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棠深吸了几口气,跳得飞快的心脏才渐渐平稳下来。
飙车和骑马完全不是一回事,四个轮子的车子,她飙的时候怎么都不用担心掉下来,只要稳住方向就好。
骑马是完全不同的体验,她觉得马这种有生命的东西太不可控了。
“来,你再试试。”傅廷修鼓励道。
小棠吸了一口气,准备夹马腹。傅廷修腹黑一笑,又用力一夹马腿,马儿扬起蹄子便疯跑起来。
小棠啊地尖叫一声,竟没有第一次那样凌乱到手足无措,她身体靠在傅廷修怀里,感觉到傅廷修的手紧紧地揽着她的腰,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安全,她想到刚才傅廷修的操作,她用力地一拉缰绳,同时吁了一声。
马儿渐渐地停了下来。
小棠顿时一脸兴奋:“我成功了!”
傅廷修欣赏又宠溺地笑:“对,你成功了!”
小棠突然学着傅廷修刚才的样子,用力一夹马腹。
马儿嘶了一声便跑了起来,小棠夹得没有傅廷修用力,跑起来也没有刚才那么野性,小棠身体却仍然一个不稳往左侧滑动,傅廷修手臂一用力,将小棠圈在怀里。
他扣稳她的身体以后,再用力一夹马腹,马儿疯狂地跑了出去。
小棠的身体又往右侧滑去,傅廷修的手紧紧地扣着她的腰,很快替她维持好身体平衡。
小棠没有再像刚才那样尖叫,而是迅速地调整好了自己的坐姿,努力维持身体平衡。
傅廷修感觉到小棠已经有所悟,他用力一拉缰绳,马儿停了下来。琇書網
看小棠放松了,他又比刚才更用力地一夹马腹,马儿仰起脖子一声长啸,野性十足地跑了出去。
小棠立即双腿夹紧,努力维持好身体平衡。
傅廷修试着一放松手,小棠立即往一侧滑去。
小棠立即努力调整却仍然往下滑,她又开始手忙脚乱起来,傅廷修立即再扣住她的腰,提醒道:“在马儿跑起来的同时,就要维持好身体平衡,要不然会来不及。马是动物,动物的天性是欺软怕硬的,你野性,它就温顺,你温顺,它就难驯。不是它真正臣服的,它就很容易野性大发,所以,你适应一匹新马的时候,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驯服它。”
小棠受教地点头,傅廷修又是一夹马腹,马儿疯狂地跑出去。
小棠立即维持身体平衡。
这一次比之前表现好了很多,傅廷修松手的时候,她也没有第一时间下滑。
马儿跑了几百米以后,傅廷修提醒:“拉缰绳让它停下来。”
小棠立即用力一拉缰绳,吁了一声,马儿很快就停了下来。
刚一停下来,傅廷修又夹马腹,马儿狠狠地跑出去,小棠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立即稳住身体,用力拽紧缰绳。
傅廷修勾起唇角,他觉得小棠的智商有两百,不管学什么,她总是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到精髓。看,她这么快就已经学会怎么维持身体平衡了。
他再一夹马腹,马儿跑出去的同时,他松开小棠的腰。
再没有尖叫,没有手忙脚乱,小棠双腿用力地夹紧马腹,身体维持好平衡,单手用力地捏住缰绳,另一只放在马的鬓毛上,准备在身体要落下去的时候紧紧地拽住。
看着小棠这样的小动作,傅廷修忍不住笑。
他再用力地夹马腹。
反复数次,马儿近乎发狂。
然而,让小棠觉得神奇的是,反复次数多了以后,马儿果真没了脾气,每次都配合地跑,再没有那种近乎野性的往后撅马蹄子。
傅廷修拍了拍马,对小棠说:“现在温驯多了。来,从现在开始,由你来骑这匹马。”
小棠点点头,心中了然,原来傅廷修刚才一会儿夹马一会儿拉绳,不是故意捉弄她,而是为了驯服这匹马。
她笑了笑,用力一甩缰绳一夹马腹,马就跑了出去。
小棠掌握好了马跑起来的节奏,一上一下,她很快维持住了平衡。
傅廷修再松开手的时候,已经对她没有什么影响了,她的身体不会再滑下去。
傅廷修眸子里滑过一丝玩味,他伸手用力地拍了一下马屁股。
马儿吃痛,又拼命地往前跑去。
小棠自信一笑,身体前倾,很好地维持住了平衡。
傅廷修笑:“你摩托车也骑得很好?”
小棠挑眉:“最开始飙车的时候,飙的就是摩托车。”
两个轮子的东西确实不如四个轮子好掌控,但是你习惯了以后,就会发现两个轮子的比四个轮子的更轻巧,更考验技术含量。
这野性的马,就比摩托车更有挑战性,因为它有自己的生命与意志。
“喜欢骑马吗?”傅廷修问。
小棠毫不犹豫地答:“喜欢!”
简直不要太棒啊!
她脑海里闪过各种电视里看到的画面。
数匹马一起奔腾,跨过各种障碍物。
骑马的人一身骑装站在马背上,任由马儿疯跑,马背上的人身体平衡到好似与马匹是一体的,怎么都不会从马背上摔下来。
古时候的马球,打球者一身劲爽的骑装骑在马背上,手里拿着竿,挥竿打球,为了打中球,在临近球的时候,身体就会嗖地一下滑到马腹,打完球以后,身体再嗖地一窜,又转而易举地跃到马背上。
各种场景,都是她向往的。
此刻骑在马背上,她憧憬自己有一天也能有那样的骑马能力。
“再跑几圈休息一会儿。”傅廷修说。
“嗯。”小棠应声,其实她一点也不累。
跑了几圈以后,傅廷修基本不用再扶着小棠,只是在偶尔看她快要失去平衡的时候轻轻地揽她一下,小棠已经掌握了骑马的窍门。
吁的一声,马停了下来,傅廷修拉住缰绳,跳下马背,伸手将小棠扶下来。
他一直牵紧缰绳,就是怕小棠野性一上来,不顾他已经下马,独自骑马冲出去。
想到小棠飙车和开快艇的样子,他不由地俯头一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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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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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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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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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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