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至圣先师>第740章 孤军奋战田洪凤!
  田洪凤冷冷道:“我知道,我就算牺牲,也无力回天,不可能从灭亡边缘救回大唐。但长安乃是大唐国都,根本重地。此地陷落,大唐朝廷却无一名朝廷大员殉国,乃是我大唐朝廷之耻、文人之耻。若一定要有人头悬国门、为朝廷殉国,田洪凤恳请做这第一人!”

  他仰天吟诵杜预的【白马诗】:“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这在长安与敌人激战,壮烈殉国第一人的殊荣,就让我田洪凤当仁不让占了吧。”

  田洪凤脸上,浮现出一抹傲然、满足之色。

  一股浩然正气,油然而起,冲天而去。

  长安军民原本被皇帝溃逃的事,打击地四散而逃,兵无战心,但听到田洪凤如此慷慨激昂的演说,各个惭愧无地、面红耳赤。

  “田大人,身为朝廷二品大员,三公九卿,都毫不顾惜自己的生命,宁可殉国死战。我等身为升斗小民,又有什么可吝啬生命的?”

  “虽然皇帝胆怯如鼠,抛弃臣民,但田大人却一直在坚守岗位,乃忠贞之臣。”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呜呜,我等岂能让大人一人孤军奋战而死?我也恳请,愿意与大人一同赴死。”

  田洪凤用自己宁死不屈、宁折不弯的忠贞刚烈,还有对大唐江山社稷的无限忠诚,文人铮铮铁骨,征服了长安居民,一举挽回了溃散的民心,又渐渐收拢了数千勇敢百姓,涌入东门去抵抗叛逆。

  安禄山气得哇哇的叫,眼神血红,煞气冲天。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

  “老子给你投降的机会,你还真拿自己当根葱?”

  “既然田洪凤顽固不化、长安百姓不愿投降,那就不用投降了!”

  他拔出血淋淋的丈八蛇矛,仰天高举,任由上面鲜血一滴滴滴落而下,犹如魔神临世,浑身杀气腾腾咆哮道:“给老子杀!一个不留!将长安屠/城!”

  “噢噢噢!”

  叛军、逆种、蛮夷、北狄,一个个双目血红。

  什么最刺激?

  当然是杀人、屠/城,劫掠!

  之前,安禄山说要招安,其实叛逆和逆种文人很担心他说真的,会放弃屠/杀长安的残暴行径。

  可事实证明,安禄山嘴上说说而已,欺骗长安百姓不战而降,哄骗守军打开城门,根本不打算放过长安和军民。

  他如同一头饥/渴的饿狼,以血红的双目贪婪盯着长安,这大唐帝国的心脏,富得流油之地。

  为了造/反,安禄山九个儿子都被杜预杀死,断子绝孙,付出血的代价。

  他恨透了朝廷、长安,更因儿子死光,断子绝孙变得越发疯狂、嗜血、扭曲。

  他渴望尸积如山,渴望杀人盈野,渴望毁灭世界。

  只要打下这座大唐都城,必然会屠/城,以掠夺财货宝物。

  从开战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如同田洪凤一般,拼死抵抗安禄山的进攻,除了田洪凤的学生杜预。

  安禄山冷笑,在皇帝逃亡、朝廷跑路情况下,田洪凤竟然以如此弱小的军力,要抵抗自己的妖蛮大军,这是不自量力、以卵击石。

  田洪凤回眸望向火焰四起、浓烟滚滚、兵荒马乱的长安大明宫,眼含热泪,跪了下去。

  “陛下,大唐列位先祖先皇。”

  “臣,田洪凤,要帅军死战,为大唐宁为玉碎、不会苟且偷生。”

  他麾下数千大唐军民,也热泪盈眶,一起拜服下去。

  而田洪凤又站起来,回眸眺望东方的潼关路,似乎要望穿秋水,看透上千里路程,将他得意门生杜预的行踪看地清清楚楚。

  “杜预···”

  “为师,今日要去了。”

  “大唐的未来,靠你了。”

  此时,安禄山麾下前锋、心腹大将李猪儿,已然骑着一头硕/大披甲野猪冲到长安城下,直冲城门。

  守卫城门的长安军民,拼死抵抗,却被李猪儿旋风般狂暴冲击,疯狂斩杀,人头乱飞。

  李猪儿,听名字就知道他乃是渤海奚族蛮夷血统,有猪妖血统。奚族,世代居住渤海之滨,与猪妖通婚,以饲养野猪为业。

  想象一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野猪的盛况。

  奚族领地,漫山遍野都是放牧的野猪。

  李猪儿是奚族小头目,浑身长着猪鬃,体重超过400斤,体重丝毫并不比安禄山轻,如同一座行走的肉山。

  他的坐骑,也是一头巨大的钢鬃野猪,浑身鬃毛犹如钢针,根根倒竖,皮糙肉厚,冲击力堪比一堵肉墙。

  “闪开,闪开。不想死的都滚开。”

  李猪儿哈哈狂笑,随意杀人。

  长安城门,洞开。

  李猪儿麾下数千野猪血统蛮夷,也随之冲入进来。

  田洪凤拔剑在手,一跃而下,冲入城门洞,与李猪儿激斗起来。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此时田洪凤哪里还有学政的儒雅,他披头散发,利剑带血,剑气纵横,刀刀拼命。

  李猪儿冷笑一声。

  他乃是妖王实力,而胯下的野猪王【钢鬃】,也是妖王实力。李猪儿+钢鬃,便是双妖王之力,接近妖尊。

  若田洪凤还在全盛时期,文宫中才气充盈,或者可与骑着钢鬃的李猪儿一战,但田洪凤在城头主持大局、不断以诗词才气,激励大唐军民奋战半天多,才气早已消耗地七七八八,哪里是如狼似虎的李猪儿对手?

  李猪儿只用了一次冲锋,就撞飞了田洪凤,将他远远撞飞出城门洞。

  好在利用田洪凤挡住李猪儿的一刹那,守军飞快在后面构筑了一道拒马桩。

  “老匹夫!给我闪开!”

  “一代腐儒,不好好在家挺尸,跑来送死!”

  李猪儿一踢胯下野猪王钢鬃。

  钢鬃仰天嘶鸣,肉山一般,发动了【践踏】。

  它一对锋利的獠牙,猛然低下,还有肉山旁的钢针般鬃毛,瞬间刨着地面发动了刚猛无俦的强势突击。

  一眨眼功夫,钢鬃就撞开了眼前所有防守之人,连同拒马桩。

  那粗大如顶梁柱、被削尖致命的拒马桩,能挡住全速冲击的北狄妖马,却根本挡不住李猪儿和妖猪王恐怖冲击,瞬间被撞地七零八碎、木屑乱飞。

  连同后面防守的唐军也被撞地吐血横飞,惨死一片。

  李猪儿一猪当先,冲过城门,得意狞笑道:“我乃先登之将!大唐长安,已在我手中啦!哈哈哈!”

  他笑声猖狂、得意。

  因叛军对先登之将,奖励极重,乃是大战的首功。

  先登,是攻城方第一个冲上城墙,或者冲入城中的人。

  在后面观战的安禄山,狞笑不已。

  李猪儿成功冲入城门,标志着安史之乱这场以下克上、席卷大唐的大叛乱,以叛军的最终胜利而告终。

  哪怕皇帝、太后、朝廷出逃,但大唐帝都长安已经被叛军攻占,这声势足以震动十国、搅/动大陆风云。而安禄山也终于得逞所望,将大唐逼入绝境。

  “哈哈,终于攻占了长安!”

  “老子,才是大唐之主!”

  安禄山满脸横肉,面容狰狞,欣喜若狂。

  起兵造/反,乃是风险极大、将人头拎在手上之事。

  哪怕狂妄如安禄山,也对造/反成功没有多大把握。在过去十几年中,他多次摇摆、关键时刻放弃。

  最近,谋圣鬼谷子找到了他,并向他保证——他夜观天象,帝星不稳,惑星侵入牛斗之间,若他此时起事造/反,一定能势如破竹、攻占长安。

  安禄山这才下定决心,终于起兵。但起兵之后,也遭遇了屡次挫败,特别是在滁州,他以绝对优势的五十万主力大军,围攻滁州杜预,却惨遭失败,丧失掉了所有主力,九个儿子一起被杜预所杀,几乎将安禄山的信心打击到谷底,崩溃的边缘。

  他之后变得残暴、暴虐,动辄杀人,也是杜预给他造成心理阴影、压力极大缘故。

  如今,看着李猪儿冲入长安城中,一往无前,无人可当,安禄山终于得逞所望,仰天狂笑。

  长安,天下,都是他的了!

  “谋圣鬼谷子,诚不欺我!”

  “我安禄山,果然有天子之命。”

  “以后,长安便是我大燕的都城。我安禄山的老巢。”

  安禄山正在志得意满,仰天狂笑,突然一旁的黄巢冷冷道:“你的?若非我贪狼宫多次助你,串联蒙元帝国,派出精锐暗中襄助,更派逆种文人四处潜伏,每每关键时刻拉你一把,你早就被杜预干/死了,哪有今日胜利?”

  安禄山横眉怒目,冷哼道:“怎么?老子打下长安,黄教主你有意见?”

  黄巢冷冷道:“这覆亡大唐、攻占长安,也有我贪狼宫一份功劳。你可切莫搞错了。”

  安禄山与黄巢,剑拔弩张,竟然有一言不合就干起来架势。

  两方麾下急忙劝说:“大战还在继续。长安城防刚突破,可不是我联盟内讧的时候。”

  安禄山对黄巢的实力,也颇有顾虑,毕竟贪狼宫名声在外,在圣元大陆也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想要黑吃黑没那么容易。

  他沉声冷笑道:“既然黄教主与我道不同不相为谋,那就请劳动大驾,绕道从其他城门攻入长安。这东城乃是我大燕率先突破,率先攻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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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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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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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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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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