅廷修说。
陪老婆,他傅廷修再忙都会有时间。
他太清楚陪伴有多重要,又有多珍贵。
小的时候,母亲问他:“谦谦,你说这世上什么最贵?”
他说钱最贵。
母亲摇头。
他说知识最贵。
母亲说知识确实很贵,但这世上还有比知识更贵的东西。
他眸光炯亮地告诉母亲,时间最贵。
书上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母亲仍然摇头。
他希冀地望着母亲,问母亲什么最贵?他太想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知识和时间更贵的了?
母亲告诉他,陪伴最贵。
再爱的人,你都没办法陪伴他走过一生。
父母爱孩子,只能陪孩子的前半生。
孩子爱父母,只能陪父母的后半生。
因为,孩子出生的时候,父母至少二十几岁,那二十多年,孩子已来不及参与。
等到孩子长大,孩子又有了自己的人生需要去奔波,父母渐渐老去,孩子能够陪在父母身边的日子少之又少。
说能陪半生,还只是个理论值,真正细算起来,孩子长大以后,除去工作的时间,一年到头陪伴在父母身边的日子,不会超过一个月。
甚至有很多人忙得一年到头一天陪伴父母的时间都没有。
等到真正陪伴的时候,大概是在床前尽孝了。
陪伴,是多么难得和昂贵的啊!
父母也一样,陪伴着孩子蹒跚学步,陪伴着孩子长大成人,他们想要一直陪伴孩子走下去,可是生命不允许。
他们渐渐油尽灯枯,他们只能带着遗憾与对孩子的担忧和祝福与孩子永久的告别,从此天人永隔。
这世上,最残忍的是时间,最珍贵的,是陪伴。
我们付不起的,不止是时间,更多的是陪伴。
犬马皆能有养,不孝,何以别乎?
这世上,有多少陪伴,还只是被动,并非真心实意的呢?
所以,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贵过真心的陪伴。
那时,他暗暗在心里发誓,未来的日子里,他一定要竭尽所能陪在母亲身边。
所以,每天他做任何事情都用最快的速度。
家庭作业,去图书馆看书,洗澡洗衣服……
所有他独立完成的事情,他都会用最快的速度。
剩下的时间,他都会陪着妈妈,陪着妈妈一起聊聊天,一起看看电视。
冬天的时候,母子二人围着一炉小炭火,那是他们最美好最珍贵的时光。
“那我们晚上住在这里好不好?”小棠问。
“好。”傅廷修应声。
“晚上看星星吧,今天天气这么好,晚上可能有星星的。书上说,郊外的星星会很好看。”小棠说。
“好。”傅廷修又温柔地应。
小棠笑:“你这样惯我,会把我惯坏。”
傅廷修侧首温柔地看小棠一眼,他笑道:“惯不坏。”
“会惯坏的。”小棠道,“我看很多女人,原本脾气很好的,后来嫁了好男人,就被惯得嚣张跋扈,目中无人了。”
傅廷修道:“那不是惯出来的,那是她们本性如此,不过在没有人惯的时候,把自己那嚣张跋扈的性子隐藏起来罢了。你天生纯良,哪怕把你捧到天上,你也依然是最美好的样子。”
小棠耳根不由地泛红,傅廷修这话说得她既难为情,又心脏砰砰地跳,尽管她当不起傅廷修这样的赞美,但她仍然心跳加快,喜欢这样的赞美,她想,她一定会努力做好。
车子靠近丁香园,远远的便闻到了丁香花的清香。
“好香。”小棠说。
“嗯。”傅廷修应声。
很快又再见到丁香花,一棵一棵的丁香花,枝繁叶茂,一片一片的连到了一起。
“好美啊!”小棠眼神炯亮。wWW.ΧìǔΜЬ.CǒΜ
“里面的会更美。”傅廷修说。
傅廷修直接将车子开了进去,周奕早已经在停车场前的坝子里等着了。
他穿得十分骚包,手里拿了个本子,带了一个摄影团队等在那里。
傅廷修和小棠一下车,他立即迎了上来。
“大哥,你们先赏花还是先拍摄?”周奕学乖了,询问傅廷修的意见。
“先拍摄。”小棠说。
她一向喜欢先把正事做完再休息或休闲。
“听你大嫂的。”傅廷修理所当然的语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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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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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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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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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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