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军队派出小股的士兵沿着田埂前进进行渗透侦察,而大夏这边也派出侦察兵进行阻拦。
因为地形的原因,甚至连马匹都无法用,双方只能靠着腿在纵横的田埂上作战。
这是极其残酷的短兵交接,双方的士兵用原始的弓箭、刀枪在田埂上交战,鲜血染透田埂,尸体在水田中趴卧。
这不是大兵团交战,所以考验的是个人的武力以及士兵的勇气,狭小的田埂上最多能够允许十几个人同时交战,所以相互间的配合也极其重要。wWW.ΧìǔΜЬ.CǒΜ
十几天的交战,双方损失也都挺严重,但大夏军队的侦察兵是更加强大的,虽然损失也大,但损失更大的是辽国军队。
不过双方主帅对此并没有过于在意,因为这种交战并不会影响大局,最终的胜利还是取决于大兵团的对决。
这种渗透也并不能阻止辽国军队填埋道路的进程,实际上大夏这边也并不怎么阻止,一来很难阻止,二来么还是战略的问题。
辽国军队的进程比王韶想象的要慢一些,可能是军队军纪的问题,有可能是地形的原因,这倒是一件好事,时间拖得越久,大夏这边可以回缓的余地就更多。
不过气氛也逐渐焦躁起来,或许是天气的原因,或许是一场宏大的战争的迫近的原因。
对于大夏军队来说,这种焦躁还是在控制范围之内的。
经过了前段时间的整肃军队,整体的军容军纪都获得了提升,而经过灭宋大战的大夏军队,其实也获得了脱胎换骨一般的变化。
这不仅仅对由西军整编过来的士兵,对于原本是银监卫的士兵也是如此。
出身银监卫的士兵虽然经历过剿匪以及西夏夺权的战事,但那些都是低烈度的战争,灭宋之战,那是遍及宋朝半壁江山的大型战役,这样的大战役对他们来说足以完成从新兵到老兵的转变。
而对于大夏军队的军官来说,这同样是脱胎换骨的机会。
无论是对于低级军官,还是对于王韶这样的元帅,都是如此。
夺取陕西六路时候,千里***一般进行大迂回战略,直插敌人腹地,夺取淮水以北地区时候,执行隔绝、攻取核心要塞、切断敌人后路的大战略过程中,对各级军官的锻炼更是无与伦比的。
大到大军团之间的配合,师团之间的配合,小到班里面的协同,在这样广阔的战场上执行这么一个大战略,二十几万军队之间如臂指使,这是需要极高的军事素养才能够做到的。
所以,经历了这些,大夏军队已经是完成了整体的蜕变。
而对于辽国军队来说,则是显得更加艰难一些。
辽国军队良莠不齐,里面的成分太多,虽然号称三十万军队,但是正规军人也就是十来万的样子,其余也不过是一些牧民或者农民,他们有战斗力,但是军纪上面可是要差太多了。
军纪差,便意味着虚应其事的人有很多,这便影响了开路的效率,于是大约在二十天的时候,才总算是开通了路。
开通了路,真正的战争也便到来了。
“……道路既然已经畅通,辽军便顷刻即到,各部安排事宜如何了?”
王韶问道。
折驹立即应道:“根据汇报,各军团已经就位,按照我们事先的安排,留少部军队守城,其余各军团以伏击打野战为主,拖延辽军前进的时间,并防止辽军绕到后方去烧杀抢掠。”
王韶点点头:“再次发文提醒他们,记得要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记住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退我追,以多打少的要诀,切记不许逞强,以少敌多,这是大忌,否则即便是打胜,如果伤亡过大,事后也会追责!”
折驹脸色一凛,大声道:“是!”
种谊能够在攻占京畿路的时候砍掉那么多士兵将官的脑袋,王韶自然也能,而且王韶比起种谊来说更加酷厉,可能是由于读书人的狠决,王韶在处理违纪犯法的士兵时候,大多严厉不讲情面。
所以诸多将官对王韶敬佩有之,但更多的是惧怕,不过跟着王韶也有好处,王韶赏罚分明,关键是他能够打胜仗,而且是伤亡偏少的胜仗。
这是非常关键的。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王韶的威名赫赫来之与他战略上高度,战术上当然也高明,所以他打得仗大多是以多打少,这样一来自然伤亡不多,这样将官虽然惧怕他的严厉,但也愿意跟着他作战。
只要不犯军纪,王韶对他们可不差,该给的功劳赏赐是半点也不会少,在帮属下争资源的时候,王韶也往往跑在前面帮他们争取。
能保命、能升官,这样的主官当然是值得追随的。
折驹不敢怠慢,赶紧将命令抄写发出。
命令并非简单的文字,而是加密过的,如果没有提前截取密码本,即便是截取了命令,也只是看个寂寞罢了。
而在他发出命令的时候,各处的消息也雪片一般飞来,整个参谋处的工作就是处理这些信息,然后进行拼凑归纳,还原成前线的实际情况,然后汇报给王韶得知。
这一步是非常关键的,如果他们归纳的不对,那么得出的命令也大多不会正确。
不过这种事情很少发生,欧阳辩组建的参谋处有独特的有别于现时代的信息归纳方法,这是个更先进的参谋团,与现时代的谋士还是不同的。
正是得益于这种先进的参谋团,所以大夏军队打战能够非常有章法。
大战略的制定一般来说并不难,很多的大战略甚至就是正确的,但最终的结果往往失败的,并非战略不对,而是执行力不行。
执行力最终是由军队各个级别的组织去实现,但其中有关键的一步便是参谋团将其细化成每个步骤,并且做了许多的预案,才让大兵团之间的协作变得流畅,让整个进程变得顺利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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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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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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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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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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