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文心突破三丈,领悟顶级举人神通【一目十行】,举人以下神通,可以瞬息秒发。”
“你文气突破三丈,领悟极品举人神通【不求甚解】,主动技能,让对方遗忘所有神通,对举人以下必然生效,进士以上可能生效。”
“你文胆突破三丈,领悟极品举人神通【与子同袍】,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主动技能,能指定某人为同袍,与其分享生命。在你死亡之前,其完全不受伤害。”
“你文名突破三丈,但领悟神通【伏魔秀才】,不再单独计算奖励。”
“你文德突破三丈,但领悟极品举人神通【大德不孤】,德不孤,必有邻。你对中立势力、敌对势力的亲和力隐藏属性将提升,中立、敌对势力有几率化敌为友。”
杜预闭目养神,心中激动地简直要原地爆炸!
这些都是极品举人神通啊。
三丈,已经达到了举人的实力上限。
再提升,几乎要踏入进士之阶。
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书山中,能以战养战、斩获丰厚属性和技能,这本身就是杜预喜出望外最大收获。
被杜预踢翻的王伦,在文阶上滚啊滚,一路往下滚,终于滚到了出发之地,鼻青脸肿、鼻血直流跳起来,破口大骂:“狗币杜预,你抢我机缘!”
“这第二重第一名,本是我的。我消耗了上百文宝啊,你个天杀的。”
“你知道这花了多少钱?”
王伦滔滔不绝,污言秽语,破口大骂。
可惜,杜预一概听不到。听到也只是会心一笑。
王伦之惨,杜预之胜,令所有读书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没有人愿意看到王伦凭借琅琊王家的权势、财富和影响力,在书山学海走捷径,抄近路平步青云,走到最高巅峰。
十国读书人中,士族固然有,但毕竟是少数。
绝大部分读书人,都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平民、百姓。
他们宁愿看到杜预凭着诗书才气登顶,也不愿看到王伦依靠财富权势窃取高位。
书山之中,到处都流传着读书人吟诵、品评杜预登顶后的诗句,嘲讽着王伦得意忘形做的诗。
“什么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哈哈,惹人耻笑。”
“只看双方作诗,便知道胸怀格调。”
“杜案首是须知少日拏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乃是擎天凌云之志凭的是自己真本事,而王伦只会摇头晃脑,吟诵什么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他上位完全靠风,靠人送?”
“好,既然杜案首已经将第一收入囊中,我等也不能再寂寂无名。这第二名,我们争!”
漫山遍野,都在回荡着杜预登顶之后的诗。
“须知少日拏云志!”
“曾许人间第一流!”
“哈哈,痛快!”
“这第二,我拿定了!”
十国秀才,人人奋勇争先,向巅峰发起了冲击。
王伦暴跳如雷,急忙手脚并用,向文阶冲去。
他原本有机会,能冲到第二的,可惜文阶被杜预冲散了不少,到处都是破洞。
王伦手忙脚乱,又不断去填补,仿佛难于上青天的蜀道,要一边修一边走。
他又听到了第二声提示。
“大汉学子、云中书院林权,获得第二重第二名,奖励文宫属性,全面增强8%。”
“什么?”
王伦惊呆了。
他怒而仰头看去,想要看清楚到底谁抢夺了他的名次?
而这一眼看去不要紧。
只见另一个士子,已然傲然站在第二重山之巅峰。
此人,骑鹤而立,身穿极其简朴,身披道袍、脚踏草鞋、披头散发,活脱脱一位仙风道骨的道士。
只是,他只留下一个神秘的背影,与杜预遥遥对视!
两大先后攀爬上书山巅峰的强者,眼神碰撞,寒芒一闪。
林权已然骑鹤,一跃而下,潇洒飘逸、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但饶是如此,也一石激起千层浪。
“云中书院林权?是那名扬三晋的天才?”
“之前书山,从未遇到过。”
“不显山不露水,竟然取得第二?”
“关键他怎么爬上去的?杜预【望岳】诗词镇国,才能飞升上去。”
“他怎么打扮与我们不一样?”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云中书院,乃是大汉的国立书院,但大汉崇尚道家、以黄老之学为立国之本。林权虽然是读书人,但尊奉的是黄老之学,打扮与道士颇为类似。”
杜预瞩目观察林权。
六艺中的礼中规定,圣人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故而,十国读书人都秉持“文质彬彬、约之有礼”八个字,十分重视服饰之美,尤其重视礼仪。虽说各国有各国的风土人情、独特相性、偏爱颜色样式,但大体上都能体现君子正其衣冠、文质彬彬。
但林权此人打扮,与的普通读书人不同,却处处彰显出道家的气度来。
那便是同样八个字“披鹤怀孕、养志忘形”!
道家秉持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人应该顺应自然、顺势而变、因势利导,与儒家提倡礼仪完全相反。
道家至圣老子提出:“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被褐怀玉,意思是穿着内怀珠玉内心,穿着粗褐陋装,知道我的人很少,而能效法我的人更少。圣人虽穿着朴素,但有颗洁白无瑕、质朴纯真的心。
道家亚圣庄子进一步提出“养志忘形”,干脆放浪形骸,不讲究这些衣着了。
故而道家崇尚“无知、无为、无欲”,以简朴为主。
林权的打扮,便是典型的道家黄老之学影响,不知道的还以为第二名是一介农夫。
众人震惊还未结束,又听到一声提示响起。
“大秦学子、嵩阳书院张放,夺取第二重第三名,获得4%全属性奖励。”
“至此,第二重山前三名奖励发放完毕。”
人群刚刚的震惊还未平息,又齐声惊呼、惊叹起来。
“云中书院林权刚拿到第二?第三又被嵩阳书院张放拿去?”
“这些人,太强了吧?都是怎么上去的?”
“张放是谁,我怎么没听说过?”
“若他的名字你没听过,那他叔叔的名字你一定听过。大秦宰相,雄辩家张仪!”
“啊?他,他是张仪的侄子?”
“不错。他以秀才之身,却已经担任了大秦九卿之一的廷尉,掌刑辟!”
“大秦,不是法家的天下吗?”
“正是,而嵩阳书院,就是法家学术圣地。此人,被誉为【廷尉秀才】!”
张放与林权不同,夺取第三名后,啸傲而立。
此人乃是法家弟子,法家服饰提倡“崇尚自然、反对修饰”,主张一种极端功利主义和绝对专/制主义,强调统治的不可动摇性,不分亲疏、专断一法,好质而恶饰。
张放穿曲裾、直裾,头上裹巾帻,加戴进贤冠,整体黑玄。这是大秦文吏典型的服饰。
顺便一提,墨家的衣着打扮,崇尚八个字是“衣着必暖,然后求丽”,崇尚节用、尚用的实用简朴观。圣人墨子本人,走到哪里都是一副普通人打扮,墨家弟子一个个更是渔樵工匠,贩夫走卒的打扮,毫无华丽可言。
张放目光平静,仿佛深渊中一柄寒芒四射的宝剑,对杜预拱手道:“吾叔张仪,命我再三致意杜案首。”
杜预恍然大悟。
“原来,你是张仪的子侄?难怪觉得眼熟。”
“我与张相,幸会一面之缘。”
张放目光深刻,仿佛要将杜预镌刻在他心底深处,傲然点头:“您的新诗望岳,诗成镇国,可喜可贺。”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境界,我仰慕地紧。”
“到第三重山,我不会再客气。”
他转身就走,消失不见。
杜预凝视着张放的背影,嘴角微微翘起。
古来圣贤皆寂寞。
高处不胜寒。
倒是真心希望,天下英雄能多几个。
不然,真的不够我打。
“不知道,项羽、裴十四他们走到哪里了?”
“算了,我还有重要的事,先走一步。”
杜预转身离去。
他跃下的瞬间,眼前天旋地转,失去了意识。
脑海中,只有一个隐隐约约模糊声音:“第三重山,开!”
杜预睁开眼睛,凝视着眼前的一切。
“这就是··第三重山?”
“也就是秀才能走的最后一重山?”
“王文昭少年得志,天才实力,也没成功走出第三重山,止步于此。”
“我师父田洪凤,更是止步在第二重山,压根没走到过这里。”
“此地的挑战,比之前任何一重山,都要危险得多。”
杜预曾经与王文昭谈起过第三重山。
王文昭勃然色变。
他记不清第三重山具体的情形,只强调了一句话。
“一重山是一重关。”
“第三重山之危险,绝非前两重能比的。”
“我过第一重山,轻松写意,过第二重,只觉得困难重重。第三重,我东躲西/藏,只苟延残喘三日,便果断回归,不敢再待下去。”
“我记忆虽然模模糊糊,但至今午夜梦回,依旧会被噩梦吓醒,满身冷汗,应是潜意识中对危险依旧刻骨铭心,难以释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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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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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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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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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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