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发已经十五岁多,已经开始要为科举做准备了,总是在薛氏私塾里厮混总不是什么事。
欧阳修找到国子监直讲,主持太学的胡瑗,请求将自家大儿子送进去。
胡瑗对此相当重视,这里面也有一些缘由。
胡瑗一生之命运和范仲淹紧紧相连。
景祐元年,42岁的胡瑗开始到苏州一带设学讲授儒家经术。
时值原朝廷中向来重视文教的范仲淹因反对废后被贬该地任知事。
翌年范在南园开办郡学后,聘他为首任教席,并送自己的儿子范纯佑拜其为师。
到任后,他即制订了一套严格的校规。
由于范公子能带头遵守,故其他出身豪门的学生无一胆敢肆意践踏。
在知州的鼎力支持下,郡学很快就成为了全城各地学府的楷模。
景佑三年,经范仲淹的引荐,胡瑗以布衣身份,与知杭州的音乐家阮逸同赴开封接受正急于雅乐改进的宋仁宗召见,并奉命参定声律,制作钟磬。
其间,他合乎古礼的文雅举止深得朝中要人的赞赏,事成后即被破例提拔为校书郎官。
康定元年,随镇守延州的范仲淹到陕西,被举荐为丹州军事推官。
此间撰《武学规矩》一书,提倡国家大兴武学,以抵御外部侵略。
庆历四年,范仲淹推行新政,取胡瑗教学法撰为《学政条约》颁行全国,并效法湖州的办学经验兴办了一所中央太学。
可以说,因为范仲淹,胡瑗才能够一步一步道今日的地位。
而欧阳修与范仲淹的关系天下皆知,虽然没有正式的师生之名,但范仲淹和欧阳修着实有些师生之实。
感恩于范仲淹的恩情,胡瑗对欧阳修的请求非常重视,甚至亲自到欧阳家中。
胡瑗既然来了,就不仅仅是考较欧阳发了,考较欧阳发不是他的目的,因为无论欧阳发学识深浅,总是得让他进学的,他来是因为要好好地指点一下欧阳修其他的三个儿子,没有意外的话,以后这三个一样要进太学的。
胡瑗先是考较了欧阳奕和欧阳棐,考较之后颇为满意,欧阳家的几个儿子虽然未必多聪慧,但基础极为扎实。
尤其是欧阳棐尤其让他惊喜,欧阳棐不仅学识扎实,关键是才思颇为敏捷。
到了最后才是考较欧阳辩。
只是胡瑗却没有问一些基础扎实,他看着欧阳辩笑道:“小和尚就不考较了,能够写出《国富论》的大学者,这些知识应该是粗浅了些,介甫的教导我也是相信的,不过永叔,我倒是有个建议,让小和尚也一起去太学和太学生多交流交流,介甫学问虽好,但沟通交流也很重要。”琇書網
欧阳修有些犹豫:“和尚会不会年纪小了些?”
胡瑗笑道:“有志不在年高嘛,以小和尚的学识,是应该以增加见识为主了。”
欧阳修点头笑道:“那我找介甫商量一下,他没有意见的话,就送他去你那里捶打捶打。”
胡瑗大笑道:“我那是读书的地方,别说的好像是屠宰肆一般。”
欧阳辩愁眉苦脸起来。
好不容易摆脱了薛氏私塾,又得进太学,这也太惨了些吧。
在王安石手下,至少在王安石上班的时候是可以自学的,但太学就没有那么自由了,学校嘛,各种规章制度还是有的,终究是不太自由的。
别的事情欧阳修不太管,他要做生意也罢,他喜欢吃喝玩乐也罢,但在教育方面,欧阳修就不由得欧阳辩了。
欧阳辩对这个事情心知肚明,他知道即便是反对也没用。
更别说用什么【经营生意关键关头脱不了身】之类的借口来拒绝,估计到时候欧阳修直接让他把产业给卖掉,然后再说一些什么【所得钱财已经足以一辈子吃喝不愁,不必再汲汲于此】之类的混账话罢了,毫无益处!
进太学这个事情应该是没有什么悬疑了,王安石常常苦于自己时间不够,不能够约束他而烦恼,能够将他送进太学,王安石应该是额手称庆的。
好吧,上太学应该还是比上私塾要有趣一些的,毕竟也算是大学校园嘛,总是比私塾要有趣的多的。
果不其然,王安石颇为开心,并且将欧阳辩召去耳提面命。
“……去太学是好事,安定先生的【明体达用】的确深得经世济用之精髓,你去还是能够学到很多东西的,你所学甚杂,比诸多先生估计还要精湛,但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你也莫要自满,尤其不需自矜才能就对他人不敬……”
“老师,您说的【明体达用】是什么意思?”欧阳辩还是第一次听这个说法。
“哦,所谓【明体达用】,是安定先生提倡的经世致用的实学,重经义和时务。
这种教学方法是安定先生在苏州、湖州二地办学时候率先开创的一种新的教法。此教法名为苏湖教学法,又名“分斋教学法”。
这种教法是对当下盛行的重视诗赋歌律的学风纠正,提倡的经世致用的实学,重经义和时务,主张”明体达用“。
安定先生的具体做法是在校中设“经义”、“治事”两斋,经义斋学习研究经学基本理论,属于”明体“之学;
治事斋则以学习农田、水利、军事、天文、历算等实学知识为主,属于”达用“之学。
在治事斋中,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创立了分科教学和学科的必修以及选修制度,的确是极为实用的经世济用之教法。”
王安石不厌其烦地给欧阳辩解释道。
欧阳辩倒是有些大开眼界了,这不就是后世的文理分科嘛,没想到这北宋就有这玩意了?
事情好像变得有趣起来了。
啧啧。
文学这一块上他不敢说自己有多厉害,毕竟他抄一抄是可以,但真要寻幽探胜寻章摘句还真的不如这个年代的人,但理科嘛,嘿嘿。
看来这是要逼着自己当学霸的节奏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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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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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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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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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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