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甫冷哼道:“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杀大士族。但事关千里江山图,大唐天下江山,都杀了一个王希孟,也不在乎多杀一个王伦。”
杜预望着王伦死不瞑目的脸,微微慨叹。
一副千里江山图,竟然断送王家两个继承人。
一旦牵扯到天下、帝业,任凭你是权倾天下还是皇亲贵胄,一视同仁,小命难保。
“说完了,也该送你上路了。”
李林甫走到杜预面前:“前因后果,你都清楚了。去了阎王爷面前,也能做个明白鬼吧?”
他狞笑一声,一剑刺下!
谁知,杜预一个鲤鱼打挺,不可思议在空中一扭,硬生生躲过这剑:“神驹!”
神驹从天而降。
杜预飞身上马,飞掠而去。
只是一瞬间,他已经抢到了李林甫身后。
地上,还摆放着还在冒着血泡、热气腾腾的人头砚!
还有骨笔。
杜预一把夺过人头砚和骨笔,飞马便跑!
李林甫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屑冷笑。
因他早已用过人头砚和骨笔,将最重要的人皮地图给重新显示出来了。
人皮地图还稳稳在他袖里。
人头砚和骨笔,早已无用。
哪怕杜预拿走也没用了。
他淡淡道:“你的生命,也算顽强。应该是镇国秀才、伏魔秀才这几个称号,给你增添了不少独有神通吧?我一路上,一直在冷眼旁观、暗中观察、揣测计算你的实力极限。”
他不紧不慢,仿佛一切都在他预料、计算中。
他淡淡在后面追赶,徐徐道:“有经验的老猎人,重创猎物后,总是不疾不徐追击猎物,为防止困兽犹斗,并不急于收网。”
“直到猎物狂奔、血尽、力竭而亡后,老猎人才会收割猎物的皮毛血肉。”
“你跑吧。呵呵,跑得越快,你毒发越快。”
杜预骑在神驹上,愕然回首:“毒发?”
“对啊。”
李林甫笑眯眯道:“你难道忘了?你曾经中了蝎狮之毒?是我“裴十四”给你解了毒。当然,我这兄弟义薄云天,解毒的同时,也给你种了另一种蛊毒。”
“名叫【恙】!”
“别来无恙的【恙】!”
“上古人类,最害怕的莫过于这恙。”
“恙完全受我控制,一旦发作,你将死无葬身之地。”
“呵呵,你虽然天赋奇才,但奈何江湖险恶。下辈子你学着点吧。”
李林甫傲然冷笑,负手而立。
杜预气得浑身发抖,悲愤叫道:“你好毒,你好毒!”
李林甫微微一笑:“别忘了,我曾经身为大唐宰相十九年。我在执掌天下、呼风唤雨、嫉贤妒能、陷害忠良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哪怕你我文位相同,论起江湖经验,你万万不是我的对手。呵呵呵··”
李林甫傲然负手而立。
这一刻,天下尽在我手!
哪怕伏魔秀才杜预,也被我轻松拿捏。
老/江湖,就是老/江湖,姜还是老的辣。
“可惜,可惜,又一个不世出的天才,要陨落在我手中了。”
“唉,我真是罪孽深重啊。”
他如此说着,但前面杜预依旧在策马狂奔,渐渐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李林甫冷笑道:“求生意志,还真是顽强啊。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吗?”
“好,我成全你。”
他拿出了一件诡异的黄金罐。
这黄金罐如同斗蛐蛐的泥罐,放着一个塞子,里面还可听到虫儿的窸窸窣窣,似乎在啃噬什么,令人骨髓发寒。
斗蛐蛐,乃是上古就有的习俗,在大唐十国也推向极盛。
圣人编纂的六艺中,《诗经。国风。唐风》就有一篇【蟋蟀】:“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蟋蟀在堂,岁聿其逝。今我不乐,日月其迈。无已大康,职思其外。好乐无荒,良士蹶蹶。蟋蟀在堂,役车其休。今我不乐,日月其慆。无已大康,职思其忧。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这反应了当时唐朝人,对斗蛐蛐的热爱。
只不过,李林甫饲养这蛊虫,绝非斗蛐蛐那么简单。
他只是摇晃一下黄金罐,里面的虫儿就嘶鸣起来。
“呵呵···”
李林甫冷笑看着远处狂奔的杜预,充满了胜券在握、生杀予夺的优越感:“跑吧,可惜你跑不掉。3。2。1····”
他黄金罐中的蛊虫,乃是恙。
上古之世,人们草居露宿。恙,噬人虫也,善食人心,故人们相遇,都会询问对方无恙否?
而极少有人知道,恙分为雌雄。一旦结为夫妻,便终生不会更换,矢志不渝。
黄金罐中饲养的,乃是雌恙。
杜预昏迷期间,当做祛毒药喂给杜预的,乃是雄恙。
雄恙原本没有攻击力,哪怕进入人体,也会在心头进入休眠,人畜无害。
直到被雌恙唤醒····它才会展现出上古杀人无数“善食人心”的恐怖威力。
因雌恙以口器发出常人听不到的声音,能激发出雄恙的交/配之心。
雄恙便会苏醒,疯狂啃噬宿主的心脏,直到将心脏啃噬一空。
宿主死亡后,雄恙便会从耳鼻喉中钻出,此时它的体型已然扩大数倍。
他会飞快返回雌恙身边,与雌恙交/配,并在最后被雌恙当做大餐吃掉,以养后代。
这骇人听闻的交/配过程,却伴随着杀人不见血的恐怖手段。上古很多强者,都是在雌恙的呼唤中,被潜伏在体内的雄恙啃噬一空。
恙的原理,类似蚊子——咬人吸血的只有母蚊子,公蚊子吸食草汁为生。
如今,正在狂奔的杜预体内,就潜伏着李林甫喂下去的雄恙。
“杜案首,杜镇国,请你···死吧。”
李林甫眼中爆出道道精芒,大喝一声。
“3,2,1!”
杜预大叫一声,翻身坠马而亡···
李林甫嘿嘿狂笑。
谁知···
当他定睛一看,鼻子险些被气歪了!
因以上都是他的美好幻想···
杜预却一直在疯狂打马狂奔,已然从小黑点变成了小小黑点,距离至少上千丈。
李林甫脸上笑容,渐渐消失。
“怎么回事?”
他气急败坏,拿起黄金罐,又摇晃了一下。
“你倒是给我叫唤啊。”
“他怎么不死呢?”
恙,是不会有问题的。
这一点,李林甫无比、非常、十分确定、笃定以及肯定。
他自从投入贪狼宫,成为逆种文人以来,不知多少大唐文人悄无声息、惨死在他的恙之下。
他亲手给杜预喂下了这雄恙,100%将杜预生死拿捏在手中。
一定是哪里出了点小问题。
嗯,问题不大。
他信心满满,又催动黄金罐,继续摇晃,信仰拉满。
“别来无恙,别来无恙!”
“杜预,给我死!”
他直勾勾盯着远处狂奔、已经快要看不见的杜预。
要不是李林甫拥有【神目如电】神通,能看到几千丈以外的事物,还真不容易看清楚杜预死没死。
只可惜,哪怕他如此虔诚、狂热,快要把黄金罐摇出/火星子来,但前面狂奔的杜预,依旧活蹦乱跳,生龙活虎,跑得不知道多潇洒,还大声吟诵:“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你说气不气?
李林甫眼珠都要变绿了。
“我¥¥%%……&;*!”
“你怎么?就是不死?”
“这不是开玩笑的?”
他气急败坏,也跳上了召唤来的坐骑。
一头黑豹。
李林甫疯狂骑着黑豹,猛追杜预,同时手中黄金罐快要摇出/火星子。
“别来无恙,别来无恙!快快显灵!”
“雄恙,你倒是给我吃他心啊。”
“杜预,你还不倒?”
李林甫一边狂追,一边大骂。
只可惜,前面被他亲手喂下恙、本来该“别来有恙”、“无心倒毙”的杜预,却一边吟诗作赋,一边打马狂奔,毫无要暴毙的架势。
李林甫狂怒摇晃黄金罐。
只听得吧一声。
黄金罐塞子破口。
里面掉出来早已被他用力过猛、摇晃过度,活生生摇死的雌恙。
雌恙只有黄豆粒大小,已然气绝身亡。
李林甫:“···”
撕心裂肺、仰天怒吼。
“我的恙啊!”
他两眼泪汪汪,难以置信捧着死去的雌恙,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雌恙,都被他活活摇死了!
但杜预却没死。
这···这不合理!
“可恶,可恶啊!”
李林甫疯狂追赶,但由于前面太过自信,杜预早已桃之夭夭,跑得无影无踪了。
“可恶,该死!”
李林甫气得浑身发抖。
他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杜预明明中了蛊毒【恙】,却就是不死?还被他跑了?
一辈子打雁,却被雁啄了眼。三十老娘倒崩孩。
到底该怎么办?
追杀杜预?
还是···
他摸了摸怀中的人皮地图,跺了跺脚,面临两难选择。
杜预跑得贼快,书山地形又极其特殊,变幻莫测,根本没有捷径,要追杀他只怕很困难。
就算能追上,也很难说以杜预的机变百出,不会整出什么幺蛾子。
毕竟,书山学海中都是读书人。
而自己逆种文人首领的身份已然暴露。
杜预只要大喊一声,十国读书人同仇敌忾起来,自己就举步维艰了。
一阵冷风吹过,李林甫意识到危险,一身冷汗。
正所谓一招落错,满盘皆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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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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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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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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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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