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唐,人才济济啊。”
“这首诗,对于写诗、文章的文人,简直如闻纶音、奉为圭臬。”
金陵,贾府。
林星河正在写杜预的诗词,突然听到贾玉这首诗,玉容大变,豁然站起:“大事不妙。”
“怎么了?小姐?”
红娘担心道。
林星河忧心忡忡道:“方才,天空中响起可是贾玉做的诗?”
红娘点头:“确实。”
林星河黛眉紧锁,西子捧心:“不知为何,我听到这诗心惊肉跳,眼前总是出现幻象——杜预被贾玉击败,跌落深渊。”
红娘听她说的郑重,也担心起来,只能宽慰:“小姐,现在担心也是无用。您就放宽些心吧。杜预那小子,虽然穷苦,但命硬。之前他也有数首诗传来,不至于被贾玉打爆吧?”
林星河痛苦闭上美眸:“不,我···担心要命。”
她站起来要出去,却被家丁拦在绣楼中:“林小姐,老祖宗有命,您哪里都不能去。”
贾府,早已一片欢腾。
贾母、贾贞、贾正、贾琏都欢欣鼓舞。
“我就说,贾玉定能不负众望,在书山学海中赢得府试案首功名回来!”
“贾玉已经是连中两元,若府试拿到案首,便凑齐小三元!”
“他连镇国诗都做出来了,这府试案首,还不是手到擒来?”
“小三元,被我贾府收入囊中。我贾府光耀门楣,指日可待。”
“最妙还是打击杜预,看谁还敢与我贾府,争夺新娘子?”
贾母双手合十,笑容可掬。
贾府众人,春风得意。
看着杜预跌落云海,贾玉兴奋无比、眉飞色舞!
“我赢了!”
“我赢了贾玉?”
“只要打败了杜预,我便妥妥能赢得大唐府试,夺取府案首!”
“这就意味着···小三元!我终于凑齐了小三元。”
贾玉与杜预一样,都连续斩获了本州的童生案首、县试案首,连中两元,在府试中又打败了风头最劲、呼声最高的杜预,便是连中三元,斩获小三元。
童生、县试、府试组成的小三元,虽然比不上乡试、会试、殿试大三元含金量高,但也风光的很、难得的紧。
历代先贤圣人,获得小三元者比比皆是。
“我赢了!”
贾玉攥紧拳头,振臂高呼,怒吼道:“我终于赢了杜预!我要连获三元!”
“被他打下来了?”
杜预目光平静。
他仿佛认命般,闭上眼睛,任由耳边狂风呼啸,跌落万丈深渊,眼前崇山峻岭,不断向上。
他能看到,无数正在攀登书山的读书人,向自己投来或惊诧、或震惊、或窃喜、或嘲讽的各色眼神。
“是··杜预?”
“他被打败了?”
“好像是衔玉公子贾玉,将他击败的。”
“贾玉作出镇国诗,杜预不是对手,就败下阵来。”
“呵呵,之前领袖群伦、气冲霄汉的气势呢?”
“人狂必有灾,况出身卑微?”
所谓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落井下石多,很多人都幸灾乐祸。
杜预承受各色眼神,并不为意。
所谓成王败寇、世态炎凉、不过如是。
若跟这些人置气,只会降低自己的格调。
杜预,一路坠入云海!
“啊哈哈!”
看到杜预跌落深渊,乌衣会众人捧腹狂笑。
王伦和贾玉笑得最大声。
“杜预干下去了,可我们还是上不去啊?怎么办?”
一个乌衣会士子仰头看着不见踪迹的书山巅峰,发愁道。
王伦、贾玉也面色凝重。
王伦摸了摸怀中一物。
此物,蕴含/着琅琊王家最重要的秘密,更是琅琊王家未来从高门士族,权倾天下外戚,走向皇权之路、称霸天下,树立万世帝王基业的根本。
而书山,就是此物兑现、变现成王家称霸帝业的根本之地。
王伦,肩负着王家龙兴的重大使命,绝对不容有失。
“走!”
王伦一咬牙,爬向无可攀爬的光滑绝壁。
“王哥,去不得啊!”
“这绝壁根本无处落脚,上去唯有死路一条。”
“掉下去,就死定了。”
“王哥三思啊。”
一众乌衣会士子,各个贪生怕死,谁都不敢上。
王伦骂道:“一群废物!没看杜预一介寒门,都能扶摇直上,以诗词开路,突破这重山脉?你们祖上都是达官显贵,岂能庸庸碌碌,止步于此?”
他铁青着脸,大声呵斥。
乌衣会众人低头不语,各个惭愧,同时心中不服。
“你丫的嘴上说的漂亮,自己又能如何?”
“你有本事,自己也学杜预,诗成镇国啊?只要能作出镇国诗,绝对能扶摇直上,走出书山第二重。”
“自己没本事,还天天骂我们?”
王伦一边大义凛然骂人,一边开挂拿出另一个锦囊——同理还是王太后给他准备的。
熟练撕开,依旧开挂。
王伦拿出一张纸,看了两眼,放声大笑:“好,我就说天无绝人之路!这通过书山办法,早已想好。”
“你们!”
他大声斥道:“既然都觉得过不去,要止步于此,那就把身上所有的文宝,统统交出来。”
乌衣会众人愕然。他们各个出身士族,身家巨富,最不缺的就是文宝。
进入书山,每个人随身携带一堆好宝物。
加上一路上抢劫、搜刮的文宝和文珍,不多时已然堆积如山。
“呵呵!”
王伦拿起一件文宝,看也不看,径直丢下了深渊。
“哦?”
乌衣会众人齐声惊叹。
“王哥,你这是作甚?”
“为何要丢下文宝?”
“你们懂个屁?”
王伦面色鄙夷道:“书山,乃是文气汇聚之地。”
“要上书山,只有两条路。”
“一条,就是像杜预他们那些泥腿子读书人,依靠十年寒窗日夜苦读,以诗书才气作为进身之阶,诗成鸣州、镇国,可凝聚成文阶走上去。”
“另一条,是泥腿子都不知道的潜在规则——走到爬不上去的地方,主动向山神献祭文宝,可以在虚空中/出现文阶!”
“文阶?”
“献祭?”
“还有这种操作?”
一众乌衣会士子,面面相觑。
只听说过书山觅宝,没听说书山还能献祭?
通过献祭给书山宝物,作为进身之阶?
这种操作令人窒息。
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果不其然。
这文宝丢下深渊后,竟然从云海茫茫中升腾起一朵白云。
这白云飘飘荡荡,升腾到王伦的面前。
王伦一笑,得意踩了上去。
众人一片惊呼:“王哥小心。”
“大惊小怪!”
王伦冷笑连连。
众人这才看清楚,原来那朵白云竟然看似软绵绵,实则稳如平地、可承载一人重量。
王伦实验成功,大笑着又丢下另一件文宝。
献祭,献祭。
每次献祭,都会将文宝中的文气化开,凭空形成一道才气台阶,任由王伦踩着一步步平步青云。
旁边正在攀爬的众人都看呆了。
正在苦苦攀登书山的寒门士子,各个长大嘴巴,难以置信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是万万不敢相信。”
“还能···这样?”
“我们来书山,不都是来觅宝的?这人一直献祭文宝,作为进身之阶,是什么情况?”
“还能是什么情况?人家家里巨富,有的是钱,多得花不完、花不掉,用来当做垫脚石不行吗?”
“我考,这家里到底什么条件啊?这么横?”
很多寒门士子,纷纷悲愤叫起来:“这不公平!”
“都书山学海了,怎么还有送礼走后门的捷径?”
“此人不通诗书才气,竟然也能平步青云?”
“呵呵,我此时内心只想呵呵。”
看到还有这种操作,乌衣会众人/大喜过望,各种大骂寒门。
“看什么看?”
“没听说过,有钱能使鬼推磨?”
“不对,咱们王哥这种情形,分明是有钱能使磨推鬼。哈哈!”
“连书山之神,都爱财爱宝贝。只要宝贝足够,什么不可逾越的天堑、都能变成通途。”
“泥腿子们就别哀嚎了,天下捷径岂是为寒门而开?”
“一步一个文宝,你若有宝,你也能步步高升。”
王伦走一步,丢下去一个文宝,再走一步,再丢下一个文宝,步步高升,如履平地,俯瞰着瞠目结舌、无能为力、苦苦攀爬书山的一众寒门学子,看着他们绝望、愤怒、艳羡又无奈的眼神,忍不住摇头晃脑、吟诗作赋。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这首诗,乃是王伦高光时刻、洋洋得意即兴之作,却引来了一众乌衣会狗腿子的疯狂跪舔、欢呼。
“好!好一个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果然,世兄才情惊人,诗词惊人啊。”
“平步青云,才不负王兄门第、人才啊!”
“王兄,我这里还有几件文宝,也送给王兄。送你上青云!”
“哈哈哈···”
王伦以文宝为进身之阶,不断向上攀登,眼看就要第一个攀爬到第二重书山之巅。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山顶的无限风光。
只要他第一个迈上巅峰,便可勇夺桂冠,拿到第二重第一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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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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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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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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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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