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百万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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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恨你!”
“宁宁!!”
曹爱华从噩梦中惊醒,伸手去摸身边的被子,里头的女儿睡的香甜,她这才松了一口气,一身汗也终于凉了,整个人清醒过来。
女儿去世前对她说的话,她为了救女儿也一同掉下楼时的疼痛,仍旧清晰。
幸好睁开眼,回到女儿三岁还没被她送走的时候。
可连续三天,她都陷在前世的噩梦中没办法走出来。
四月的天气已经开始热了,她从枕头下摸出手表,一看时间,才早上五点,丈夫苏卫民已经在外间轻手轻脚的刮胡子洗脸。
这是九二年,苏卫民在乡下收电费,一周就回来两天,孩子跟着曹爱华,她又要上班又要带孩子,棉花站这个时节还要轧花,她昨天上了夜班,苏卫民体谅她,打算早起去市中心那家灌汤包排队。
说是体谅,不如说是想要示好,夫妻两人上周刚刚吵过架,昨天他回来原本战战兢兢,怕又是一场大战,结果曹爱华整个人都有些恍惚的样子,下班回来倒头就睡,连句话都没跟他说。
她要是和往常一样发脾气,他倒还能和她杠一杠,这副样子,他反倒觉得心虚。
生孩子前,曹爱华也是温声细语的一个娇羞人儿。
她怀孕,他老妈过来照顾她,矛盾就开始了。
后来逐年升级,曹爱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般,脾气大,人也抠,看什么都不顺眼,他做什么她都要发脾气。
就算他上周把老妈送回了老家,她也还是不满,两人大吵一架,他摔门走了。
他知道老妈重男轻女,生了女儿没少给曹爱华小鞋穿,还经常说要把女儿丢了,让他们追生个儿子。
可他不是拦着没让吗?
总归现在矛盾的源头都不在了,他也希望和她好好过日子,回到当初。
就先从她最爱吃的灌汤包开始,生了孩子她就一次没买过,说是舍不得,有什么舍不得的?他们两个现在工资都涨了不少,还能过的比从前差?
等苏卫民关门走了,曹爱华才从床上起来,女儿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她打水洗了头洗了澡,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穿上了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这是怀孕前买的,只穿了一次,之后就穿不上了,如今倒是比结婚前还瘦,穿上系了皮带倒是显得腰身更细了。
她环顾四周,一间半单位分的房子,里屋只放得下一张床和她陪嫁的三个箱子,外间只有四把椅子,一张折叠长桌,厨房里也就只有一个煤炉子几口锅。
角落里还有一张折叠钢丝床,是婆婆过来带孩子的时候睡的。
很好,一会儿就算带着孩子走,东西也不会太多。
苏卫民推门进来,就看到曹爱华对着洗脸架上的镜子正在编辫子。
他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仿佛第一次相亲的时候看到她的时候。
可她扎好辫子转头,到底还是不一样,那个时候她脸上都是明媚懵懂,此时却十分疲惫,气色也不好。
他有了愧疚。
他娶了曹爱华,原本就是烧高香了。
曹爱华长得漂亮有文化,工作也不错,只岁数比他大了两岁,他又把岳父岳母以及大姨子都巴结的好好的,他们都成了他的说客,这才成功娶到了媳妇儿。
结婚的时候,他信誓旦旦的对岳家和曹爱华说会一辈子对她好,心里也是真的信誓旦旦这么想的。
可眼下曹爱华的样子,并不好。
只是他也不懂不好在哪儿,外头也有不少人羡慕曹爱华,说她有福气,可她自己不觉得。
原本想要笑着招呼老婆吃早饭的话就这么卡在了喉咙里,不知道要说什么。
“把女儿叫起来吃饭吧。”
还是曹爱华开口了。
“哎。”
苏卫民脸上一喜,连忙把手里的早点递给曹爱华,进屋收拾女儿去了。
给女儿洗了脸,擦了香香抱出来,放在她的小板凳上,曹爱华已经递过来一双筷子了。
迷迷糊糊的,宁宁看到妈妈和平时不一样了:
“妈妈漂漂。”
“宁宁也漂漂。”
女儿的衣服整整齐齐的,脸上也收拾的白净,唯独脚上的袜子和鞋穿反了。
曹爱华笑了,男人带孩子,能指望他多精细?
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吧?
看着曹爱华的笑容,苏卫民想。
高高兴兴的给女儿和妻子都夹了一个灌汤包,开口了:
“我去排队的时候,前头只有几个人,特意多买了几种,还让老板给我好好包了一下,包子都还热乎又完整。”
他喜滋滋的,觉得自己开了一个好头。
“嗯。”
灌汤包这种东西,适合现吃,打包回来通常破的破,凉的凉,不好吃了。xǐυmь.℃òm
可苏卫民买过来的这些灌汤包也仅仅比在店里吃差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显然他骑车也是很小心了。
那辆二八是家里唯二值钱的东西,另一样是结婚的时候陪嫁的一块手表。
当然了,自行车也是陪嫁的。
结婚的时候苏卫民家里一毛没出,这没花钱还长得漂亮工作不错的城里媳妇,是苏卫民老妈吹嘘了好多年的资本。
吵架的时候也随随便便就能让她滚蛋,反正没花钱,她儿子还能再娶一个。
“一会儿吃完我带你出去逛逛,刚发了工资,我就留二十,其他的你拿着。”
既然老妈都送走了,工资苏卫民也不打算再交给老妈了,昨天回来前师父劝他,家和万事兴,成了家,工资就该交给自己媳妇儿了,交给老妈算什么事儿?
想想也是,他没结婚的时候,老妈也没说要管着他工资,结了婚,反倒是夫妻两的工资她都要管着。
那会他没多想,看曹爱华不反对,他就交了。
结果争吵大半都是围绕这事儿。
曹爱华有些惊讶,前世没这一出,直到她死,苏卫民也没交过她一次工资,只是随着他挣得越多,给的家用越多而已。
对于曾经这一天的记忆早就模糊了,她只记得那些年都是争吵,苏卫民留给她最深的印象也就是一个摔门离去的背影。
她想离婚,不想再重蹈覆辙。
曹爱华没接话,苏卫民就当她答应了,高高兴兴的把一个信封推到她面前。
“爸爸,我可以喝娃哈哈吗?”
对于三岁的宁宁来说,灌汤包的魅力不如娃哈哈。
她察觉到爸爸很开心,大着胆子要求。
“可以,喝两瓶。”
“谢谢爸爸!”
女儿大声道。
“……”
曹爱华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
反正是最后一天了,让他们父女好好相处吧。
苏卫民骑着车,前头是女儿,后头是老婆,有些春风得意。
“卫民逛街去啊?”
周末起这么大早,一家还穿的整整齐齐,自然是去逛街,总不能是去乡下看曹爱华那个不讲理吵遍了整个家属院的婆婆吧。
“是啊,朱姐有什么要带的吗?”
小城市上街都靠走,东西买多了就很难提回来,有自行车就方便多了。
“不用了,你们一家三口好好玩儿啊!”
朱爱玲爽利的摆手,曹爱华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曹爱华长得标志,两把又粗又黑的大辫子是整个院子女人们都羡慕的,生了孩子身材也是高挑饱满,可自从她那个婆婆来了,她整个人都是一团霉的,没想到这么一打扮,比那些还没结婚的小姑娘都精神。
再这么一笑,就和画报里的电影明星一样。
“希望小苏这回能好好和爱华过日子吧。”
“别人家的事儿你少掺和!”
“你懂啥。”
朱爱玲和她爱人结婚好多年没孩子,婆婆一直撺掇丈夫和她离婚,她躲到曹爱华家里去哭,曹爱华也不劝她,只递给她一个毛线圈,教她织毛衣。
她厌烦了那些人总是拿离婚了的女人没好日子过劝她,后来离婚,再结婚,不过一年的时间,她就抱上了儿子,前头那个婆婆再也没敢到处说她是不下蛋的母鸡。
女人就该帮着女人。
那些做了婆婆就为难儿媳妇的,都是黑了心的!
一家三口上了街,不少人都对这高颜值的一家人行注目礼。
特别是那个男人全程抱着孩子,一只手上还提着大包小包,时不时还拉妻子一把,把她护在自己身边。
曹爱华有些不好意思,就像是她刚和苏卫民处对象的时候,上街两人都离着一米远,生怕别人知道他们两个是一块儿的。
苏卫民却笑的露出大白牙,时不时的去捏她的手,一副就要让全世界看见的模样。
进了商场,苏卫民带着女儿去挑童装了,曹爱华坐在一旁歇息,看他们。
月子没坐好,她身子一直不利索,再者苏卫民买东西大方,她舍不得,但也不想去阻止他为女儿买东西,便不去掺和。
前世她什么都省,就算后来有钱了,也什么都舍不得,最后苏卫民把钱都花给了别人,她这才知道,钱这东西,你不用就会有人帮你花,那些苦日子,她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只可怜了女儿,从小什么都没用过,还被她逼着像她一样节俭奉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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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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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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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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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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