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闪电劈下,与杜预的才气交相辉映。
“天人交感?”
田洪凤、黄廷玉同时失声,拍案而起。
“什么是天人交感?”
宋佳霖对生意很懂,但读书人的事却知之甚少。
赵明/慧激动大叫道:“天人交感,阴阳相合,同类相通,相互感应,乃是天人之道。此种异象极其罕见,想不到,区区童生也能做到天人交感?杜预,实乃天下奇才也!”
宋佳霖似懂非懂,但不明觉厉。
总之,很厉害就对了。
大喊666准没错。
田洪凤激动难耐。
只有他才真正清楚,天人交感是何等惊人的天赋?
说句难听的,大唐朝廷中衮衮诸公,能做到天人交感的,一个巴掌就能数出来。
而杜预不过才考上童生,就能开启天人交感,以人心惊动天心,以天心映照人心,与天地呼应,无所不能,这简直是奇迹。
隆伟显然也是识货之人,虽然脑回路有点直白简单,但他很清楚这天人交感的厉害,豁然而起,面色凝重。
“你这小子···”
“真有趣啊!”
隆伟嘴角疯狂上翘。
他非但没有害怕,反而觉得更加有趣。
如此天下奇才,才不枉他停留滁州,混入诗会。
这才是他游历圣元,真正意义所在。
杜预已经全然沉浸在诗词的世界中,文字带来的快/感,已经将他全然征服,每一个细胞都沉浸在推、敲的节奏与成就感中,快乐战栗着。
“随风,潜入夜。”
此时,已经是晚上。
诗会足足开了一天,从早上开到晚上。
夜风习习。
突然多了一丝湿气。
那是泥土的芬芳,那是山风的腥气,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喜悦。
滁州百姓,激动难耐,纷纷伸手。
“起风了!”
“真的起风了,我好像感到有雨点润湿。”
“雨气来了。下雨不远了。”
人们欣喜欢呼着,雀跃着。
雨,对于农业社会重要性,等同于粮食、财富和生命。
隆伟静静看着这一切,闭上眼睛,似乎在感受带着浓浓水汽的风。
“嗯,诗成达县!”
“区区三句,已经达县了!”
“果然是才气纵横,天人交感之奇才。”
“换成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你今天求雨成功。”
“但,前提是···没有我!”
他浅浅一笑,却带着狰狞。
杜预淡淡道:“润物,细无声。”
滁州,无声。
人人闭上眼睛,感受着春夜喜雨的喜悦,感受着湿气带来凉润,感受着细无声的春雨气息。
“好!”
田洪凤只舍得说一个字,便悠然闭目。
在他看来,这首诗浑然天成,已然无可挑剔!
杜预的诗词,已臻化境,词句简单而意境悠远,推敲老练犹如千锤百炼,令他都自愧不如。
这场雨,不下,绝对说不过去!
不光是田洪凤,滁州醉仙楼上所有士子,都在放松笑着,笃定人族必然胜利。
因才可通天,乃是大陆根本规则。
只要才气足够,读书人可以呼风唤雨,做成任何事。
否则,为什么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杜预凭栏而望,一指滁江上点点渔火。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滁河虽然有妖,虽然发大水,但渔民一天都不能不生活,也不能不打鱼。
故而,滁河上依旧有极少数渔船,在黑暗中点亮。
天人一体,浑然天成,意境悠远。
天空中的乌云,黑压压要压在城池之上。
一道闪电刺破夜空,雨气更重,水汽更足。
无论是野草还是鲜花,无论是树木还是庄稼,都在贪婪而期盼地伸展开来,试图借助这贵如油春雨无声滋润万物。
“这是要诗成鸣州啊?”
感受到惊人的才气,从杜预身上源源不断涌出,与天地交融在一起,冯勇激动道。
所谓文人相轻,诗会开始,确实大家有比较之心。
但面对外辱,龙族欺压,大旱威胁,大部分士子都放下了心中/功名虚荣的执念,全力以赴给杜预加油。
他们一一试过,一一败下阵来。
如今滁州全村的希望,是杜预。
杜预若是输了,滁州就要遭灾。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家乡,大旱三年,民不聊生。
看到杜预如此惊才绝艳的发挥,如此意境悠远的诗词,醉仙楼上所有士子都激动不已,连连喝彩。
“好,太好了!”
“我自叹不如!”
“鸣州,这诗一定鸣州了。”
“能亲眼见证润泽诗会出鸣州诗,我与有荣焉。”
在绝对过大的实力面前,人们非但不会妒忌,反而会由衷赞叹。
杜预,已经用才华征服、折服了醉仙楼上滁州士子。
除了一人。
范仲永。
他躲在楼下,被挤在众人中,面色铁青仰望着醉仙楼上作诗杜预,眼中满满都是恨意。
润泽诗会魁首舞台,原本该属于他的。
他准备了升龙图,准备了点睛笔,甚至还准备了出乡的诗。
他不惜一掷万金,只求一名。
但依旧不可得。
杜预明明什么都不求,什么都不要,但他却又一次成为了全滁州瞩目的唯一主角。
自己,只能悲催地站在人群之中,仰望他的万丈荣光。
“杜预!”
“你不死,我永无出头之日!”
范仲永从牙缝中挤出这可怕一句话。
杜预深吸一口气,徐徐吐出最后一句。
“晓看红湿处。”
“花重清流城。”
清流城,乃是滁州古之别称。
滁州,寂静无声。
人人都闭上眼睛,神色美好,感受着一副无边无际的春景画卷,在眼前铺陈开来。
等天亮的时候,那潮湿的泥土上必定布满了红色的花瓣,清流城的大街小巷也一定一片万紫千红的景象。
地里,已然被贵如油的春雨打湿滋润,肥沃起来。
只要等到春种时节,便可播下希望的种子,等待秋日的丰收。
杜预的才气,冲天而去。
夜空中,文曲星动。
天空柔和的光芒,与人间才气交相辉映。
天人共鉴,天人交感,清晰无比。
“好诗,此诗名为?”
田洪凤激动道。
“【春夜喜雨】!”
杜预悠然含笑道。
天空中,真的飘起了雨点。
人人的脸上都有了湿润之感,仿佛一场春夜喜雨,即将随风潜入夜,滋润万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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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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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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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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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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