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至圣先师>第104章 此地无银三百两!
  林如海一愣。

  田洪凤目光如炬:“你说?”

  杜预淡淡道:“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

  “此人眼神闪烁、语无伦次,摆明心虚。”

  “讽刺的是,他居然捧着明镜高悬匾额,到处去照别人。”

  “这明镜高悬,为何不能照照他?或许有什么意外之喜呢?”

  听杜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众人哄堂大笑。

  杜预说话,玩梗高手,段子层出不穷,妙语连珠,但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这倒霉蛋范仲永,可不玩了一出此地无银三百两?

  王异都没忍住,噗嗤笑了。

  王家嫡女高冷形象,就此破灭。

  田洪凤目光一闪:“对啊,明镜高悬,照的都是别人,为何不能照他?”

  “这叫【灯下黑】!”

  “来!”

  他手一挥。

  明镜高悬,骤然飞起,悬停在半空中。

  一道光芒,照向了范仲永。

  范仲永冷笑一声,并不害怕。

  因贪狼宫那人有言在先,并没有将他转化成逆种文人,为的就是防止他被府衙、县学中的侦测文宝发现异常。

  “多亏了高人,棋高一着,早就防着今天呢。”

  “呵呵,查我?随便查?”

  范仲永也学着杜预,昂首挺胸,摆出一副问心无愧、怡然自得的样子。

  谁知!

  异变陡生。

  明镜高悬,突然光芒大作,亮度惊人。

  这是发现了逆种文人或者文宝的独有征兆。

  在这强光万丈之下,范仲永身上分毫毕现、无所遁形。

  一股黑气,从他靴子里夹层中隐隐冒出。

  他的靴子是特制的,有一个夹层,非常隐蔽,深藏靴子底部,一般搜身都发现不了。

  乃是范仲永收藏最重要之物的秘密所在,还有暗算人的机关,刀片淬毒,能杀人无形。

  虽然黑气非常微弱,非常隐蔽,但明镜高悬乃是镇州之宝,明辨忠奸之尺,岂能轻易瞒过?

  “逆种文宝!”

  宋佳霖惊呼起来:“是逆种才有的黑才气啊。”

  “什么?”

  范仲永一脸懵,茫然,四顾转头。

  他低头看向自己靴子。

  人骨笔,怎么到靴子夹层里了。

  “拿下!”

  林如海吓出一身冷汗,断喝一声。

  但比他更快的,是田洪凤!

  田洪凤化作一道光芒,瞬间出现在范仲永的面前。

  一掌。

  就一掌。

  铁箍一般死死攥住了范仲永的手。

  “宵小鼠辈,毁灭证据?”

  范仲永痛得惨叫起来。

  光是这一下,田洪凤两榜进士的恐怖实力,已然将他手腕捏碎!

  可见,文人对逆种文人,痛恨到何种程度?

  众人也是一片哗然,人人激愤。

  “逆种?范仲永居然是逆种?”

  “可恶啊,平时看他人模狗样儿,没想到···”

  “此人该死!该杀!”

  “难怪他言之凿凿,疯狗般咬杜案首,原来自己是逆种!”

  “听说杜案首名列麒麟榜,此人该不会是逆种派来的吧?”

  在座都是读书人,谁家没有祖辈、亲人、朋友,死在逆种手中?

  血海深仇。

  平时恨得牙根痒痒,却苦于找不到逆种。

  今天,范仲永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范仲永大叫:“错了,肯定搞错了。我怎么会是逆种呢?”

  田洪凤不说话,一把扯掉他的靴子。

  靴子里,杀人机关、淬毒刀片,看地人人色变。

  一支笔,掉了出来。

  田洪凤将那笔放在明镜高悬下,那笔冒出阵阵黑烟。

  众人/大惊失色。

  “逆种文宝!”

  “不会错的,这就是逆种文宝。”

  林如海脸色数快,冷若冰霜,一把捏住范仲永的脖子,将他提起来:“说!此物从何来?你这逆种奸贼!”

  他一想到,自己之前明着袒护范仲永,就暗暗后悔不叠。

  范仲永身上藏有逆种文宝,众目睽睽之下,这可是铁证如山!

  哪怕此物跟他没有直接关系,按照大唐律法,也要革去功名。

  他却一直在袒护此人。

  现在想起来何其危险?可笑?

  如果田洪凤以此弹劾,林如海绝对难逃责罚。就算不免官,也要脱层皮。

  林如海只能将一切怒火,加倍还给臭大街的范仲永,摆出一副被小人蒙蔽、切齿痛恨的青天形象,仿佛之前话语都不存在。

  范仲永险些被林如海活活捏死。

  田洪凤冷冷道:“你这是要杀人灭口?”

  林如海冷哼一声,将范仲永丢下,厉声道:“快说!”

  范仲永难以置信,满脸悲愤,盯着那根笔:“怎么可能?此物怎么可能在我夹层里?”

  众人围着那根笔,齐声惊呼。

  “这是··人骨笔?”

  “逆种奸贼,残忍至极!”

  “是人小腿骨制成?”

  “不对,此人小腿骨这么细?分明还未及弱冠啊!”

  “未成年?逆种文人太残忍了!”

  听到未及弱冠四个字,王异突然娇躯一颤!

  她陡然联想到前几年,家族发生的一件悲剧。

  琅琊王家,那个画成镇国却一夜陨落的天才!

  王希孟。

  她冲了上来,一把夺过那人骨笔,娇躯微微颤/抖。

  她发疯般咬破自己的手指,滴血在人骨笔上。

  鲜血,融入人骨,消失不见。

  完全没有任何痕迹。

  王异,大哭。

  林如海、田洪凤脸色大变:“滴骨验亲?”

  众人一片哗然。

  “真的?”

  “什么是滴骨验亲?”

  王伦一脸不解:“姐,怎么了?你干嘛滴血?”

  王异突然高高举起玉手,一巴掌狠狠抽在了王伦脸上!

  王伦被打的脸肿,怒道:“姐,你疯了?干嘛打我?”

  王异的异瞳中,怒火连连,犹如写轮眼!

  “你这不成器的东西!”

  “滴骨验亲!你没听说?”

  “此物,乃是我王家失踪的嫡子!你的长兄!王希孟之骨啊!”

  “看看你这蠢货,勾结的都是什么玩意?”

  她眼中喷火,一指范仲永道:“此人,手中居然有你哥哥王希孟的人骨笔!他就算不是害人凶手,也肯定与凶手有莫大联系!”

  “什么?”

  王伦五雷轰顶,震惊无比。

  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竟是我自己?

  我勾结范仲永,让他去咬杜预,本以为是养了一条听话的狗?

  结果?

  这条狗,竟然与害死我王家嫡子王希孟的逆种文人勾连?

  众人面面相觑。

  人人憋着笑,翻着白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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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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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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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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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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