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幅画完成的时间里,昙花凋谢了。那么大那么白的一花朵,没一会儿功夫就闭了起来,还把头垂了下去。画了一个星期昙花的孙思朦本来都已经看惯了花开花谢,怎么今天却觉得有些伤感呢?
她开始明白了古人的伤春悲秋,好好的一朵花一下子就凋零了,任是谁都会伤感吧?更是要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有像那些过年时候卖得很火的蝴蝶兰,明明是真花却像假花似的,能开几个月不坏,也有像昙花这样只开一两个小时的品种。可是也是因为这样昙花才特别珍贵吧?这就是典型的“以稀为贵”。
“天色已晚,本王走了。”绵忻的话把她快飞到百科全书里的思绪拉了回来。
孙思朦一时间没敢出声,因为她真真是怕自己听错了。就这么简单?她还没等干什么呢,王爷自己就要走了?是有什么事情吗?
绵忻见她不出声,又问道:“你可还有什么话想对本王说?”
孙思朦被王爷问了个措手不及,下意识的给王爷行礼,然后说了一句:“天晚路上暗,王爷多加小心。”
绵忻站在孙思朦面前看着她,脸色不太好看。而且他的眼神中有些深不见底看不透的东西,这种眼神是她从认识王爷以来从未见过的。王爷怎么了?也是因为看见花开花谢抑郁了吗?
这样的安静保持了近一分钟之后,绵忻转身走了,走之前没再和她说什么。
孙思朦再次行礼嘴里说了一句“恭送王爷”,再抬头时王爷的背影已经走远了,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王爷今夜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孤独,有些落寞。
~~~
这一天之后,王爷再没有来过了杏园了。
就这样过了将近两个月。
一开始的几天,孙思朦真的是很开心的,送花的不来了,送画取画的不来了,王爷也不来了,而他所说要她临摹的字帖也并没有送过来。她的日子又悠闲起来了,生物钟调回来了,每天也不为画画而抓狂了。偏又赶上入了秋,每日秋高气爽的,日子好的她都有点儿飘了。琇書蛧
直到有一天雁儿问起说王爷既然说了让她练字她却没有练,到时候王爷会不会又突然袭击,那她要怎么办?
孙思朦这才开始静下来思考,王爷怎么就突然不来了。以王爷的性格,既然说了要给她字帖,是不会忘记的。如今不送来,定是有原因的。
她把与王爷相遇开始的前前后后都仔细回想了一遍,然后有些明白过来,王爷可能是终于被她惹怒了。这也是为什么,那一天王爷走之前的眼神如此复杂。
有句话叫做“再一再二不再三”,她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王爷,把他真的惹怒了。想来他作为一个大清的亲王,朝廷的栋梁,曾经最受宠的皇子,大概从来没被人这样戏弄过吧?
那天晚上王爷走前,曾问她是否有话对他说,其实就是在试探她是否会挽留他,也是在给她最后一次机会。毕竟他堂堂的大清王爷也不能直接问一句:“你怎么不留本王?”而她要对他说的话就是“王爷好走”,也难怪王爷会生气。
事到如今,其实又卡住了。因为这件事不是她用聪明的脑瓜和非凡的情商分析出了前因后果之后就能找到解决的办法的。即便她领会了王爷的意思,再即使她愿意牺牲一些脑细胞去想一个取悦王爷让王爷原谅她的办法,她也不能这么去做。
这是第一次,孙思朦觉得这么迷惑,因为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了想要的效果,但她自己却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这当然不是因为她仅通过几次接触就喜欢上了王爷,因为喜欢上王爷本来就不是什么丢脸的事,王爷长得那么好看又有才华如果她真的喜欢上了没什么好不承认的。
她心里这么不高兴的原因是因为王爷的态度。初见王爷就觉得他身上有种翩翩君子的气质,如今看来倒是真的君子呢!被她这样左一次又一次的捉弄都没生气,即便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了,也不过是自己走了,完全没把她怎么样。嘴上说了好几次要打我板子,其实一根手指头也没动她,还好吃好喝的供着她。
虽说大男人确实是不该和小女子一般见识的,但真正能做到王爷这样不跟她一般见识的男人也着实不多。更何况他不只是个男人,他还是个王爷。而她这样的,总结成四个字就是“不识抬举”。不光“不识抬举”还把不识抬举“引以为荣”。
孙思朦现在心里的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是你欺负了个老实人,之后那种良心不安吧!本来你刚开始欺负他的时候还觉得自己是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然后通过自己一次次试验后发现其实人家真的就是个老实人,人家还在你捉弄人家的过程中以德报怨来着。这种情况换了谁心里能好受啊?
但是现在这些心情其实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如果王爷从此都不来了,她还得好好地计划一下后面的事。因为虽然在她看来,她也王爷之间只是如游园惊梦般认识了一场,然后梦醒之后便回归了本来的生活。
然而估计在王府里的人看来,这杏园里的主子是得宠之后又失宠了。况且王爷从没留宿过杏园,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孙思朦倒是不在乎奴才们会怎么想,本来他们也没把她放在眼里。好在她住得偏,他们虽然不重视她,倒也没必要故意对她做些什么,除非受了某位主子的授意。
这才是她要好好筹划的地方,她得想办法确保如今已见过王爷的自己能继续在这王府里低调的生活。王爷虽然没有留宿过杏园,可初次见面之后赏赐是不少的。还有每日的昙花,还有那对珍贵的黄玉耳坠,难保消息能保全瞒得住。
过去的她从未见过王爷也罢了,如今王爷既然已经见过了她,她的身份在某些人的眼里应该不一样了。一块小石头扔进水里,人们肉眼是看不出水位的变化的,看到的只是石头入水时所激起的涟漪。
“雁儿,你明日找机会去找汤圆儿,让他寻个合适的时间来杏园,我要见他一面。”孙思朦对雁儿说。
雁儿不解,“小姐有什么要吩咐的让奴婢去就是了,怎么突然要见他?”
“我有些话要问问他。”
汤圆儿在雁儿传了话后的两天之后来到了杏园,这天本是他轮休的日子。
孙思朦让雁儿确定把院门关好,然后让汤圆儿来书房见她。
“奴才给庶福晋请安。”汤圆儿的礼数一向都很周全,她说过他是个聪明又时实物的孩子。
孙思朦随意地抬抬手说:“起来吧!我今天找你来,是有几件事要问。时间紧迫,你也不宜在我这儿待太久,我也不跟你绕弯子了,你知道的就尽管说,不知道的就实说不知道。”
“是,庶福晋尽管问,奴才一定知无不言。”
“这府里为何突然换了总管?之前周总管虽然也有些年纪了,但看着也还很硬朗不糊涂,怎么就突然告老还乡了?”
“回庶福晋的话,此事王府里的人也都很奇怪,众说纷纭。不过奴才听说,那日周总管被王爷叫去了书房问话,第二天周总管就告老还乡了。至于他和王爷谈了什么,是不是办错了什么差事惹怒了王爷,奴才就不得而知了。”
孙思朦若有所思,王爷这手段也算是雷厉风行了。“那现在这位新总管如何?”
“这位吕总管是一直跟在王爷身边的人,王爷也是破格提拔他的,所以他对王爷很忠心,为人也比较耿直,不像周总管那样圆滑。听说几个福晋身边的人想去讨好他多得些王爷的消息都碰了钉子。”汤圆儿答道。
孙思朦点点头,嗯,这倒是不错,王府里本就该是这样的,有这样的总管在,对王爷绝对是好事。
“外面的情况怎么样?那几家店都还好吗?”
“回庶福晋的话,那两间绸缎庄的生意一直不错,特别是如今入了秋,各府里的太太小姐为了中秋宴都要添置新装,所以生意很红火。倒是那家胭脂店,上次奴才去查账的时候掌柜希望奴才能转达庶福晋,想庶福晋有空给秋季和冬季的胭脂多出些主意,这城中其他胭脂店总有新品出来,他们也想出些新奇的东西吸引顾客。”
孙思朦想了想对汤圆儿说:“此事容我想想,等我想好了再写给你。最近毕竟我这杏园有些惹眼,我不便出门。等风声过些,我再去店里看看。这些日子就你就多受累吧!”
“庶福晋不必忧心,奴才自当尽力。既然当年庶福晋这么信任奴才,敢把这么重要的事交与奴才,奴才定当竭尽全力。”
“好,你办事我放心。对了,你平日里可听说这府中的众人对我都是些什么评价?”
“回庶福晋,这府中的倒也还算平静。除了嫡福晋身边的丫鬟跟下面的奴才打听过些庶福晋的事之外,其他的几位侧福晋、庶福晋倒也没太把您的事放在心上。只是……”汤圆儿面露难色。
“只是什么?”
“只是有些嘴贱的奴才私下说,王爷来了杏园几次都未曾留宿,是……是来吃杏的。说王爷只是看上了杏园里的杏儿,没看上庶福晋……”
“哈哈哈,还有这种笑话?”孙思朦听了之后完全不觉得生气,只是觉得好笑,这王府里的奴才脑残吗?真想告诉他们,王爷可看得上我啦,是我看不上他!不过也好,在他们心里,王爷越看不上我越好。
“都是些不懂事的奴才,庶福晋不必放在心上!”
“算了,我本来就没放在心上。还有一件事要交代你,中秋马上就要到了,府中给嫡福晋和几位侧福晋的礼你要替我提前准备好。还是按照老规矩,把库里的银子去换成银票,这事要办的隐蔽,不能让人起疑。”
“是,奴才一定多加小心。”
“行,我没别的事儿了,你早些走吧!”
“是。奴才告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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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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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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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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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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