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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王府初遇(三)

  绵忻端详着孙思朦的样子,这小脸儿和一年多之前没什么变化嘛。再看她那些许发怵但强装镇定的眼神,她应该是完全不记得自己了。怎么他记得那么深刻,她却完全忘了呢?罢了,忘了也好。

  一年多之前,他曾经有次和秦尚书在长街上的一个家酒楼里吃饭议事,因为只有他们二人,又都穿了便装,索性没要个雅间,而是挑了个楼上一个窗边的位置。谁知当日菜刚摆上来,秦尚书家里便有家丁来寻,说是秦尚书的母亲突发疾病,秦尚书便匆匆忙忙地赶回家去了。

  当日天气不错,他便留下难得悠闲地吃了一顿饭,准备起身时才想起自己身上没有银子付账。平日里他很少有空来外面吃饭喝酒或者是置办些什么东西,所以一直没有带银子的习惯,可身边的随从都会带。可那日只带了一个贴身侍卫,偏那侍卫晨起换衣服时也忘了带钱。

  正当他吩咐着身边的侍卫回府取钱时,身边走过来一个少年,往他们的桌上放了一块银子,很爽快地说:“这些该够你们付账了。”说着叫了身边的随从扭头就走了。

  绵忻赶紧叫住他,少年回头也不等他说什么便又说道:“这点银子不用还了。你当然也可以差随从回府去取银子,可这一来一回也要些功夫,你虽不介意时间,可人家这酒楼却是要做生意的。你若是个乞丐,今日我倒是不会理了。看你也不像个故意吃霸王餐的人,下次出门记得带钱就是了。”

  那少年说完不做停留,转身便走了,似乎是有什么急事没时间和他多说。其实那少年一转头他便看出他是个女子了,并非是这小女子扮相太容易被人看穿,而是他少时还居于宫里时,长公主常扮成男子模样偷溜出宫去玩儿,还跟他讲过要如何戴个假辫子,有如何戴帽子才不会被人发现,刚才那女子的装扮便是和当时长公主的扮相一样的。

  他当时觉得这样的一个小女子竟如此有见识而且还有些难得的爽快和侠义,实在很难叫人不喜欢。当时他只当是京城中的哪家的小姐偷偷女扮男装跑出来玩儿,所以还让人暗中打听了很久。

  因为可用信息太少,他也只是隐约的听到了那女子叫了身边的丫鬟为“燕儿”或者“嫣儿”,便差人带听着京中是否有哪家的小姐是身边的婢女叫燕儿或者嫣儿的。她既能说出这些话,说明她即便是不大通诗书也很有见识,定是这京城大户人家,或者官宦人家的小姐。京城虽大,官宦人家也多,可个方面匹配的其实不会太多,可暗地里打听了许久,竟是一无所获。

  前前后后暗地里也打听了尽一年都无果之后,他也渐渐放弃了,有时候他甚至觉得他那时候可能就是看错了,那日他所见的,就是一个身材单薄的少年,并非一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可今日一见,他便全懂了。

  这可真是应了“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原理了。他要找的人竟就在自己府里,而她也并非是哪家的女儿,而是已为“人妇”,这个人就是他自己。那日她女扮男装戴着帽子,今日的样子也只是把头发随意挽了起来,都是素面朝天,也没佩戴什么会让人分散注意力的头饰首饰,把这张脸干干净净地露出来,他便更加确定她就是她。琇書蛧

  “你这头发……”绵忻倒是没动气,只是确实没见过女子这么随意的梳头发,其实倒有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

  头发?对,头发!孙思朦下意识的一摸头发,丸子头……连忙又把头低下,在地上恭恭敬敬地跪好解释道:“是奴婢今日想摘杏儿,怕头发梳得太华丽会剐到树杈,就……随意梳了。是奴婢乱了规矩,以后定不会如此了,请王爷恕罪。”

  绵忻微微点了点头,他虽对于她这头发的事情完全没有一点儿生气,但也知不能太纵着她,毕竟满人对于头发是很重规矩的。她这个样子,头发梳成这样,还要登高爬树,自己的丫鬟也不好好管,想来是要在这小院里当山大王呢!如今他若是让她觉得他管得松了,不知长个教训,日后若是遇上别人,少不得要挨罚。

  绵忻压低声音,故意把口气严肃起来说:“你既知错,本王也便不多责怪,只是你定要记得你今日所说,不可再犯。不管你之前在家中时如何,这里毕竟是王府,你这样子也是太没规矩了。”

  孙思朦连忙扣头说:“谢王爷不怪之恩,奴婢定牢记王爷教诲,绝不再犯。”

  她嘴上应着,心里也知道自己虽表现得诚恳,却没太当回事。这满人的旗头实在太沉了,顶着这么个头发还怎么思考啊?只是现在,来不及思考头发的问题,这膝盖实在有些受不了了。从入王府开始,我还从来没在地上跪过这么长时间,而且还是室外的砖地上,这王爷虽言语和善,却一直不让起身,是忘了吗?

  想想也是,这王爷毕竟是王爷,平时除了对皇上太后,都是别人跪他的,哪里知道这跪在地上的辛苦?孙思朦偷偷瞄了一眼旁边的雁儿,她倒是低着头跪得很稳当的样子,这个死丫头晚上再跟她算账。

  正在这时,就听见王爷说:“算了,都先起来吧!”

  孙思朦与雁儿同时扣头说:“谢王爷。”

  因为跪得太久,孙思朦站在来的时候竟一下子没站起来,真是丢脸……雁儿赶紧过来扶她:“小姐,你怎么样?”

  孙思朦瞪了她一眼,还敢叫“小姐”,还嫌自己惹得祸不够?这事也怪她,因为入府没几天还没来得及熟悉规矩就迁到了杏园,为了安全和自由婉拒了福晋要拨给她的两个丫头,所以在这杏园里雁儿和她算是相依为命。

  雁儿为人勤快,平日里算是包揽了所有的工作,对她照顾得很体贴入微。她便也诚心相待,算是多个妹妹吧,实不忍心用些规矩苛责她。

  再说这院子里本就只有她们二人,硬要什么事都守着规矩实在有些自欺欺人。雁儿愿意唤她一声“小姐”也说明她和之前这位真正的“孙思朦”感情深厚,她便也就这么一直应着了。谁知日子就这么过了两年多,竟不知哪一日会这样遇到王爷,还因为这一句“小姐”惹出了这些麻烦。

  绵忻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看来这孙家小姐虽居于王府的角落,身边也只有这么一个使唤丫头,倒是似乎没受过什么委屈,跪了这么一会儿就不行了?

  “叫丫鬟去泡杯茶来,你同本王进来说话。”绵忻说。

  嗯?孙思朦一惊,进屋说话?那怎么行?刚才摘果子前怕摘了果子会热,刚叫雁儿从库里取了好多冰出来,这要是让王爷知道她一个无宠的侍妾日子过得这么舒坦还得了?明明已经入了秋,还用这么多冰也是太奢侈了。

  再说她那桌上还堆着好几本杂书,都是花了大价钱好不容易买到的,要是被王爷看中顺走了可怎么办?要是他这人生性古板因为这些书要治我的罪又怎么办?孙思朦盘算着得想办法阻止王爷进去才好。

  她灵机一动,“王爷,今日天气秋高气爽,现在又已近黄昏时分,此时室内若不点灯实在有些昏暗,但若此时点灯倒也不明显。而且内室憋闷,远不及这院中和风气爽,不如我让丫鬟泡了茶,王爷就在这院中坐坐可好?”

  绵忻点了点头说:“也好。”

  孙思朦看了雁儿一眼,“还不去泡茶?”

  雁儿恍然大悟:“哦,奴婢这就去。”

  绵忻就坐在杏树下的石凳上,把一只手肘塔在石桌上,这画面实在是好看得很,孙思朦开始觉得这瑞亲王如此英俊,她却没见过实在有些可惜了。今日能这样一见,虽说跪了老半天,倒也不赔了。

  绵忻看了一眼一旁的石凳示意道:“你也坐吧!”

  孙思朦连忙行礼谢恩,“是。”

  待她坐定,绵忻才又问道:“本王的福晋和侍妾都居于府中的西南角的几个院子里,你为何一人居住于此,可是犯了什么事?”

  ……果然还是觉得她是被罚到这里的。

  孙思朦努力地组织了一下语言,想让这一切听着合理一点儿,说:“回王爷的话,奴婢入府后不久便不慎感染风寒。再加上奴婢本是南方人,不适应京中天气,结果风寒未愈又染上了咳疾,需要静养。福晋体恤奴婢,便寻了这杏园给奴婢养病,还免了奴婢的晨昏定省,让奴婢安心养病。”

  “哦?是因为病了?”绵忻一挑眉,脸上露出了些似笑非笑很玩味的表情。

  孙思朦只能硬着头皮答道:“是。”

  “那现下如何?可大好了?”绵忻追问。

  这一句看似慰问的话倒是吓出了孙思朦一身冷汗,这答案还真是得斟酌着回答。虽然与这王爷相识不过半个时辰,可从他的言谈举止中也能看出他心思缜密,喜怒不形于色,是个不好对付的人。

  今日他看见明明刚看见了她活蹦乱跳地爬树,如果硬说她依然病势缠绵也实在太说不过去,那王爷必然觉得她在心里把他当个傻子一样了;可如果说病已经好了,身体现在无恙,那是何时好的,好到了什么程度,如何解释既然好了,还独自居于此地?也不能就直接说本小姐就是对你没兴趣!

  他若是能这么想倒也罢了,又怕这王爷毕竟曾是受宠的大清皇子,从小就习惯了尔虞我诈,对谁都存着一份怀疑。要是他觉得她这样的一个小女子以侍妾身份入府却甘心居于“冷宫”一样的地方,怀疑她另有所图,或者是个什么人插进王府的探子什么的就麻烦了,不会给她上刑吧?

  “怎么不回话?本王只是问你身体可大好了,有这么难回答吗?”

  孙思朦深吸了一口气,算了,死就死吧,一言不发死得更快。“回王爷的话,奴婢搬来杏园后休养了两三个月便已大好了,只是这咳疾却是个极容易反复的病,又难根治。如今每逢换季,总是会犯上些时日,一年中总有小半年是要静养的。”

  不等王爷再找她的漏洞,孙思朦又继续说:“奴婢自从嫁进王府,便深受王府上下的恩德,几位福晋夫人都很宽待奴婢,才辟了这样一处好景致又安静的院落让奴婢静养。奴婢搬来杏园时,嫡福晋还特意着人把这里重新修葺了一番,对奴婢的病情也常差人来问候。正是因为王府上下众人对奴婢的优待,奴婢的病情才能得以好转,一年中才有了这大半年的舒坦日子。奴婢从心底里感恩王爷和福晋对奴婢的爱护,今日得见王爷更是没有不诚心道谢的道理。”说着她便又跪了下来给王爷磕了头:“请王爷再受奴婢一拜。”

  说完这些,孙思朦长出了一口气,没想到她还有这出口成章的本领,算是她把从小到大写作文时候的劲儿全用上了,当时高考要是有这水平,语文成绩至少还得多考个二十多分。

  绵忻耐心地听完了这一席话,还是忍不住浅笑了一下。这个丫头虽年纪不大,说话却面面俱到,滴水不漏,但毕竟年轻,这话虽说得漂亮可也还是急了些,那话里的意图性也是强了些。

  她说这么多表面上是对他感恩王府中众人并未因为她无宠而对她苛待,而其实是想告诉他她这病常年反复,得留在这杏园里休养,万不能离开这里。

  只是这杏园虽好,可二八年华的闺格女儿家,心中不思儿女情长,明明见了夫君,却是一副想躲远远的模样,这是什么缘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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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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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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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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