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辛道,“公子,您是还没有想好要怎么写么?”
“嗯。”苏之时道,“这件事看着简单,实则并没有那么容易,我细想了很久,还是不知该如何下笔才好。”
“也是。”细辛说道,“你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开口呢?”
苏之时又踌躇了一阵,方才开始在纸上写字,等他一口气写满了一张纸,细细查看时,却发现很多缺漏之处,不由得觉得可惜,便将纸死了个稀烂,再重新拿了一张纸开始写,写完再改,改完又重新写,这一封给素月的信,竟然从天亮写到天黑,又从天黑写到天亮。
写好了这封信,他将信折叠好,规规整整的放进信封内,又将信封封好之后,将信交给细辛,对他交代道,“把信送出去,务必让信送到素月手中。”
“是,小的明白。”细辛说完之后,拿着信出去了。
细辛拿着信,先出宫去了驿站,将信交给驿站之后,又叮嘱道,“这是苏郎君给素月王君的信,你们一定要派最得力的人,最好的马前去送信,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送到素月王君手中。”
驿站的管事连声说道,“请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会办妥的。”
后细辛离去。
半个月后,这封由苏之时写的信被送到素月手中,素月看到信之后,虽然心里担忧安悦的病,但却没有立刻动身前往黛国。
水安息因而问道,“王君不去看望女皇么?”
“最近,我想了很多,我与安悦,并非最合适。一来,我不得不考虑自己的身份和安悦的身份。若我这次去了,恐怕在大闽国百姓口中,我会成为一个趋炎附势的君王。”
“二来,我毕竟是一国之君,若是与安悦在一起,就不得不待在黛国皇宫,那却是我不想要的。”
水安息道,“可眼下女皇因为王君您得了相思病,这病可不是好玩儿的,若是拖久了,只怕会要人性命。”
素月沉沉的叹息了一声,对水安息说道,“我记得,宫里有一个模样长得像我的贵子,你去将他叫来。”
“是。”
水安息自去,叫来贵子,那贵子确实有七分像素月,素月对这贵子说道,“本君要你前去黛国一趟,帮本君一个忙。”
贵子名叫缇参,回话道,“既是君王之命,臣遵旨。”
后,水安息护送缇参前往黛国。
安悦见了缇参之后,犹如见到了素月一般,相思病立马就好了,又留缇参在黛国皇宫居住,却并未有过非分之想。
安悦并非是是非不分的人,她心里很清楚,缇参就是缇参,不是素月。
缇参是个知书达理的人,虽说样貌与素月极为相似,但却少了几分素月身上的清冷与高贵。
若将素月比作天上的一轮冷月,那么缇参就是触手可及的白玉圆盘,可瞧、可看、可触摸,可与之谈笑风生,没有隔阂。
在安悦心里,是将缇参当做朋友的。
她问缇参,“你今年多大?”
缇参答话道,“今年已满十六岁。”
“我比你大了几岁,可以当你的姐姐了。”
缇参道,“小人不敢奢望有皇上这样的姐姐,今生能够与皇上相识,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
安悦笑了笑,端起面前的酒杯要喝酒,缇参连忙也将自己的酒杯端了起来,与安悦碰杯,后见安悦去喝了,这才紧随着她一起将杯中酒给喝了。
后安悦将酒杯放下,看向他又问,“你家中可还有什么人?”
缇参道,“回皇上话,我原是有一个妹妹的,可当年大闽国内重臣起兵谋反,我一家人都受了牵连,我妹妹更是随着父母一同死在了那些逆党手中,我算是有福气的,无意中被王君救下,自此就留在宫中了。”
安悦略略的点头,“如此看来,你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又问,“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却见缇参忽而起身,在安悦的面前跪下,说道,“王君让小人来见皇上,小人知道这其中的缘由,为了报王君的救命之恩,还望皇上能够留下小人,今后,小人定当尽心尽力的伺候皇上。”
安悦看着他,一时无话。
细想一番之后,这才缓缓开口,“你想做素月的替身留在朕的身边?朕只担心,会害了你的一生。这皇宫的高墙太高了,你没有必要被拘在这儿。”
“可小人实在是想报恩。”
安悦道,“那是你和素月之间的事情,与朕无关。”她说完,起身离去。
缇参回头朝着安悦的背影看去,有些恼怒于自己的莽撞,冲撞了她,惹了她不高兴。
当晚,缇参写信给素月,说因自己的莽撞,惹了安悦不高兴,又问素月自己该如何自处。琇書網
素月回信道,“安悦素来喜欢研究水稻、玉米、蔬菜瓜果类的东西,你要想能够在黛国皇宫安身立命,需从这些方面下手讨好安悦,将来,就算不能留在黛国皇宫内,也能留在黛国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素月的回信令缇参有了几分明白,当即将信焚烧之后,下定决心学习种植水稻、玉米、蔬菜瓜果的方法来讨好安悦,让安悦将自己留在宫中。
他自己在大闽国的时候最爱吃的蔬菜是西红柿,因而出宫去买了种子,又给苏之时送了薄礼,得了苏之时的喜欢之后,从内务府得到了种地需要的工具。
安悦是将他当做贵客对待的,故而这皇宫里,他单独住了一处院子,他就在院子里开垦出的一块地,等将西红柿的种子消毒之后,将种子埋进开垦过的地里,又亲自挑选肥料,充分施肥。
在一段时间的精心培育之下,缇参竟然真的种出了又红又大,酸甜可口的西红柿。
他将这些西红柿又挑选一番,选了九个模样最好、最新鲜的,装进竹篮内,亲自去给安悦送。
谁知途中碰上萧行彦,他整个人风风火火的,急匆匆的要去见安悦,撞上了缇参,使缇参手里的篮子掉在地上,西红柿全都从篮子里掉了出来,摔了个稀巴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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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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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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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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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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