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诗云她们到达玉秀公园的时候,已经有人在公园门口等候她们了,所以她们立刻跟随等候她们的人,向公园里的一座小桥赶了过去。
到达现场的时候,杨诗云看到了联防队员们和几个看热闹的游客,其中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孩儿。
那女孩儿脸色惨白,目光呆滞,杨诗云猜测她是被吓坏了。
“你还好吧?”
杨诗云走过去,关心的问了她一句。
“我没事儿,就是刚才被吓到了。”
女孩儿勉强的笑了一下,小声的回答她。
“这么晚了赶紧回家去吧,你一个年轻姑娘,要注意安全。”
杨诗云好心的提醒她。
“谢谢你,我这就回家去。”
“你们过来两个人,把这个姑娘送到公园门口去,帮她打个车。”
杨诗云伸手叫过来两个联防队员。
女孩儿跟着联防队员走了。
杨诗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她总觉得这女孩儿刚才笑得很凄惨。
她不知道,这个女孩儿的名字,叫沈若夕。
秦良终于被找到了,原来他跳下湖去虽然找到了那个女孩儿,但是湖里到处是树枝,杂物,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女孩儿救到了离他相对较近的湖对岸。
女孩儿因为受伤和过度惊吓,被秦良救上岸的时候,就已经昏迷了。
沈若夕看到他和那个女孩儿的时候,他正在给那个女孩儿做人工呼吸。
女孩儿醒过来的时候,浑身发抖,所以秦良把她抱在了怀里试图安慰她,也就是那个时候。沈若夕转身离开了。
回到家里,沈若夕呆呆的坐了一会儿,她的脑海中反复出现的,是秦良和那个女孩儿亲吻的场景。
“你骗我,你说你爱我,在乎我,却当着我的面儿和另外一个女人亲热,你是个混蛋,你是个骗子!”
沈若夕心里开始燃烧起了怒火。
她坐不住了,站起来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突然受到了惊吓,担忧,着急和刺激的多重打击,沈若夕失去了理智思考问题的能力,其实当时她只要再冷静的细心观察一下,她就能看到;被秦良抱在怀里的女孩儿,腿上正在流血。
其实很多时候,越是外表上看起来坚强的人,越是脆弱。
他们只是习惯于把他们的脆弱,隐藏在坚硬的外壳下面罢了,沈若夕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因为有良好的家庭背景,从小到大,沈若夕一直都是人群中的佼佼者。
当然,她能有今天的成就和地位,和她自己的勤奋,努力是分不开的,但是那并不代表着她就比别人有一颗更加强大的内心。
相反,她比大多数的人更加脆弱。
因为大多数的人,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很早就开始经历各种苦难,品尝世间的各种人情冷暖,他们千创百孔的心,早已经习惯于承受打击了。
而沈若夕不是,她几乎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真正意义上的打击,虽然也曾经面临过几次“灾难”,但是每次都是在最后的关键时刻,在强大的外力帮助下,化险为夷了。
而在感情上也是如此。
沈若夕年轻,漂亮,又有着相当不错的自己的事业,这让她拥有了很多的追随者,他们喜欢她,拥护她,迎合她,奉承她,造就了她的一颗公主般的心。
所以当她无意中看到秦良“背叛”了她的时候,她的那颗公主心瞬间崩溃了。
“仆人”怎么可以背叛自己的“主人”?
他们不是应该对自己的主人忠心耿耿的吗?
秦良是沈若夕生命中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她生命中第一个爱上的男人。
在秦良和她相处,同居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秦良宠着她,呵护着她,保护着她,心甘情愿的被她指使,摆布,在她遇到危难的时候,坚定的挡在她的面前,为她扫平一切危险。
所以她从来不认为秦良会背叛她。
所以当她看到秦良和那个女孩儿“亲热”的时候,她在那一瞬间,就已经完全丧失了正常思维的能力。
秦良是和她一起出去散步的,在明知道她就在附近,随时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下,秦良怎么可能去和另一个女人亲热?
这是几乎所有人都能想到的。
但是沈若夕没有想到,准确的说,是她根本就没有想。
她的脑海中只有秦良吻那个女孩儿的画面……
沈若夕在客厅里走了二十多分钟后,她走不下去了,她觉得自己就要疯了,于是她找到车钥匙,离开家,开车出去了。
她没办法呆在家里,因为家里到处都有秦良的影子,而那些影子,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无时无刻不在刺穿着她的心。
夜里的街道上已经很冷清了,偶尔有车从对面开过来,沈若夕茫然的把握着方向盘,麻木的看着前方。
她的注意力一直都没在开车上,她的思想依然停留在那可怕的,让她蒙受耻辱,让她心碎的场景里。
一辆车从对面快速驶来,在快接近沈若夕的车的时候,那辆车的司机突然打开远光灯晃了几下。琇書網
明亮的灯光瞬间惊醒了沈若夕,她的脑子没办法反应过来,她以为自己的车就要和对面的车撞上了,惊慌失措的她本能的猛打方向盘,车子立刻歪斜着向旁边冲了出去。
沈若夕伸脚去踩刹车,结果踩在了油门儿上,车子立刻加速,撞开人行道的护栏,冲上路肩,然后一头撞在一棵粗大的法国梧桐树上。
安全气囊瞬间弹了出来,沈若夕的脸猛的撞在安全气囊上,她觉得眼前一片天旋地转,似乎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在黑暗的公园里无助的奔跑着寻找秦良时候的那种恐惧的感觉,瞬间又回到了她的心里,她下意识的伸出手,在空中胡乱抓了两下,在陷入昏迷前的最后时刻,她喊出了一句话;“秦良,你在哪儿!”
睡梦中的陈好被不停响着的手机铃声吵醒。
“这是谁啊?大夜里的还给我打电话?这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啊!真是的。”
陈好睡眼惺忪的在自己的枕头旁边儿摸到了手机,看都没看接通了电话。
“喂,哪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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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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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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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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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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