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不仅能写词,更加能够赏析词。
就两种能力来说,大多数人赏析诗词的能力是胜过自己的写的。
所以他们能够感受到这首词作散发出来的魅力,以及它达到的高度。
他们扪心自问,自己这一辈子写过来的诗词,有哪首能够比上这一首。
或者说,有哪首能够拥有这一首词作的的传世能力。
是的,这首词作就是能够流传千古的词作,这一点他们都不怀疑。
他们沉默的原因,一来他们得慢慢的品尝咀嚼这首词作。
二来嘛……词作是一个八岁的孩童所作……
这首词作如果是欧阳修所作,他们会大声的赞赏,他们会为之振奋。
但这首词却是一个稚童所写,这种震撼感让他们头皮都有些发麻。
所谓神童,三岁会读书,五岁会作诗,十来岁中进士,这些的确相当神异。
但三岁会读书,无非就是背三字经千字文;
五岁会作诗,不过是做一些浅陋童稚的诗作;
十来岁中进士,除了本身学识过人,无非就是名气在起作用。
五岁就能作出传世之作……这让人想起初唐时候的骆宾王。
但骆宾王七岁所作的《咏鹅》,读起来虽然朗朗上口。
但论艺术性,和这水调歌头根本没有办法比较。
再往大里说,就这么一首词作,足以吊打在场人上半辈子所写的全部诗词。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如此。
在场诸公,不论文章,不论经史子集,只论词工,晏殊是第一。
晏殊公认第一好的词作便是《浣溪沙-一曲新词酒一杯》,里面传世之句——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确令人赞赏。
但就艺术性来说,这首水调歌头胜出多矣。
宋人爱玩,也极浪漫,他们关心内心深处,他们从心,所以这个时代多有名臣。
关心内心的人,情感充沛,心中都有精神家园,所以欧阳修、苏轼等遭受贬谪时候,颓丧失落有时,但终究会因为心里的精神家园而重新振奋起来,或者给后世留下丰厚的精神遗产。
正是因为如此,这首水调歌头着实调动起他们的精神世界。
中国文人大多在接受儒家教育的时候,不免受佛教和道教思想的沁润。
所以在中国文人的精神世界里面,有两个愿景。
一是田园牧歌,二是超凡脱俗的仙家止境。
水调歌头里描述出来的浩渺仙气,让他们每一个人都感同身受,这是最引起共鸣之处。
但超凡之后,又回到了尘世之中,一句千里共婵娟,让这些常常在外的宦游人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
水调歌头说出了他们内心的话。
刘相公和晏殊讨论一番,将玉佩奖励给欧阳辩,不过夜色已深,欧阳辩才八岁的身体早就经受不住,已经半依偎在陆采薇的怀里睡着了。
众士大夫纷纷露出笑意。
若是少年人这般作态,他们或许会训斥一番。
但一个八岁稚童这般,就是天性自然了。
陆采薇半跪坐,小心翼翼地不敢晃动,生怕吵醒怀中的童子。
今晚的月色很美,今晚也很梦幻。
玉仙楼花了大力气将她送进最顶级的诗会里,期望她因此将名气推向更高的位置。
这应该是完成了吧?
一首《水调歌头——赠陆采薇》,想必明天的时候,汴京再没有人不识得自己了。
到了下个月,整个大宋便无人不识得自己了。
到了下一年,怕是天下都知道汴京有个陆采薇了。
她正是明白,才会激动得晕厥过去。
她自小经受玉仙楼顶级的培养,诗词歌赋样貌,样样都是顶尖之选,果然一出道就成了万人迷。
但和水调歌头牵扯上之后,她知道以后的人生已经截然不同了。
如果这首词的作者是个青年才俊,或者是正值壮年,即便是白发苍苍的老翁,都可以凭这首词让她委身于他。
但现在……陆采薇微微苦笑,这还是个小屁孩呢。
不过在睡梦中砸吧着嘴巴的欧阳辩,倒是让陆采薇母性大发起来。
最后欧阳辩一觉醒来,发现已经在自己的床上了。
极致繁华之后,人的心情就会变得落寞。
欧阳辩醒来,清幽院落鸦雀无声,欧阳辩不由有些不舒服。
“碧珠。”
“来了。”
碧珠挽着袖子,想来是在搞清洁,看到睡得炸毛的欧阳辩,不由得笑了起来。
“四郎,你写得词写得真好。”
欧阳辩笑了笑:“你知道了啊?”
碧珠鼻头一皱:“这事昨晚就传遍了,四郎真是调皮,明明这么厉害,却天天一付惫懒样,说些自己不读书,不科举,就想当个米虫的怪话!”
欧阳辩有些无可奈何:“写首词而已,和考试又有什么关系。”
碧珠瞪大了眼睛:“听听,这是人话吗,那只是‘写首词而已’吗?”
欧阳辩摸摸鼻子,一把掀开被子,跳到地上蹦了蹦,碧珠慌道:“哎呀,地上凉!”
汴京的中秋已经凉气袭人了。
一场秋霜不期而至,将刚刚种下没多久的牡丹给冻坏了一部分,把薛氏给伤心的。
薛氏知道幺儿写了一首很厉害的词作,但带给她的欣喜却抵不上牡丹花被冻死的悲痛。
薛氏其实也是习惯了。
她的夫君欧阳修,顶级大文人,时不时就写出震动天下的好文章,以至于幺儿写出了震动全城的词作,她也并不怎么惊讶。
欧阳辩的其他兄弟也不太惊讶,自家弟弟他们清楚地,一口一句不爱读书,但读起书来去让他们望尘莫及。
虽然年纪小,但写出一首好词也不是什么大事,谁叫他们的父亲叫欧阳修呢。
欧阳修挺意外,也很惊喜,但有点生气。
“你这个浪荡子,年纪轻轻就知道撩妹!”
欧阳修提溜欧阳辩到角落里训斥道。
欧阳辩怪眼一翻:“随您!”
欧阳修怒道:“我八岁时候还在和母亲学字,浪的时候已经是成年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道理父亲难道不懂?”
欧阳辩嘻嘻笑道,他并不担心,他这个年纪,别人只当他是天真无邪,而且,他真的就想当个浪荡子,一辈子的那种。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嘿,杜牧看似有些许悔意,但这是大多数男人的梦想啊!
欧阳辩当真不想参合进官场之中,尤其是即将到来的党争,着实让他避如蛇蝎。
正经人才不会参与进去呢。
欧阳辩想道,有钱又有闲,在这个大好时代,娶个老婆,还能去青楼饮酒泡妞,干嘛非得掺和进官场那个那么危险的地方?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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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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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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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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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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