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翻身,因为躁了,幅度过大,肩背撞到了同榻而眠的蔻奴。蔻奴朦胧中听到杨科新不住地叹息,“哼哧”一声道:“将军,怎地还没困?”
杨科新小声嘟囔着骂:“死婆娘,成天没心事,困得死猪一般。”骂完,气呼呼地侧身背对蔻奴。
通常,身材胖硕的杨科新在劳碌一天后,总是沾枕即睡。有时即便有精力折腾蔻奴,完事后同样旋即便会发出震天价的鼾声。敏感的蔻奴明显察觉到今夜的杨科新,情绪异常,心事重重。
对于杨科新的恶劣态度,蔻奴早见怪不怪。身陷贼窟,要想苟延下去,就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五短身材、面貌丑恶的莽汉便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天。与他置气对抗,自己一个弱女子到头来绝讨不着便宜。当初在官府中那一套趾高气扬蔻奴统统都收了起来,现在,每当杨科新的态度转为恶劣,她就会“纡尊降贵”,强忍着恶心不适,反过来曲意逢迎。
烦躁的杨科新突然发现一双藕臂轻轻环箍住了自己,蔻奴的脸颊更是小猫也似摩挲着自己长满疙瘩的后背。饶是他性情再暴烈,当身陷这种温柔乡,他的脾气也不由自主收敛几分。
“你个淫娘们又想要了?”杨科新狠狠骂道,但听得出他语气比之前缓和了不少。
自打将蔻奴掳来,凭借暴力,杨科新确定了他在蔻奴面前的绝对主导。面对唯唯诺诺的蔻奴,他不但在肉体上完全霸占了她,到后来甚至意图在精神上也建立起自己的优势。他建立心理优势的方式很简单,就是不断强调,他之所以如此淫靡,罪魁祸首不在他本身,而在蔻奴。只因蔻奴自己色欲熏天,是个天生的潘金莲、赵飞燕,离不开男人,尤其离不开他,才致使他沉迷温柔乡不能自拔。
将原罪归咎于女人,顺便拔高自己,杨科新的强盗逻辑,任谁听了都觉得可笑卑鄙。蔻奴心中自然无比憎恶,只是,她绝不会出言反驳,反之,无论杨科新做的多么过分,言语多么荒谬,她会做的,从来都是顺从。一开始,她心若死灰、深感绝望,但慢慢的,看着杨科新掩耳盗铃活在自己世界中的模样,她居然会有几分莫名的快感。
“唔……嗯……”蔻奴心里清楚得很,却故技重施,嘴里发出暧昧不清的声音,来勾诱杨科新。她经验十足,知道杨科新唯有在来了兴致的时候才会对自己好好说话。
杨科新一个激灵,鲤鱼打挺一般突然弹过了身。因动作过于激烈,娇小的蔻奴险些因为巨大的震动掉下床。和平常一样,肥硕的杨科新就如一只对峙中的公牛,睁圆了双眼,鼻嘴里不住喘着粗气,粗暴地将她揽到了怀中。
“将军……”蔻奴轻车熟路,娇嗔一声,假装要将杨科新推开,但如预想那般对方将自己越发抱紧了。
正当她闭上双眼,准备一如往日迎接杨科新狂风暴雨的蹂躏,原本浑身滚烫的杨科新却突然收手了。
“唉……”随着一声长叹,杨科新松开铁扣的手掌,蔻奴也顺势滚到了一边。
“将军?”蔻奴很惊讶,侧头看他,这可不像他往日的作风。借着熹微的月光,她发觉他的鼻尖上多了几滴汗珠。
杨科新没说话,蔻奴看着他,也不敢说话。过了一会儿,杨科新忽而短叹数声,道:“过了今夜,却不知你是否还在我身边……”
这话,带着几分幽怨,又带着几分不甘。老实说,和杨科新待了这么久,蔻奴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听他这么说话。
杨科新才说完的时候,摸不清状况的蔻奴小心翼翼着没有吱声,后来,当看到他面显着实的焦虑与忧愁,蔻奴才谨慎试探道:“将军,将军是要将奴,将奴奴送出去?”此前,杨科新曾谈到将自己送给李效山的想法,蔻奴平日里听他说起的军务极少,也没什么话头好起,只能如此问。
“放屁!”一句话,炸起了杨科新,他鼻孔大张,同时攥紧了双拳,“别说你了,老子就一个子儿也不会让给那条野狗!”
蔻奴复抱着他的手臂道:“将军最好了。是奴奴不会说话。”琇書網
杨科新“哼”一声,不过随即又陷入了沉思。蔻奴睁着眼,细致观察着杨科新表情的变化。她有预感,杨科新定然是遇上极为棘手的事。
只是,她从未主动追问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即便她其实很想知道外面的情况,但心怀警惕的杨科新总有意隔绝她与外面的信息的交流。很多时候,她只能暗自祈祷杨科新“大发慈悲”,在醉酒后或是房事后透露出些许消息。就像李效山与袁韬的相关事,都是她使劲了浑身解术,千辛万苦才从杨科新的口里套出来的。
岂料,祈祷起了效果,今夜的杨科新有些反常。
“前段时间,袁韬的仇人找上门了。”或许是在心里压得太难受需要倾吐、也许是此时此刻受到静谧环境的感染,杨科新迟疑之后居然主动对蔻奴挑起了话题。
“什么,什么仇人?”蔻奴欣喜若狂,极为小心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努力不表现出过分的激动与兴奋。
杨科新哼了声道:“个淫婆娘,给老子本分些,叽叽喳喳问些什么?”说完,却自顾自说了下去,“还不是那老冤家赵当世?这姓赵的是个瘟神,躲也躲不掉,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这不,阴差阳错又给撞上了!”
“赵当世……”蔻奴不愿放弃外界哪怕一星半点的消息,她嘴中轻轻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不多时,“哦”一声惊呼出来,“难道是,是几年前那个鼎鼎有名的赵贼?”
三年前,赵营首次入川,她还未出闺阁,然而因为生于官宦世家,免不了从亲友的闲谈中了解到猖獗一时的赵营。那时她藏身深闱,没甚危险,女人家对军事也不感兴趣,自是听听过去了毫不在意。岂料历经这么多年,这个原本模糊到差些遗忘的名号,重新闪现了出来。
杨科新蔑视她一眼道:“果然是妇人家见识短陋,什么几年前鼎鼎有名?那时候赵贼还不成气候,越往后,他名头越大。到如今,才真真算得上是鼎鼎有名!”
蔻奴“嗯嗯”两下,眨巴着眼睛,一脸钦佩看着杨科新,奉承道:“这些事,蔻奴自是不及将军懂的。”继而又道,“将军说现在的赵贼才算有名,怎么个有名法儿?”说罢,身子一斜,就把头枕在了杨科新的手上,作倾听状。因为她知道,男人都爱吹牛扯闲,尤其在有“忠实听众”的情况下,很容易打开话匣子。
杨科新自然不能免俗,相反,今夜他本来就憋了一肚子话想找人聊聊,眼下话端开了,自是难以收住。又想蔻奴不过自己圈养着的玩物,就与她读说两句又有什么打紧?如此自‘慰,再无顾虑。
于是,杨科新从崇祯八年开始说,将赵当世与袁韬之间的恩怨简要叙述了一遍。他在唾沫横飞中完全起了兴致,有时候蔻奴想插嘴问两句都是不能。后来,话题转到赵当世出川之后发展的事,这些混迹川中的杨科新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所以许多地方都难以自圆其说,有的甚至瞎掰扯过去。胡编乱造下,当然免不了云山雾罩,编到夸张处引起蔻奴阵阵低呼,反而令他倍感快慰。
“一句话,姓赵的现在号称‘闯将’,什么是‘闯将’?李自成你知道吧?如今赫赫有名的‘闯王’,之前便是挂着这个‘闯将’的头衔。是以,这姓赵的当下的斤两,你可懂了?”杨科新直说到嘴干舌燥,兴致却不减分毫。
蔻奴乖巧地点了点头,接着,趁着杨科新喘气的工夫,却抛出一个在他看来极为尖锐的问题:“那赵当世现在,和袁韬比,孰强孰弱呢?”
杨科新愣了一下,显然对蔻奴的突然发问缺少准备,而且,蔻奴的这个问题也确实不好回答。但人就是这样,到了兴头上,往往会迎难而上。这也是蔻奴善于察言观色的结果,她敢确定,要是放平时自己问了这样的问题,绝免不了一顿好打。
意料之中,杨科新没有丝毫不悦,反而眼看别处,开始思考。
蔻奴再接再厉,续问:“将军适才也说了,那赵当世现在不过是‘闯将’。但袁韬他可是号称‘争天王’,和‘闯王’一般,都有个‘王’字。从这看,是不是袁韬更胜一筹呢?”
杨科新本来还绷着个脸,但听到蔻奴一本正经问出这么一句,难得一见哈哈笑了。他一笑,腮边的两块肥肉就如同风中的腊肠开始颤抖起来,一嘴层次不齐的牙齿虽丑,但和他那张极为磕碜的脸相比,倒是相得益彰。
“什么‘争天王’,他娘的笑掉老子大牙。就老子手下,还有十来个杂碎,都他娘顶着个什么‘天王’的名号!这年头,手下有几个歪瓜裂枣,就都是‘王’,猫王狗王的一大箩筐,不足为奇!”杨科新肆意嘲讽了一通,边摇头边说,仿佛他自己那“滚地龙”的诨号听起来有多么光鲜似的。
他骂骂咧咧一通,表情忽地一肃:“草头王遍地,没人当真。现今真正值钱的,不是‘王’,而是‘闯’!”
“闯?”蔻奴跟着念了一遍。
“还用我说吗,李自成、赵当世,都是风里雨里、刀山火海闯过来的真汉子。当‘王’谁都行,但论‘闯’,对着李、赵两个,那些草包恐怕都得夹着尾巴蹿了!”杨科新一脸崇敬地说道,仿佛他现在就是李自成、赵当世那一边的人也似。
蔻奴也发现他的态度似有些反常,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决定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赌上一赌,壮着胆子问:“既然赵当世远胜袁韬,那么将军为何还愿意给袁韬效力?”
这等于是把话敞亮开了说。
面对喜怒无常的杨科新,蔻奴其实很担忧对方被戳到痛处后会暴跳如雷。但事实是,她的这句话虽然确实正中了杨科新的痛点,但并未引起杨科新的反感,反而让一直以来因为此事苦恼的杨科新有种找到知己的错觉。
只是对着一个女人,杨科新到底还是压抑下了自己几乎激昂起来的情绪,低着嗓子说道:“妇人就是妇人,异想天开。岂不闻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蔻奴不傻,明白杨科新的顾虑,她很少经历这样的事,遇到选择性的问题,尚能帮忙拿个主意,但似这类没有边际的难处,她就无能为力了。故而,她咳嗽一下,只能闷声不语。
只不过,杨科新好像不想让话题就这么终结。他嘴唇轻颤,几次欲言又止。但当一束月光照在蔻奴光洁无暇的俏脸上时,映射出的光彩却让粗鄙的杨科新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感召,这种感召很微妙,带给他一种说不出的异样感觉。他顿了顿,最后轻叹一声,还是说道:“我得到消息,李效山那厮,已经勾结赵营了。”
蔻奴心中“咔噔”一响。她虽然不能立即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串成一线,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推测出事态可能的发展。但从杨科新那异常冷峻的脸上,她有种预感,就这几天,自己的命运将发生地覆天翻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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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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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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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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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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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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