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不是说其城给了庞劲明不可攻陷的感觉,而是这些年征战下来,横向比较,很少遇见这样规模的小城却有着堪比府城的守备力量。
庞劲明是从南走来的,路上接连路过苞中城、万石城等几个前朝的废弃治所,这些城池虽然还有百姓居住,然而和其他地区很多废城一样,墙垣年久失修,已不再是坚固的区域性堡垒。可是,在褒城县的这些废城中,居然无一例外都驻扎有数百官军,这样的兵力密度,几乎比肩他刚刚离开的汉中城。
多年的经验让庞劲明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有着一股官军刻意隐藏了行踪,偷偷增援到了这里?然而,若是增援,按理说应当进入汉中协防,进驻这么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城,却是为何?难道是为了作为奇兵,等待着机会以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还是与汉中城互为犄角,邻相呼应?一个个问题纷至沓来,不断堆上庞劲明的心头,他越加觉得,自己临时起意,折道来此探查的决定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
作为赵当世极为倚仗的百名夜不收之一,庞劲明既感到无比的荣幸也感到沉重的压力。尤其是数月前他曾在施州卫暴露,给当时还是大明官军的覃进孝活捉,更使他铁了心立志得做下一番大功来洗刷这个耻辱。
此次暗通汉中城军头柳绍宗,赵当世特意吩咐了他沿途注意搜集战况消息,按着这一条,他临时折来褒城县,倒不算是节外生枝。
褒城县的东南门近在眼前,庞劲明下意识地紧了紧领口。他剥了那个倒霉蛋的一身官兵服饰,换上后又取了对方的军牌、通牒等等,赶了数十里路过来,打算混入县城,一探究竟。
绕过几个哨台,庞劲明缓步靠近城门。城门站着三四个拄着木枪的官兵,城头上也有两个带弓的向下张望。
几个百姓推着车陆续入城,庞劲明低着头,抱着手,想混在这些人中一起进去。不过,城下那几个官兵眼尖,其中一个貌似小头目的吆喝一声,其余几个立即就打点起精神,凑了过来。
看官兵上来,那几个百姓好些惊慌,嘴里嚅嗫:“官爷,小的、小的……”
“不找你们,走开走开!”那小头目不耐地摆摆手,那几个百姓如蒙大赦,毫不停留地抱头鼠窜,只留庞劲明一个被截在城外。
“你,叫什么?”那小头目玩着手中的一柄牛角刀,歪着脑袋靠上来问道。
“这位兄弟见外了,小弟也是这城里当差的。”庞劲明不太笑,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得不挤出笑意,同时挺了挺胸膛,有意将一身皂服展示出来,提醒对方自己的身份。
那小头目与几个伴当对视片刻,转过脸道:“可褒城内我却没见过你这号人。”听得出,他对庞劲明的这身外衣没意见,而是对里面裹着的人有些怀疑。
“你们见过他吗?”那小头目顾问其他官兵,不出意外,他们全都摇头称否。
庞劲明满脸堆笑道:“大哥说笑了,怎么拿小弟寻开心。”
“你叫什么?”那小头目没理会庞劲明,再次问道。
“小的姓刘,大名黄郎。几位兄弟若不信,这里军牌为证。”庞劲明对此早有准备,解下腰间的军牌递上去。
那小头目接过细看,形制上没发现什么破绽,就叫过蹲在城门洞子里一个瘦猴般破落户打扮的闲汉,道:“七郎,你来看看。”
这闲汉是城中的混混,平日里没事就喜欢到东南门这边与一众守城官兵插科打诨,他本焉着脑袋摸着身上的跳蚤,这时一听召唤,立刻精神焕发,点头哈腰赶上来道:“三爷什么吩咐?”
“你小子识字,看看军牌上写的什么。”那小头目傲慢地将手摊开,口吻酷似命令。
这闲汉全靠有这帮官兵在背后撑腰才得以于城内长脸作威,有这个机会与他们套近乎,怎会放过,一面拿过军牌,一面满脸谄笑道:“小的不过认识几个字,全靠三爷抬举。”说完,恭恭敬敬端着军牌,眯着脸,皱着眉,极力辨认了好一会儿,才道,“上面似乎写的是,刘啥郎,万历二十八年生,面白,瘦高,嘴角有,有、有痣!”
那小头目闻言,一把夺过那军牌,装模作样又看了一遍,接着端详起庞劲明,边看边道:“嗯,上头说你面白,你却这般黑?”
庞劲明忙道:“误会,小弟家里有三个哥哥,父母疼爱,自己也不争气,早年没干过啥体力活,少出屋宅,是以面白。这几年入衙门做事,风吹日晒多了,就长糙了。”
那小头目疑惑道:“上面说身形瘦高。我看你高是高,却颇壮实,哪里显瘦了?”
庞劲明苦着脸道:“年轻时气血旺,自然瘦。这衙门里伙食好,长壮些也是情非得已。”
“那么痣呢?也长没了、还是给风吹了?”
“大哥有所不知,此前小弟曾外出公干,半路上与贼寇遭遇,搏斗中脸上给削了一刀。你瞧,这里就是刀疤。这刀锋最后掠到嘴角,却恰好削去了那颗痣。”庞劲明极力辩解,还怕几个官兵不信,撩起为雨水所冲盖着右颊的湿发,那里果然有着一道不显眼的疤痕。
那小头目将信将疑,将军牌翻到背面,发现还有一行小字,就又交给那闲汉,道:“念!”
那闲汉愁眉苦脸辨认了半晌,方不确定道:“三爷,上面,上面刻的似乎是籍贯,是、是河南,什么、什么氏……”
“河南卢氏。”庞劲明赶紧接着他的话道,“小弟是河南卢氏人,母家在陕西,所以陕西话也说得不差。”卢氏靠近陕西,两边经常来往。而庞劲明当初避雨时曾在闲聊中套出那人不少消息,那人的籍贯只是其中之一,不想这时候就用上了。
“原来如此……”那小头目眉毛挑动,斜着眼瞧来,若有所思。
这时候,旁边一个伴当小声提醒他道:“县令大人似乎就是卢氏人。”
那小头目心中一跳,随即想起本县父母官何永禧的确是河南卢氏人,而且在此为官后,家乡许多亲朋好友拖他关系,来县内做事任职。小头目作为地头蛇,对这“任人唯亲”的现象深恶痛绝,已经不止一次在酒后对着同僚发过牢骚,觉得此举坏了自己这些土著的财路。ωωω.χΙυΜЬ.Cǒm
庞劲明见对方似对自己的“卢氏人”身份有些顾虑,趁机道:“大哥有所不知,小弟是两个月前新来衙门讨口饭吃的,还未来得及与诸位兄弟照面,还请大哥们多多担待。”这些话,也是避雨时在破屋中探听来的。
那小头目闻言暗想:“是了,老子在褒城活了四十余年,城内每条狗长啥模样都一清二楚,却独独认不出你。”
他见庞劲明抖出卢氏籍贯,自忖十有八九与县令何永禧有些干系,态度上因此缓和下来不少,说道:“原来是这个缘故,无怪我几个没认出来,往后兄弟与我几个,可多多走动,亲近亲近。”
庞劲明忙拱手道:“这个自然,小弟日后在城内还需哥哥们提领。等这次交了差,就寻几位哥哥吃酒。”
那小头目嬉笑道:“甚好,甚好。”说着,将头伸出城门,朝上喊了两声道:“喂,上面的,这位刘黄郎兄弟说要请咱们吃酒,你等做个见证,到时候可别容他耍赖。”
众人听了,各自笑语,庞劲明脸上陪着,内心却十分警惕,他知道,这个小头目还是对自己不放心。因为他们都是守城军,地位卑下,平素里难以结交到衙门里的皂吏,所以小头目此言明为调笑,实则是让城头上巡防的弓手们也辨认辨认自己的身份,因为相比之下,这些弓手地位高一些,在衙门走动的机会也比他们守城军多不少。
所幸,城上的这几个弓手中也没人识得新近才调来县里的这个“刘黄郎”,他们笑道:“三哥,要咱们做保,吃酒时候,也可得匀出几勺!”
那小头目一时找不出什么线索,亦回道:“自然自然。”说完,转对庞劲明,“兄弟这是从哪里公干回来?”
庞劲明摸出怀中深藏着的一份书牒,道:“大哥,不是小弟傲慢,这封书牒本是何大人托小弟送去汉中府的,岂料在府北路遇一伙流寇,小弟死里逃生,无奈返回通报。此乃紧急军情,宜速通禀县尊,是以不能在此多逗留了。”
那小头目没多想,脱口而出:“什么书牒……”话一出口便知失言,想自己职小位卑,哪有资格了解这等要情,而且还是在众目睽睽下。所以一霎那,突然处了下风,气势倒转。
庞劲明装作不与他多计较的姿态,再度拱手道:“公务要紧,请恕小弟不能继续奉陪。”言毕,拔腿自向城内走去。他知道,这时候是关键,自己只要不心虚,那几个官兵未必就会追上来,反而是畏首畏尾,才会令彼等疑心再起。
哪些守城军权衡了利弊后,还是决定放庞劲明进去。毕竟对方不过一个人,就算自己看走了眼,真放入了细作,单枪匹马也难掀起什么风浪。反倒若是坏了与这种衙门里“贵人”的关系,才是关系到切身利益,吃力不讨好的事。
庞劲明大步流星,故作熟悉地走着,如雷震般剧烈跳动的心,也在距离城门洞子越来越远后,渐渐平息下来。
既然已经入了城,一身皂服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他找了个僻静的巷角,偷偷卸下了披在外头的皂服,重新以自己的本来装扮示人。当最终又将斗笠戴上后,他俨然一位江湖人士,已瞧不出半点官府皂吏的模样。
他随意在城里逛了逛,原先以为外面的守御都如此森严,那么到了里头,应当也是十分戒备。然而出乎他的意料,城内并未有半点戒严的景象,虽大雨如覆,可各处街道上行人小贩还是四处走动着,还不时有百姓从家中跑出,去追被风吹出来的衣物,人人临街交谈,更是闲如往常,根本瞧不出半点戒严的态势。而又转了一会儿,庞劲明更是惊诧地发现,城中居然没有一队巡逻维稳的兵士,这样一派惬意闲暇的景象,与城外的壁垒森森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这未免也太反常了。作为百余名从近万兵士中择选出来的精锐成员,庞劲明确信褒城县有鬼。事出反常必有妖,在愈加强烈的质疑驱动下,他越来越期望查处这座县城的诡异之处。
怀着疑窦,庞劲明又在街上转了转,这时天色渐暗,雨势又大起来,他便决定找一人家投宿。可是一连找了十余家,主人都嫌他不似良善,委婉拒绝了借宿的请求。等到天色完全黑沉下来,他疲惫地溜达,下意识地跟在一个冒雨担粪的干瘪老汉后头。
二人就这么一前一后,沉默地走出五条街巷,那老汉在一处陋仄破旧的小屋前住了步,放下担子,回首道:“后生,你来吧,我这里有空处。”
有什么比被雪中送炭更令人愉悦的?庞劲明喜从心生,连声道谢。那老汉没说什么,只是短叹数声,将扁担搁在屋侧,推门入内。庞劲明在屋檐下摘了斗笠,抖了抖身上的雨水,也慢慢走进去,并带上了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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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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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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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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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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