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当孙思朦听到绵忻这么说的时候她心里并不很相信,觉得他有些装*了。即便她没亲眼见过绵忻骑马射箭,她也相信绵忻很厉害,毕竟眼前的这位王爷虽然年纪轻轻却也算得上是百战沙场了,但她真的没想到王爷这么厉害,那些出现在电视剧中为了凸显男主而特意设计出的耍帅情节就这么真是的在她眼前发生着。
看着绵忻骑在马上,举起弓箭:拉弓、瞄准、放箭,然后一箭穿中靶子上的红心,一切看起来都那么自然流畅,好像这件事情并不难。
孙思朦的词库又空了,“英姿飒爽”“英姿勃勃”“英俊潇洒”“英明神武”好像都不够准确,千言万语最后在她口中汇成了一个“帅”字,王爷真的太帅了!
只可惜今日匆忙,绵忻只是穿了件还算方便的常服,并没有像她期待的一身戎装,身披铠甲,身后斗篷还随风飘扬的那种,不过这样已经足够了。孙思朦双手拄在围栏上,心里想着要是将来有机会看看王爷在战场的英姿该多好啊!
绵忻看着孙思朦站在围栏边看着他的样子,他突然想起了小时候他练骑射时候的情景。那时候等在旁边是父皇和母后,父皇的脸永远是严肃的,而母后的脸永远是慈爱的。他知道父皇的严肃都出于对他寄予的厚望,也是对他能做到的信任。
他还记得有一次在他小时候刚学骑射不久的时候,因为年纪小皮肤嫩,练骑射的时候手上都磨出了血泡,其实当时也没有特别疼,只是因为是血泡他年纪当时小皮肤又白看起来有些吓人,父皇便发作了他身边的人,罚得还不轻。
那一次母后笑着劝父皇说“还不是你自己要他勤加练习如今又怪那些奴才做什么”,父皇自知理亏却还不愿意承认的样子他现在还记忆犹新。
日子过得真快,一转眼父皇崩逝已经快五年了,他已经很久没有表演骑射给别人看了,没想到如今在场边看着他的居然是这个人。
绵忻又连射了二十几支箭后骑着马来到了孙思朦身边,翻身下马,问:“怎么样?看够了吗?”
不够不够,我可以一直看,孙思朦心中回答,但嘴上还是从善如流地马屁道:“王爷的英姿自然是看不够的,不过怎么敢让王爷太劳累,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
绵忻对她这一波马屁倒是还没满意,点头说道:“好。本王倒是不累,只是你一直只在边上这么看着不无聊吗?”
孙思朦猛摇头,“一点儿也不无聊,有意思的很!不知道明年生辰的时候是不是还可以看?”
绵忻一笑,“你若喜欢,明年生辰也带你来。”
孙思朦喜上眉梢,这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一个传统了?王爷的生辰做糖葫芦,她的生辰来围场玩儿,怎么算她都是赚的,而且这不就是说只要她不惹怒王爷,她每年过生日都能出来玩儿多好啊!
“王爷,那咱们现在回去吗?”孙思朦问。
“你累了吗?回去也行,还是本王带你去上次的那家酒楼吃饭,时辰也还早。”绵忻答。
孙思朦眨了眨眼,“时辰还早”的意思就是就是今天可以在外面多玩儿一段时间了?她转身指了指身后的那片林子问绵忻:“王爷,你能带我去那林子里逛逛吗?”
绵忻一愣,“你想去林子里?”
“哦,我想看兔子,那林子里有兔子吗?”孙思朦问。
生在现代大都市的她能见到小动物的机会很少,除了小区里家养宠物的猫猫狗狗,也就是小时候去动物园看的那些没精神的狮子老虎了,她想着那林子既然是用作围猎的,自然是有很多猎物了?那是不是能看到小兔子,小鹿什么的?
绵忻似乎在思考了什么,然后说:“这林中确实有些小动物,兔子也应该有不少,只是这里毕竟是围场,若要是进林子为了安全和方便还是需要骑马的。”
“哦……”孙思朦一腔热血突然被浇灭,瞬间低头撅嘴,埋怨自己她怎么就不会骑马呢?可今天让她再骑一次她也是断断不敢了。
她正想开口说“算了”只听绵忻问:“和本王同骑一匹马,你敢试试吗?”
这个提议让刚才被浇得透心凉的她瞬间又有了希望,和王爷一起骑的话应该很安全吧?毕竟王爷骑马那么厉害,而且王爷若是带着她一起骑马应该就会慢慢的走吧,不跑起来的话应该不那么吓人?只是如果是她和王爷同骑一匹马的话,马就要承担两个人的重量,这样好像不太好……
孙思朦抬头问:“王爷,那样的话马儿会不会太累啊?”
绵忻忍不住笑了出来,“本王若是带着四喜同骑马儿估计会很累,是你的话,应该还好。”
王爷这是在说笑话?孙思朦眼睛忍不住瞄了一下不远处的四喜,想象着两个大男人同骑一匹马的画面,还真是有些“画面太美,她不敢看”。
绵忻把她扶上马,还不等她来的及害怕,自己就也已经利落地骑上了马背,而且双手稳稳地卡住了她的腰在她身前拉住了缰绳。
待马儿已经慢慢地走起来孙思朦才敢慢慢地睁开眼睛,虽然此刻她看向前方的视角与她刚才上马时并没有什么不同,但身后背靠着绵忻坚实的胸膛身侧还有绵忻双臂的环绕可谓是三重保险,她此刻觉得确实没那么可怕了。
“怎么样,还要不要再慢些?”身后的绵忻问。
绵忻说话时的气息喷到了孙思朦的耳畔,并不算热的气息却烫得她吓了一跳,她还是第一次和一个男人挨这么近的坐着,她不自觉的脸红了,轻轻地摇了摇头,回了句:“不用。”www.xiumb.com
感到孙思朦身体的一僵,绵忻也差不多猜到了怎么回事,他其实也是第一次带一个女子骑马,他的心也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为了缓解这样的气氛,绵忻对孙思朦玩笑道:“一会儿要是遇到熊怕不怕?”
“王爷净骗人,这里根本没有熊!”孙思朦很肯定地说。
“哦?你怎么知道没有?”
“我本来就不会骑马,也不会功夫,如果这林子里真的有熊,如果遇到危险怎么办,那样的话,王爷根本不会带我进来。”
“再说,这片围场就在京郊,又不地处山中,地方也不大,熊在这里也不好生活吧?而且来这里围猎的人大都是这京城里的达官贵人,又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好身手,真要是伤到了,这个围场的老板哪有命赔?”
绵忻一笑,抬起一只手曲着食指轻轻地敲了下孙思朦的脑袋,“脑子倒没吓坏。”
孙思朦骑在马上,虽然她这个也算是骑马,可方向速度个方面都是有绵忻来掌控,她觉得她这个马骑的跟公园的木马也差不多,而她也渐渐适应了马背上的颠簸,身心也慢慢放松了下来。
林子里的空气新鲜,景色也不差,她突然觉得这样的环境即便没有看到什么动物,走走也是挺好的。正这样想着,眼前便有一只鹿跑了过去。这只鹿看到他们也是一惊,显然没准备做任何停留,一溜烟就跑走了。
孙思朦看着鹿跑了心里觉得松了口气,刚才她真怕王爷一个眼疾手快就要拔箭射鹿了,她虽然心中非常理解在这个时代狩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而且依然有人以此为生,但她也还没做好亲眼见到猎杀活物的心理准备。而且她知道,即便是马前面坐着她,王爷想射中猎物也是易如反掌。
其实她也鄙视自己,觉得自己有点儿矫情,如果是那么受不了杀戮的人,该日日吃素才对,可叫她吃素,她其实也做不到。这就是现代人的一些通病,比如很多人明明是肉食动物但却不吃市场里现杀的活鸡活鱼,这种病就是矫情病,但没办法,她刚好有这种病。
于是她对绵忻提议说:“王爷,今天咱们就是看看,不打猎好吗?”
绵忻刚才原本也没有要杀那只鹿的意思,她说了想进林子看小动物,又没说想进林子看现场射小动物,她的意思他明白的,于是回道:“好,今日你生辰,就不杀生吧!”
“那我替这林子里的小动物们谢谢王爷了!”孙思朦笑道。
“王爷,小兔子!”孙思朦远远看见一只野兔正在吃草,通身灰色的绒毛尾巴却是白色的,两只长耳朵竖着腮帮子却塞得鼓鼓的,憨态可掬真是可爱极了。
绵忻问言勒停了马,小声说:“我们再走近些怕是会吓跑它,就在这儿远远看着吧。”
孙思朦闻声点头小声回复:“好。”
就在两人在远处静静看着小兔子吃草的时候,一只箭从另一边快速的飞过来,差一点就射中那只兔子。兔子吓跑了,箭却直射进离他们不远处的土地上。他们二人都自然地往箭射来的方向看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孙思朦这次是真的吓了一跳,她还从未体会过有一只箭向自己飞过来的感觉,虽然那只箭是冲着兔子去的,可方向确实是直直地像他们飞过来的,说是为了射兔子也行,若是说是朝他们射过来的其实也说得通,虽然那箭的射程看起来未必射得到他们,但若是力道再大些许就要射中他们的马了,那马受了惊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绵忻也是第一次骑马的时候身前坐着个人,所以还不适应被挡住的视线,以至于他没及时发现这支像他们方向射过来的箭。他先是检查了四周,并没见任何其他围猎的人影或者马匹,这就有些奇怪了,如果有人在此打猎应该都会骑马,他怎么刚才一点儿动静也没听见。
孙思朦知道绵忻在勘查附近的情况,所以屏息凝神不想打扰,她此刻心里有一万种猜想,最坏的就是:有人要刺杀王爷。
绵忻似乎看出了孙思朦的紧张,箍着她腰的手又收紧了些,在她耳边小声的说了句:“别怕,四喜已经去探查了。”
孙思朦的手不自觉地抓住了绵忻的手,强装镇定地小声回复绵忻说:“我不怕。”
这个时候,她不想给绵忻再添麻烦,而且她心中也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如果真有人要刺杀王爷,现在的情形该是早就设好了埋伏了。若是王爷在此真的中了埋伏,身边今天也只带着四喜,怕是有一场恶战。她不会骑马也不会武功,不光帮不上王爷的忙,而且会成为王爷的累赘,以王爷的人品性格,即便她无用,也绝不会丢下她不管。如果今日王爷真的在这里出了什么事,那完全都是她的责任。
围场是她要来的,林子是她要进的,带着她同骑一匹马也是因为她不会骑马,这一切如果算起来倒像是她安排好的,到底是谁要对王爷不利?这样在京郊的围场动手未免也太大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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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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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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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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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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