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至圣先师>第167章 案首游街!
  杜预这才知道,感情披红是从这里来的。

  “不对吧?这是新郎官的装束?”

  杜预眨眼。

  “你以为,新郎官装束是怎么来的?那是模仿案首、状元的!”

  宋佳霖撇撇嘴道:“民间以科举为重,人人羡慕状元郎,谁家不想出个状元案首?于是,就有人偷偷模仿状元夸官、案首披红,打扮自家新郎。久而久之,风气广为流传,无法禁绝。皇帝也索性开恩,下令特许民间,男人结婚那天可以模仿状元案首打扮。但仅限新婚当天!平时要问罪的。”

  说话间,杜预已经被几个美貌姑娘,七手八脚打扮妥当。

  当然,这过程他也没少被姑娘们揩油。

  学政朱志鑫,一声令下:“庚子科,案首游街,起!”

  锣鼓喧天!

  彩旗招展!

  前面,是八八六十四个鼓手,正反敲击着十六面大鼓,在前面开路前导。

  又有八八六十四个吹打手,打锣吹唢,吹拉弹唱,热闹非凡。

  杜预被宋佳霖等推上一匹披红挂彩的高头大马,在鼓乐彩旗引导之下,头戴金花、身着儒服青衣缎靴,胸/口有一条红色缎带呈斜十字形扎在胸/口,骑着马或乘肩舆徐徐前进。

  这就叫披红游街。

  他的身后,300个新秀才,跟随着步行游街。

  王伦明明第二名,但没有马骑只能腿儿着,无精打采满腹怨气跟着杜预的马屁/股,在后面想屁吃。

  这高头大马还时不时,拉出一团团马粪,掉在王伦面前,弄得王伦名贵的绸布裤子一坨坨屎尿,气得王伦想打人。

  这不公平,案首骑马游街,第二名就给他当长随?仆人?还是跟班?

  可惜,王伦怨念再深,也只能悻悻然仰望杜预背影,看着杜预被滁州百姓称赞、夸耀。

  滁州百姓看着新科案首杜预,骑马游街,纷纷赞叹。

  “啧啧··好个翩翩少年郎!”

  “两个月,先取四甲上童生案首,再取五甲上秀才案首。飞黄腾达!”

  “谁说寒门难出贵子?连琅琊王家公子,也只能跟在他马屁/股后吃土。”

  “杜案首已经连中两元,只要再拿下六月院试案首,便是独揽小三元!”

  “院试算什么?杜预今年秋闱,必中的好不好?”

  各种盛赞,不绝于耳。

  夫人小姐,满楼红袖招。

  士农工商、士绅渔樵,特别是读书人,满满艳羡。

  谁不梦想“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一遇风雷便化龙?

  谁不希望“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

  寒门学子杜预,终于腾飞了!

  杜预敏锐感受到,在无数崇拜、艳羡、欢喜、兴奋的目光中,也有一道毒蛇般阴毒目光,始终在自己身上。

  他心中一凛。

  逆种文人。

  搞不好,就是李林甫。

  他面色收敛,无喜无悲,只是微笑拱手向父老乡亲打招呼。

  正如杜预猜测,李林甫在一处酒楼上,凭栏而望,凝视着杜预。

  犹如一条潜伏毒蛇,盯着猎物。

  “春风得意。”

  “踌躇满志。”

  “浑不知死之将至。呵呵···”

  李林甫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消失而去。

  杜预骑着马,领着新科秀才们,先到贡院步入“龙门”参见州学政。

  天地君亲师。

  科举考中,师恩最大。

  田洪凤降阶以迎,勉励一番。

  虽然说座师勉励,面向所有秀才,但自然田老师的眼里,只有好学生杜预。

  王伦更气了。

  杜预等再到府学列贤庙,举行“谒圣礼”。

  列贤庙中,陈列着古往今来的六艺圣人、古圣先贤。

  法家、兵家、农家、墨家、阴阳、纵横··

  乃至乐圣、剑圣、画圣、书圣、茶圣···

  凡是对人族文化兴盛作出贡献的大家,都有供奉。

  唯独没有儒家。

  杜预若有所思。

  终有一日,他要成为至圣先师,要独尊儒术,让这文庙最高处中供奉自己的牌位。

  但杜预要创立的儒术,并非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儒术。

  杜预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博取各家之长,创造性融合改造儒术,让它仁义礼智信、优秀一面传承天下,舍弃其腐朽糟粕。

  接下来,杜预带新科秀才们经过泮宫门,在下马碑下马,经泮水桥,去大成殿叩拜文像,还要到尊经阁拜魁星,也就是文曲星。

  文曲星,乃是所有读书人的至高星斗,也是各家文派共同的精神象征。

  再到,明伦堂聆听学官的训诫。

  学官乃是州学政的下属,训诫秀才们内容是重申中唐朝廷的律令,申明秀才做人为身之道,让他们勤学好问、以身作则,不要败坏斯文、违法乱纪。

  但学官最着重强调的,是六月即将到来的院试。

  “院试,乃是一国文院组织的考试,面向全大唐的秀才。”

  “六月,就要开试!”

  “你们不要考中秀才,就眼高于顶,目中无人。”

  “到了院试,你们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我大唐两京三十三州四百县,何方水土不养人?哪一个州县没有案首?”

  “好了,今日不扫你们兴致。难得高兴三天,三天后所有秀才就要重入学宫,继续苦读,准备院试。”

  最后,杜预领人出府学,过洙泗桥,踏青云路!

  青云路,象征着“平步青云”,是一条大青条石铺就的马路,非常宽阔。

  此时,已经夕阳西下。

  微风徐来。

  杜预骑在高头大马上,听着马蹄声碎,俯瞰着滁州人间烟火,享受着万众瞩目中的万丈荣光,心潮澎/湃。

  他,穿越到这异界,已经三个月。

  终于混出点名堂。

  他再也不是那个可以被随意欺辱、拿捏,甚至谋害的读书人。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人生,不过一场大梦。

  但有人的梦,精彩绝伦,有人的梦,万艳同悲,有人的梦,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有人一壶浊酒喜相逢。

  上天既然让我来此间走一遭,我不仅要在这立足,更要开创一番经天纬地大事业!

  杜预驻马,回眸来时,傲立洙泗桥,马踏青云路!

  微风飒飒,他横刀立马,回眸望去。

  身后,满满艳羡。

  身上,万丈荣光。

  前路,无限可能。

  什么明枪暗箭,什么逆种文人,什么妖孽仙魔,什么士族豪门····

  此时此刻,皆为粪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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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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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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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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