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宅邸比何府小了不少,但放在城中,占地也是颇广阔,听说曾属褒城一大族。不过这个大族早在数年前就因坚守祖业、半步不愿撤离而死在了兵乱中,宅中稍有价值的物什都给搬了个干净,和何府一样,仅剩个空壳子而已。
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惯了,侯大贵对住在哪里并不是很在意,只不过特意腾出大宅以供自己居住,褒城方面的殷勤还是让他在心理上很是受用。入宅后,他一面走着,一面不时拿眼看看四周的青砖灰瓦,心中唏嘘不已:这些东西,放在太平时节,足以让每一个经过的人眼热艳羡,他也曾经做梦有朝一日能够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大宅子。但如今,对他而言,褪去了表面的虚华,这些只是一堆破石头烂木头罢了。他虽然“完成”了少时的梦想,但却不会因此泛起半点的兴奋与激动。
快走几步,侯大贵又想起了来前的情景。那宋侯真美其名曰“送上大礼”,但却只是个平平无奇的酒杯,不知葫芦里卖什么药。赵当世问他,他也摇头说不知,只说是奉命而为。赵当世又问是否熊万剑所送,宋侯真却含含糊糊不愿实言。其时夜已深,赵当世送走了宋侯真后,先把来历可疑的酒杯放在一边,继续总结军务。等结束,已到了后半夜,赵当世见夜已深,亦没再留徐珲和自己。
当时脑袋里都是军务诸事,倒把酒杯这事忘了,现下思绪慢慢廓清,反而想了起来。可怎么想,都想不出个所以然,再抬头时,前头领路的小厮已经将他带到了卧房外,并道:“侯大爷,这里便是了。里头被褥枕头等等早已备好。请早些歇息吧。”
侯大贵“嗯”了声,不再去想那令人头疼的酒杯,但大手一下搭到了那小厮的肩上。那小厮吃了一惊,人都一跳,有些慌张问道:“侯大爷,要没其他的事,小人、小人就先行告退了。”
“慢着。”侯大贵严肃的脸随之显露出一抹淡笑,“大爷我要么和兄弟们睡,要么和女人睡,从没一个人睡觉的习惯。”赵营纪律虽然严,但也有空子可钻,各级军官私底下找些渠道满足各类的欲望,只要不是太过分,赵当世也不会深究。侯大贵归来之前旁敲侧击试探过赵当世的态度,算是得到了对方的默许。
那小厮抖如筛糠,吓得牙关打颤:“小人、小人没……”
侯大贵摇摇头道:“你慌个屁,老子又不好你这口。不过,你要是找不来人陪我,那老子今夜就只能将就将就,和你同榻而眠吧!”
“可、可……”看着满脸兽相的侯大贵,那细皮嫩肉的小厮几乎失禁。大半夜的,他上哪儿再去给侯大贵找女人陪’睡?再说了,从武大定进驻褒城的那一刻起,全城的女人,只要有些姿色的,要么给军官们瓜分殆尽,要么给扔进了军营当了营妓,要从城里找出一个符合条件的女人,怕不比找到一箱金子更简单。
侯大贵见小厮嗫嚅着说不出话,正想再说两句唬唬他,这时,那卧房的门,居然“吱”一下,自己开了。门外的两人不约而同看将过去,只见月光下,一女子俏立在那里。
“你是……”侯大贵放开那小厮,疑惑堆满了糙脸,这不是自己的卧房吗,怎么还住着人?
只听那女子莺语婉转:“小女饶流波,见过侯大爷。”
侯大贵听她知道自己的称呼,转目看向那小厮,那小厮不明就里,睁着双目,可怜兮兮地看向饶流波。饶流波见两人模样,不禁抿嘴一笑,道:“侯大爷,你可别再为难她了。今夜你要人陪,看小女可好?”
“你?”侯大贵再次看向饶流波,这一次细细打量了一番,只见她简单扎着个蓬松的发髻,衬托着一张鹅蛋脸分外娟秀,身上的薄纱襦裙和着月光更令整个人散发出清丽淡雅的迷人风味。
侯大贵什么时候看过这样的女人?大部分时候,欲望来时,他和所有久郁不得宣的兵士一样,基本上只要是个女子,就会用以发泄一番。偶尔因胜抢到些“战利品”,也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只要看得过去,就算捡到个宝了。他平生看到过好看的女人,仅仅只有华清郡主、张妙白、覃施路以及李自成的老婆邢夫人和孟敖曹的妹子孟流等寥寥几个,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而这些女人,清一色都是那不可能随意染指的,所以即便有爱慕之心,基于现实,他也只能将欲望死死压制在心底。
然而现在,当一个姿色几乎与上述那些女人并驾齐驱的饶流波出现时,他如何不激动?
“谁派你来的?”侯大贵对趁隙逃离的小厮视而不见,强装镇定问道。一码归一码,他虽是色中饿鬼,却也明白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
饶流波淡淡一笑,顺手将头发撩到耳后,一个简单的动作,在侯大贵瞧来,端的是风情万种。他一边等着饶流波回话,一边已在脑海中盘算,待会上了床,该怎么折腾她才尽兴。
“小女子倾慕侯大爷的威名,听说侯大爷进了城,特地央求了昌先生来服侍大爷。”饶流波娓娓而言,那声音就像是山涧中的溪流声,听着让人心荡神驰。
“昌先生?”侯大贵闻言警觉,不久前他还和赵当世等人说过昌则玉的诸般事迹,自己也顺便将这些记忆回顾了一下。在他的印象中,昌则玉一出现,就得加倍小心。
“侯大爷,外面凉,咱们里边说。”饶流波没有直接回应,莞尔一笑,竟主动牵上了侯大贵的手向门里拉。侯大贵赳赳一条大汉,在居然就被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拉着手带进了房间而毫无抵抗之力。
房内幽暗,只有一盏油灯,饶流波等侯大贵先坐下来,就顺势坐在了他的腿上。侯大骨没有拒绝,反而揽住了她的纤腰。灯光下,饶流波的双唇鲜艳欲滴,几乎令侯大贵想一口咬上去,但他极力克制住自己冲动,将嘴凑近她嘴,低声问询:“昌则玉想怎么样?”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事情既然牵扯上了昌则玉,那么饶流波只能是一颗棋子。侯大贵虽说心猿意马,但逻辑还是很清晰,昌则玉送来美女,必有所求。
饶流波葱指在侯大贵脸上轻轻一拂,道:“都说侯大爷智勇双全,今见,果然名副其实。”来之前,昌则玉和她说过,能做到赵营二把手的,都是人精。侯大贵即便有好色的弱点,但必然不是傻子,对付这样的人,不可将话说透,更不可刻意掩饰。饶流波懂得分寸,侯大贵这样的武夫她见的多了——上一秒还和你柔情似水,下一秒就有可能血溅床榻。所以,她觉察到侯大贵已经有了警惕,就准备按照昌则玉的交待说话。
侯大贵将她的手一扯,直接轻咬在嘴中,含糊道:“再不老实交待,就吃了你。”
饶流波非但不恼,反而吃吃荡笑起来:“奴家一身肉,早养得不耐烦。大爷要吃,随你吃个高兴。”
侯大贵给她一激,几乎当场发作,然而终究理智占上风,将话又说了一遍。饶流波这才正经道:“侯大爷,你之前,是不是见到过一个酒杯?”
“嗯。”侯大贵自思,这女子既然知道酒杯之事,那定然是昌则玉告诉她的。由此可知,宋侯真也受了昌则玉的指使。顺藤摸瓜推理过去,可见白日里的推测八九不离十,貌似一城之主的熊万剑实际上受人摆布,而褒城幕后的掌控者,就是嫌疑人昌则玉。
饶流波自不知短短一瞬间,侯大贵能想这么多,把原本凌乱的线索串成了一条线。她接着道:“那么赵……”说到这里,差点直呼“赵当世”之名,好在及时收口,她担心地瞅了侯大贵一眼,见他没有动静,安下心继续说,“闯将可曾猜出那酒杯的用意?”
侯大贵戏谑道:“昌先生打的哑谜,谁能猜出来?”
饶流波忽然有了种成就感,暗想:“你不是厉害吗?怎样,这事我知你却不知,连赵当世也不知道。”虽然答案是昌则玉提前告诉她的,但看着侯大贵不知情的模样,不知为何,饶流波还是有种小小的“得志”之感。
“既如此,那么明日,大爷可说这五个字……”饶流波说到这里,故意停下卖个关子。
侯大贵的手本来已经在她身上上下摩挲,这时候也停了下来:“哪五个字?”
“杯酒释兵权。”饶流波吹气如兰,五个字说的一个比一个轻。她其实不知道这五个的含义。
侯大贵听罢,突感豁然。饶流波不知道,不代表他不知道。“杯酒释兵权”的戏、书,他看过也听过。原来昌则玉拐弯抹角送来个酒杯,目的就是要传达给赵当世这五个字。
这五个字的内容,侯大贵清楚。但是,落实到赵营,这五个字又有什么深意?换句话说,核心问题,释谁的权,昌则玉为何又要说这种话?
侯大贵并不担心自己,因为赵营本部的军权全都在赵当世一人手里攥着,集权这方面,赵当世做的比谁都彻底。身为赵营嫡系大将,侯大贵不存在军权上的问题,也没有争夺军队控制权的理由与动力。
那么这句话所针对的对象,很可能是非赵营嫡系,也就是现在与赵营处于联营状态的张妙手、惠登相甚至是熊万剑。
想透了这一点,侯大贵的紧张缓减了大半,但他又问:“昌先生除了让你说这些,还有其他吗?”前一个问题解决了,后一个问题却尚存疑问。同样是非赵营嫡系的昌则玉,说这话出于什么目的?Χiυmъ.cοΜ
这个问题一出来,侯大贵不禁又想起白日里入城之时未曾见到昌则玉来迎。按理说,即便不能以掌控者的身份出现,但昌则玉在武营的地位一样很高,加上此前的声望,完全没必要避而不见。
一个问题好解决,但当问题交织重叠在一起,就不是一时一刻能想通的了。
饶流波发现侯大贵的心跳渐渐放缓,一脸严正,生怕他越想越深,一把将他抱住,扑他怀里道:“大爷,天好凉,奴家怕冷。”
侯大贵给她这么一打断,原本就没有头绪的思维算是彻底崩坏了。他但想:“反正此事与我干系不大,昌则玉就算另有所图,也需看他下一步如何动作。明日我就将这五个字说给掌盘无妨。”如此一来,烦意顿消,又感到怀中软‘肉如火,不由得意摇神夺。
当下侯大贵一把抱起饶流波,就要朝床上去。饶流波娇哼一声道:“灯还亮着。”
侯大贵冷笑一声,却也不顾灯,抱着饶流波,先走到门边,一把将门踹开,道:“就如此,又有谁能管我?”
饶流波满脸娇羞,将头深埋入他怀中,无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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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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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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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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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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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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