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番马屁如潮,听得文鹰展颜一笑:“无妨,无妨!年轻人能写到这一步,已经大大出乎我的预料。”
杜预沉吟道:“所谓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我暂时只能封笔,等才气实力达到您的心境,再完成这篇【过伶仃洋】。”
文鹰叹了口气,也知道强求不得。
“也罢。老夫都蒙冤那么多年,不差这点时间,这最后三个字,等你实力达到再写不迟。”
其实,杜预若强行驱动才气,“照汗青”三字也能写完。
但他没有这样做。
一来,勉力而为,确实影响诗成品质。鸣州则可,镇国勉强,马上传天下几乎不可能。
二来,一首如此重磅的【过伶仃洋】,诗成镇国也能威力偌大,堪称一张底牌。放在关键时刻使用相当于原子弹,特别是对妖族使用,能收到极大效果。
别忘了,滁州城外还有一头灵感大王暗中虎视眈眈呢。
杜预故意卡文,只留下三个字,便引而不发,作为后手。
文鹰残魂每天传授制文一个时辰,杜预获益匪浅,一手瘦金馆阁体书法更是突飞猛进。
连才气也随之缓慢增长。
学习,讲的是一个水磨工夫。
水到渠成、瓜熟蒂落、日积月累,必有所成。
他正拿出笔墨,要练习书法,门被咚咚排响。
基友宋佳霖,旋风般冲了进来,挥舞着一本【圣刊】。
“哈哈,登了!真的登了!”
“二月圣刊,明发天下!”
“这上面,居然有你五篇鸣州之作啊。”
“足足五篇。”
“你这下红了,天下谁人不识君?”
杜预又惊又喜,急忙夺过【圣刊】。
【圣刊】封面,朴实无华,翻过去便是目录。
二月一共收录了全天下十六篇名作,按照文渊阁圣刊三十六位编委大学士,投票公推的重要性排序。
而杜预的【滁阳楼记】,赫然位列第一!名列卷首!
在序言中,【圣刊】还要有一位大学士做编者按为序。一般,都是简短一句话为序。
但【滁阳楼记】足有三句序言。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仁人之心也,“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君子之德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圣人之怀也。童生竟能做如此惊世文章,发千古绝句,非仅中唐之幸,更十国之幸、天下之幸!善之善也!”
落款为“东阳”。
“我的妈呀。东阳公,亲自给你做序。”
宋佳霖充满了羡慕妒忌恨。
“东阳公是谁?”
杜预一脸迷惑。
“你连东阳公都不知道?”宋佳霖眼珠都差点瞪出来:“苏东阳啊!我中唐国次辅,大学士!文坛领袖、清流砥柱!朝廷第二大派系清流之首啊。”
杜预“哦”了一声。
“你哦什么?不知道卷首有多重要啊?”
宋佳霖羡慕嫉妒恨:“若名列圣刊好处是一,夺卷首好处便是三!你一篇卷首,至少顶三篇普通圣刊。光是文名,就比别人增长多得多。”
杜预惊喜感受到,文宫异动连连。
他意识进入文宫,发现文名在大幅提升,嗖嗖猛涨。
一寸,两寸!
名列圣刊卷首,文名大涨三寸。
这已经胜过新做滁阳楼记的涨幅。
这倒也不奇怪,圣刊乃是天下公认刊物,文渊阁出品,相当于最权威文坛刊物,列圣刊本来就大涨文名。
只是这速度,太惊人了。
杜预更惊喜看到,自己雕像下的【滁阳楼记】,字字金光大作,伴着虎啸龙吟,才气也随之上涨。
“【滁阳楼记】,原本鸣州,但现在知名度已远超鸣州,至少相当于鸣两州!”
“这倒也容易理解,列为圣刊卷首,此诗立即名扬天下,天下之人,何其之多?”
“我原本计划,此诗用一年才能升为镇国诗。但【圣刊】一刊登,大大提前。只怕半年,不,三个月便能有望升为镇国诗。”
“相比如此之大好处,圣刊的稿费,反倒不重要了。”
杜预美滋滋回过神来,又看向圣刊第二篇。
第二篇,还是自己的。
兵法【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做序者,为兵家大学士、北齐名将田忌。
田忌的序言简单明了:“名为兵法,实为国法,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乃王道也。”
宋佳霖艳羡道:“田忌以田忌赛/马闻名于世,数次以少胜多,乃是北齐赫赫有名的兵法大家。如今他竟然给你这么高评价,你小子在兵家也出了名。”
杜预意识潜入文宫,发现自己雕像上【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也在闪耀金光。文宫中文名大涨,看涨幅比卷首【滁阳楼记】稍逊,也相差不远,至少两寸文名。
“圣刊给力!”
杜预欣喜若狂。
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但那是出名之后才有的烦恼。
在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世界,文名非常重要,不仅能大幅提升才气神通范围,更能带来无数实际好处。
第三篇还是杜预的文章——那是不可能的。
天下岂无英雄?
杜预能破天荒垄断卷首、二篇,已是邀天之幸,令人眼红,岂有连续垄断三甲之理?
三篇,四篇都是十国读书人投稿。
但第五篇【乐】,赫然又是杜预的【木兰辞】!
而这一次给杜预做序的,竟然是一位乐府奇女子!
署名:公孙大娘。
宋佳霖看到公孙大娘四字,惊呆半晌,抱着杜预欢快跳起来!
“你小子真是祖坟冒青烟,走了狗屎运!让我说什么好?”
“公孙大娘?”杜预一脸呆萌:“这位?又是何方神圣?”
“你是不是我认识的杜预?”
宋佳霖当场石化:“连公孙大娘都不认识?你过去不是最迷恋她吗?”
“我,迷恋一个大娘?”
杜预震惊。
难道我是熟/女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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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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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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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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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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