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种田女家主暴富宠夫郎>第七百零四章 知音
  安悦正色道,“沈大人风姿绰约,就连本公主也觉得高不可攀,以沈大人之姿,该与这世间最美好的女子成为一对儿璧人,本公主虽有公主的名号,可惜不过是个虚的,没什么实权的,也实在是配不上沈大人,想来,这辈子,只能和沈大人做朋友了。”

  不等沈士开口,她又道,“沈大人可知,就连与沈大人做朋友,我也觉得自己的聪明才智不配,内心很是惶恐,故而,今生能与沈大人相识,见面,甚至说上那么一两句话,已经足矣,至于其他,不敢奢求。”

  “哦。”

  “哦?”她说了这么多,他就一句“哦”。

  沈士道,“公主的话微臣明白,也理解,既然如此,微臣定不打搅公主。”话毕,起身对安悦盈盈一拜,转身走了。

  “......”安悦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懵了!原以为还要与他拉扯一番,谁知他出奇的好说话,这就走了?那之前的吻,昨夜他喊的那些话又算的了什么?

  安悦的内心再次不安分起来,平静的面容之下是波涛汹涌的抗议。

  沈士离开了多久,安悦就坐在那儿愣了多久,想了一圈儿,有点不甘心但又说不出话来,就好像很饿的时候吃了一块臭豆腐,想吐,但又太饿了,吐也吐不出来,吞也吞不下去,难受死了。

  与此同时,苏之时从擎空酒楼的厢房内醒来,一番梳洗之后,拿上放在桌上的玉笛,打算出门,谁知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他上前开门,是一小厮,小厮手上端着红木色的长盘,盘子上摆着美味佳肴,小厮一见苏之时,笑着说,“公子这是要出门么?先吃了这早饭可好?”

  苏之时道,“我好像没有叫早餐。”

  “哦!”小厮同苏之时说,“不必叫!您的朋友给了我家掌柜的那么多金叶子,这七日内,无论是早中晚饭还是夜宵,小的都会为公子精心准备。”

  “金叶子?朋友?”

  “是啊!”小厮将手里的饭菜放在桌上,“公子,请您慢慢享用。”

  苏之时想了想,叫住他,“你等等!”

  小厮忙站住脚,乖乖回话,“公子,您请吩咐。”

  “你说是我的一位朋友帮我付了七日的餐饮费?”xǐυmь.℃òm

  “不只是餐饮费,还有住宿费,那可是七片金叶子,足够公子在我们酒楼里随意挥霍!只要我们有的,只要公子要,哪怕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甚至是......”小厮嘿嘿一笑,面上划过一分邪恶,“公子孤单寂寞,想......”

  苏之时抬手让他打住,问道,”我那位朋友是男是女?年龄多大?样貌如何?”

  小厮如实说道,“女的,年纪和公子差不多,模样极好,看着尊贵,可爱又不失威仪,精灵又不失稳重,皮肤白皙,身材略瘦,举止有潇洒气派,声若夜莺,出口的话掷地有声却又很活络,好相处。”

  苏之时立刻知道“这位朋友”是谁了,看来这次,安悦又偷跑出来了。

  “她身边可曾跟着其他人么?”

  “没有,小的见到她的时候,她是一个人。”

  苏之时暗想,安悦出门向来喜欢带着墨深,这次也该一样,想来墨深有可能在附近等着她,毕竟与掌柜的交谈之事,她一个人也足够。

  “好,我知道了,谢谢你。”苏之时说完,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碎银子赏给这名小厮,后小厮欢喜离去。

  小厮走后,苏之时将房门关上,慢慢且舒心的用过早餐,方拿上玉笛,离开擎空酒楼,前往沈府。

  谁知,他从擎空酒楼出来之后,一顶奢华的轿子停在他的面前,莫如是一身紫衣,紫纱遮面,来到苏之时的面前,指着那顶轿子对他说道,“我家主人请公子前往府上一叙。”

  苏之时问道,“你家主人是谁?”

  “沈士,沈大人。”

  苏之时上了轿子,来到沈府。如今整个录国都知道,沈士是录国皇帝的宠臣,苏之时原本以为,沈士的府邸,该是富丽堂皇,堪比仙宫。谁知道,不仅不是富丽堂皇,连中产之家的辉煌巍峨也不及,入眼皆满目的山石,略有些短小的绿植生长在山石之间。

  莫如是带着苏之时在满是山石的院子里绕来绕去,终于眼前开阔,极长的一个三间房紧挨着的建筑,中间的房间比两边的高出许多,也宽许多,是上房。

  莫如是将苏之时带进上房内,一进门,眼前一个巨大的山石影壁矗立在苏之时的面前,莫如是只将苏之时带到此地,让他自己进去。

  苏之时心中有几分防备,可丝毫不怕,他缓步朝着影壁后走去,影壁后的房间空旷,用来装饰的东西非常少,整体呈现略显灰暗的深棕色调,正当苏之时一一熟悉眼前的环境是,忽而一阵邪风吹在他的耳畔,他下意识的转过身,一身黑衣的沈士飞身而来,手中持一支曼珠沙华化作利器,朝着他的面门攻击。

  苏之时立刻闪身躲开,抽出玉笛放在薄唇之间吹响,房间里立刻回荡着悠扬的笛声。

  霎时间,屋内所有东西像是被操控了一般飞到半空中,就连莫如是也双脚离地,不受控制的朝着房顶升去。

  沈士早知道苏之时在音律这方面很厉害,可以操控人心,操控万物,今日见了,果真名不虚传,愈发欣喜。当即用掌力将手中的曼珠沙华震碎,火红的花霎时间散落成无数细小的花瓣,他又用内力催动花瓣,朝苏之时打去。

  苏之时见此,连退数步,以笛音对付这曼珠沙华,只见他闭眼凝神奏响一曲《高山流水》,乐曲激昂,将曼珠沙华化作飞烟,随风而去,屋内周遭各物,也都因琴音止而纷纷落。

  沈士看着苏之时鼓掌道,“武林盟主果然名不虚传,一曲《高山流水》果然出奇入胜,盟主是否在寻知音?在下愿做盟主知音!”

  苏之时神色无波,“沈大人杀了我白素山庄四名弟子,今日前来,是来找沈大人说说此事,江湖规矩,杀人需得用命抵。”话毕,他举起手中玉笛,“沈大人,出招吧!”

  沈士摇了摇头,“我将盟主请到我的府邸,可不是要和盟主打架的,我找盟主过来,是想和盟主谈谈合作。”

  “合作?”苏之时心中防备更盛,“什么样的合作?”

  沈士抬手邀请,“盟主,请!”

  原来,沈无清要以沈士的身份拉拢苏之时,可是,一番交谈之下,沈无清发现,苏之时虽然是盟主,却根本就一点也不爱财,不爱财只是其一,不爱色、不爱武林绝学、不爱当灵尊大地的第一人。好像,他在意的,只有安悦。而他当武林盟主,也是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安悦的后盾,以一种强大的力量守护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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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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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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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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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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